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2021年第二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 | 2021年第二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1年第二采气厂VOCs检测与核算技术服务。 1.2项目概况及范围:2020年12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该标准中“5.5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排放控制要求”中指出“ 重点地区油气集中处理站、天然气处理厂、储油库,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或质量占比≥10%的天然气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的,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根据油田公司安排,现开展第二采气厂榆林天然气处理、神木天然气处理厂VOCs检测与核算; 1.3服务地点:第二采气厂榆林天然气处理厂、神木天然气处理厂。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 1.5 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成本。 1.6 计划投资:44.5万元人民币(含税及HSE费用)。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1-CQ2-F080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最新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从事VOCs检测与修复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业绩合同(或体现本人业绩的证明资料)予以证明);服务商具有开展LDAR 检测项目的专业团队,要求配备至少10名检测人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2.4信用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二采气厂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5服务商承诺:有无使用农民工请详细说明,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服务商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6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为本企业自有员工证明(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4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杜伟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98650210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吴尕俏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2541904 |
其他: | 谈判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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