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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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3-07-12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的委托,为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DCZ********-2

2.招标内容:

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 数量:28台。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

3.2垂直电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明细表)电梯A级,并且处于有效期内;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并且处于有效期内;

3.3取得了在城市轨道交通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7月12日起至2013年7月29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6、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④(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

联系人:孙立珍

电话:0411--- ********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 ********-*** 传真:0411---********

联系人:王磊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9366


项目编号:DCZ********-2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招 标 文 件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DCZ)中国 大连2013年6月 总目录投 标 邀 请………………………………………………………第1页第一分册商务部分(第一章~第三章)……………………第4-97页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1页第二章合同格式………………………………………………第29页第三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69页评分细则…………………………………………………………第89页开标一览表………………………………………………………第96页第二分册技术部分(第四章)………………………………第98页 投 标 邀 请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的委托,为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1.1项目名称: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1.2招标编号:DCZ********-22.招标内容: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 数量:28台。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3.2 垂直电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明细表)电梯A级,并且处于有效期内;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并且处于有效期内;3.3取得了在城市轨道交通的供货及安装业绩;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 本招标项目是一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6.交货及完工时间、地点:满足施工进度和顺序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确保交货及时及货物完整。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8.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8.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9.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3年7月12日起至2013年7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10.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11、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并附有投标保证金。12、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④(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3、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8月2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5.联系方式:招标人: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联系人:孙立珍电话:0411--- ********招标代理结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邮政编码:116021电话:(0411)****************-***传真:(0411)********联 系 人:李月荣、王磊E—mail :967@VIP.163.COM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 户 行: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9366 项目名称: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编号:DCZ********-2第一分册 商务部分 分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0投标人须知11一、说明111、资金来源112、定义及其他11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34、投标费用13二、招标文件135、招标文件构成136、招标文件的澄清147、招标文件的修改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8、编制要求159、投标文件构成1510、投标文件格式:1611、投标报价1612、投标货币17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8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5、投标保证金1916、投标有效期20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0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1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9、投标截止期21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五、开标与评标2222、开标2223、评标23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6六、授予合同2625. 合同授予标准26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27. 中标通知书2728. 签订合同28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830. 中标服务费2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22招标人: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1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各种税费、保险费;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试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二次吊运、安装、调试、培训(注:异地工厂培训费用不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人负责)、技术文件、取得监督机构检验证书、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2、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以上描述外还应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所发生的费用。3、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各种价格上涨风险。415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汇票、投标担保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担保函必须为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附后)。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30日前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传真:(0411)********5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17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7份7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项目名称: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编号:DCZ********-2投标人:”822.1开标日期:2013年8月2日13: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928.1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1029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人民币)。备注: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1123.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必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页码在每页页脚外侧且所有页码连续标注。2、投标文件严禁使用塑料皮,拉杆夹等,必须胶装。3、电子档案的载体为只读性光盘,不允许采用其他载体;光盘中不得带有病毒;电子档案应与纸质档案在内容上及相关说明上保持一致,并建立准确的标识关系。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附带电子文件目录。4、光盘的刻制:刻制光盘时应选择“一次性写入”方式,光盘刻制完成后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打印的不干胶标签。标签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格式如下图)。尽量选用背面不带图案的光盘,光盘规格为120mm。电子光盘标签格式:1)项目名称2)编制单位 3)编制时间4)单位公章 5)存档电子光盘一式四份。6)电子光盘放在正本投标文件中。5、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页脚均需加盖公章,及法人或授权代表小签。?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及其他2.1 招标人: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2.3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2.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6.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6.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6.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6.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6.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6.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6.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6.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6.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2.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7.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7.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7.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7.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2.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9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10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见投标邀请。(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7条款所规定的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 合同格式第3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 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开标一览表评分标准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五(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决定召开标前答疑会,则将提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方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将把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作的答复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发给所有投标人。