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来宾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的通告(来环发〔2021〕14号)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来宾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的通告(来环发〔2021〕14号)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来宾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的通告(来环发〔2021〕14号)
2021-06-02 16:55来源: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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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和来宾市公安局决定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 模式,启用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遥感检测(包括冒黑烟抓拍)不合格机动车进行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点位

序号

检测点位地点

抓拍类型

处罚行为

处罚金额

1

天然桥路北侧车道(桂中商贸城大门对面东往西方向)

遥感检测+黑烟抓拍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元

2

来良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侧(南往北方向)

遥感检测+黑烟抓拍

3

来华大道与华侨横一路交叉口西北侧(北往南方向)

黑烟抓拍

二、遥感监测(包括冒黑烟抓拍 )不合格机动车及判定依据

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进行遥感检测:

(一)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的;

(二)在6个自然月内,两次及以上不透光度检测结果超过30%的。

三、处理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桂公(交管)〔2017〕94号),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违法行为代码“60630”,依法处以罚款。

四、其他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正式施行期间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检测点位。

自通告之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黑烟车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黑度1级的机动车)等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

请广大车主关注驾驶车辆的排放状况,如遥感监测排放不合格或车辆冒黑烟,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协助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来宾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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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和来宾市公安局决定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 模式,启用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遥感检测(包括冒黑烟抓拍)不合格机动车进行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点位

序号

检测点位地点

抓拍类型

处罚行为

处罚金额

1

天然桥路北侧车道(桂中商贸城大门对面东往西方向)

遥感检测+黑烟抓拍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元

2

来良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侧(南往北方向)

遥感检测+黑烟抓拍

3

来华大道与华侨横一路交叉口西北侧(北往南方向)

黑烟抓拍

二、遥感监测(包括冒黑烟抓拍 )不合格机动车及判定依据

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进行遥感检测:

(一)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的;

(二)在6个自然月内,两次及以上不透光度检测结果超过30%的。

三、处理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桂公(交管)〔2017〕94号),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违法行为代码“60630”,依法处以罚款。

四、其他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正式施行期间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检测点位。

自通告之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黑烟车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黑度1级的机动车)等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

请广大车主关注驾驶车辆的排放状况,如遥感监测排放不合格或车辆冒黑烟,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协助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来宾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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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系统 遥感 机动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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