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阿里公司、日喀则公司2021年户表改造(第一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阿里公司、日喀则公司2021年户表改造(第一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阿里公司、日喀则公司2021年户表改造项目(第一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范围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的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工程改造类营销项目及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第一批匹配项目(阿里公司、日喀则公司2021年户表改造项目(第一批))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及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地址:以具体项目所在地为准。
服务地点:以甲方所在地及具体项目所在地为准。
招标范围:阿里公司、日喀则公司2021年户表改造项目(第一批)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及相关技术服务,但不局限于上述工作范围。
服务期限:工期为投标方收到我方的启动通知书后开始起算截止到投标方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及相关技术服务完成后结束。工期以我方制定的进度计划为准,遇特殊情况时(如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投标方原因造成的窝工等),工期顺延。
启动时间为投标方收到我方的开工通知书后24小时。
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提交时间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满足我方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及计划修改要求。
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非重大工期延误),我方在工程量结算时按专用合同条款向投标方扣除一定的误工费。
服务项目规模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专用部分对应专业部分内容。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2)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技术服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资格审查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资格审查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生产事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8个及以上西藏阿里、日喀则地区110kV及以下输变电及配电网设计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盖章等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3.4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
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称,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我方任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应提供项目负责人专业工作年限及业绩证明、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应与专项说明中所列人员一致,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投标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需调整,在征得我方同意后投标人提出人员调整方案,继任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且调整方案需经我方认可。如投标人擅自调整项目负责人或继任负责人不满足我方任职资格要求或继任负责人未获得我方书面认可,我方可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不允许调整项目负责人,如确因患病、与投标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经我方的认可后投标人应在2天内提出书面调整方案,继任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原人员,书面方案应附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专业工作年限及执业经验等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的调整经我方书面审核认可,在我方认可前原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履职,并不得影响工作开展。上述要求如未达成投标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我方有权书面通知投标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对于我方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1天内提出书面调整方案,书面调整方案应附拟继任项目负责人专业工作年限及业绩证明、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经我方审核并书面认可后继任项目负责人开始履职。因不称职更换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除按专用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还需赔偿我方因此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更换导致的损失(如工程延期、被业主方处罚等)。
其他人员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专项说明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计划,其内容应包括拟参与本项目人员名单、拟担任岗位、学历情况、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专业工作年限及执业经验证明等,专项报告附件应包含拟参与人员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及业绩证明、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相关人员应满足我方任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委派参与本项目人员应与专项说明中所列人员一致,如确因不可控因素需调整参与人员,在征得我方同意后投标人应在2天内提出人员调整方案,新委派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原计划人员,且调整方案需经我方认可。调整人员数量不得高于人员总数的10%。如投标人擅自调整人员或继任人员不满足我方任职资格要求或调整方案未获得我方书面认可,我方可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不允许调整人员,如确因不可控因素必须变动人员,投标人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我方,经我方认可后投标人提出书面调整方案,继任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原人员,书面方案应附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专业工作年限及执业经验等证明资料。上述人员的调整经我方书面审核认可,在我方认可前原人员应继续履职,不得影响工作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人员数量不得高于人员总数的10%。上述要求如未达成投标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我方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我方所质疑的情形。我方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专业负责人员的,投标人应在2天内撤换。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及我方要求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如对我方提供的工程基础资料有疑问,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我方,并与我方沟通确认。
除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投标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我方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
投标人在工程技术服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技术服务保证措施
投标人的属地服务保证措施
投标人应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常驻办事机构,投标人应明确常驻人员方案,并提出书面材料。
投标人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投标人应做好工程技术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技术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成果文件的设计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专业责任人。
技术服务成果的要求
工程技术服务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工程技术服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技术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
工程技术服务成果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我方编制设计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工程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技术服务成果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
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投标人完成的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向我方提供签署完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成品,以及中间成果文件(如计算书,基础资料确认,方案评审记录、纪要,专业间配合资料等)。经我公司确认后,投标人应按我方质量控制要求协助我方设计人员完成我方设计文件的审核及印制出版流程工作。
配合要求
按我方设总的工作要求:配合我方开展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等各类工程会议;开展相关外部资料收集工作;开展各类外部协议的办理,进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配合我方进行工程归档、报审、评优等相关工作。
各项工作时间满足业主及我方要求。
满足我方质量、安全及环境要求。
服务过程及最终提交的成果资料,必须严格遵循并满足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有关质量、安全及环境的相关要求,同时必须严格履行甲方有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三标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质量工作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目标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12:00时。
5.2本次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帐号:********8124。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人指定的账号。
5.3获取流程(两种,请按规定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5.3.1已有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所供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的用户:
(1)如您已有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能建采购平台”)的帐号,请直接登录后签收报名(网址:http://ec.ceec.net.cn)。
(2)将附件1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联系人邮箱zhaobiaoban7@163.com。
5.3.2无能建采购平台(所供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账号的用户:
(1)填写能建采购平台-招标公告信息下的报名登记表,提交您的报名信息。
(2)供应商报名后应及时根据报名信息注册中国能建采购平台账号,将所供单位注册为服务类-陕西省电力设计院,并上传以下文件(最新版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至中国能建采购平台。同时发送至招标办联系人邮箱zhaobiaoban7@163.com,文件名统一写成:贵公司名称-中能建陕西院供应商审核资料。
a.营业执照。
b.银行开户许可证。
c.纳税人分类证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d.资质证书、近三年相关业绩等相关证明。
e.法人授权委托书。
f.法人身份证及联系人(受托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g.税率说明:请详细说明贵公司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开具发票的税率。
以上资料用于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信息上传以及审核,请务必上传完整信息。
(3)将附件1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联系人邮箱zhaobiaoban7@163.com。
如对注册账号及我院供应商流程有疑问,可联系黄永刚,电话186*****181
5.4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在2021年6月4日17:00时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能建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5CA证书(CA电子钥匙)办理:
CA证书线上申请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ceec
电子钥匙办理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订单后需要进行审核工作,自收到合格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将制作好的电子钥匙(含证书、电子签章)快递给供应商并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否则无法完成投标工作。请已有电子钥匙的供应商及时核查电子钥匙期限,否则无法完成投标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以上为暂定时间,具体以采购人发放的招标文件为准。
7..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邮编:710000
联系人:陈博文电话:180*****141
电子邮箱:zhaobiaoban7@163.com
附件1:
获取信息表
公司名称(盖章):
获取项目名称是否有能建采购平台(所供单位:陕西省电力设计院)账号,若无是否完成注册并发送电子版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您还未签收招标公告,签收后可查看招标公告文件附件的内容。
如您已有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的帐号,请>>登录平台后,直接进行公告签收及投标操作;否则请填写下面的>>参与投标登记表,进行基本信息的登记。

标签: 技术服务 改造 户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