该会议纪要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在标前答疑会上口头答复的内容与该会议纪要中的内容不一致,应以会议纪要中的表述为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函”;(2)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报价表”;(3)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4)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规格偏离表”;(5)按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6)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8)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第3章项目需求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等。(10)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电梯系统设计方案、运输方案、施工组织措施等相关内容。(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1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13)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报价占联合体总报价比例表(14)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力的其他书面承诺或文件;9.2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技术规格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标。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3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对所供应的货物报出厂价,该报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包括质量保证期内需配备的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一切费用;(2)伴随服务费,应包括设备开通并投入使用所需要一切技术服务费用,该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土建配合、保险、运输等费用,也应包括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此费用仅供评标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价格将不高于其在投标时所报价格。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8投标人投标前应勘察施工现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及不可预见费用。12、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保修期或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3章要求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货物合格性文件。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或2)支票;或3)电汇;或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按本须知30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五(5)天内原额退还。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或(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6)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受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 评分因素及权重。详见评分标准及细则23.2.2打分方法:各项评分因素的满分均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乘以该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总得分=F1×A1F2×A2 ………Fn×An,其中F1、F2 、………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 A2 ……… An=1)。注:后附评分标准表23.3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过期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7)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8)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1)投标货物漏项;(12)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13)不响应招标文件“*”条款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构成分析。投标报价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规定和要求。不合理报价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5.3 投标报价分析的原则是:(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2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若投标货物的某项费用没有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其它费用”如果有的话,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3.6中标人的确定23.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3.6.2 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5.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 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1 履约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保护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2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银行汇票或支票。29.1.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9.2预付款担保(有预付款的话)29.2.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9.2.2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9.2.3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采购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9.2.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退还卖方。29.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采购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0. 中标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见30.4)30.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30.3本次招标标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30.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9.9(万元)?第2章合同格式 分目录前附表36合同封面样本37一、合同文件38二、合同范围和条件38三、供货要求38四、资料要求38五、伴随服务要求39六、合同价格39七、支付条件39八、合同生效与终止39九、合同份数39附件141货物说明一览表41附件241技术规格和要求41附件341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41附件441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41附件541合同价格一览表41附件6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42附件747预付款银行保函47附件849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49附件950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50附件105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53附件115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55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581.定义582.适用性583.适用法律584.合同标的585.原产地596.标准和技术规格597.专利权及保密598.合同价格599.买卖双方责任范围5910.支付条款6011.交货6012.保险6113.包装6214.运输标记6215. 技术服务费用6316.备件信息6317.工厂监造和检验6318.安装施工6419.质量保证6620.索赔6821.履约延误6922.误期赔偿6923.侵权和保密7024.不可抗力7025.税费7026.履约保证金7027.预付款保证金7128.争端的解决7129.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7230.分包与外购7331.安全责任7332.通知733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7434.合同生效与终止7435.其他74 前附表序号内容1买方: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2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3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4合同标的: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5交货及完工时间、地点:满足施工进度和顺序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确保交货及时及货物完整。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划款。8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或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预付款担保)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决算资料并经大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剩余10%工程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9质量保证期: 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之日起24个月其他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合同封面样本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买方: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买方: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买方”)为和 (以下简称“卖方”)为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有关附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5)批准的图纸;6)投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1.2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了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按自上而下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供货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货物的品种、数量、型号、原产地及交货时间见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所供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见附件2(批准的技术规格要求)。四、资料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的技术资料名称及交付时间见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五、伴随服务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及工程实施计划见附件4(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六、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买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RMB )。其中货物出厂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元(RMB )。伴随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元(RMB )。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具体分项价格见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七、支付条件本合同所购货物的支付条件在“合同条款”第10条中有明确规定。八、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合同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2、卖方已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本合同在质保期满并货款两清后终止。九、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件2技术规格和要求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的格式相同。附件4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中所附的有关投标报价表的格式相同。 附件6(一)履约保证金保函开具日期:致:(买方名称)(合同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之日后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或(二)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担保公司)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7(一)预付款银行保函出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根据 “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到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或(二)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担保公司)格式及内容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 附件8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一、在施工现场必须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放的控制。所有水体不应有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漂浮物,浮渣、油类等。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的。易滋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物的。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各种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时到次日早晨6时内严禁使用,由于特殊原因在上列时间内需从事超标准施工,必须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向周围居民公告。噪声控制指标:执行国标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措施,无重大管线事故。管线类别:上水管煤气管污水管和雨水管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供油管供气管四、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落实做好危险品现场控制、防台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 附件9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500-5000元的经济处理。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人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 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定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附件10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 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三、 乙方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大连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每年5-6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甲方备案。8、如发现乙方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甲方代为办理,其费用由乙方加倍承担。四、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五、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以乙方责任违约,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理款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高上限为10万元。六、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乙方:日期: 附件11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为切实搞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大连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掖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慰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乙方进行2000-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委。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执行,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第1.1条所列明的文件(包括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构成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体系。1.2 “货物”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零部件和主要电气元件、专用工具、仪器、软件、技术文件和相应材料。1.3 “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雇佣外贸代理、仓储、设计联络、设计、集成、安装、调试、检验测试、技术协助/支持、培训、接口处理、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4 “技术文件”是指根据合同条款提供的所有图纸、图样、标准、操作和维修手册、软件等。1.5 “工程”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为买方提供货物及其安装、调试和服务等全部工作。2.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3.适用法律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4.合同标的货物及服务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一项整体工作包括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供货、设备施工、安装、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验收及文件资料、培训、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售后服务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服务、保修等相关技术服务。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电梯系统设计方案、运输方案、施工组织措施等相关内容。5.原产地5.1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长或生产地,或者为所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5.2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6.标准和技术规格6.1根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中所列的标准,如果在“技术规格”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原产地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6.2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合同协议书”附件2(批准的技术规格要求)的规定相一致。7.专利权及保密7.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软件、技术等)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买卖双方均有义务对任一方提供的非公开发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加以保密,必须提供给其他单位时,应事先征得另外一方的同意,且在合同中也应规定相应的保密条款。8.合同价格8.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已包括设备、技术资料和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所有对应价格。8.2本合同总价由以下各部份组成:1)货物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已包括货物运抵现场之前的一切费用、相关税金、风险等;2)伴随服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9.买卖双方责任范围9.1 卖方责任范围9.1.1 卖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技术规格的货物,并将货物从出厂地运抵项目现场,并对货物的运输、保险等负责。9.1.2 卖方还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货物在项目现场的吊装就位、安装、调试等为货物能开通运营的一切工作;2)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工作;3)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4)对货物在项目现场给予保护,以起到防火、防水、防尘等作用;5)如中标设备安装过程中土建误差,卖方负责加角钢、工字钢等;(所涉费用由买方承担)6)负责对工程照管责任直至工程交至运营单位;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及要求并执行买方有关工程实施的规定(具体详见附件)。9.1.3为安装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安装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应按“项目经理安全承诺书”中的要求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9.2 买方责任9.2.1 施工时临时用电,由承包方负责和工程主体施工单位协商,买方给予临时用电的协调,费用由卖方承担; 9.2.2 外部电力电源;9.2.3 协助到政府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卖方承担。10.支付条款10.1 本合同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10.2 买方应按以下所规定的付款计划完成货物合同价和伴随服务费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全部决算资料并经大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剩余10%工程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11.交货11.1 设备的交付11.1.1 本合同中,合同货物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交货及时和货物完整。11.1.2 本合同要求卖方将设备运抵买方指定的地点,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由买方代表签收的日期将被视为交货日期。11.1.3 卖方装运的设备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11.1.4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运装运日期之前七天内或空运装运日期之前三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运输工具名称和备妥启待日期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同时,卖方应用快件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伍份,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存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运储细节还应另行注明。11.1.5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的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和启运日期通知买方。11.1.6 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1)说明该批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货物清单一式伍份;2)详细装箱单一式伍份;3)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伍份;4)发货提单/铁路收据/货车收据壹份。11.2 技术资料的交付11.2.1 完整的技术资料,应分批交至买方指定地点。11.2.2 买方或买方指定代表签收技术资料的日期将被视为技术资料交付日期。11.2.3 对于未列入合同附件的技术资料,但却是本工程所必需的,一经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11.2.4 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有短缺、遗失或损坏,卖方应于七天内补齐。12.保险12.1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制造、购置、运输、存放直至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过程进行全面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12.2本条款第12.1条所述保险的受益人均应为买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全部装运货物;保险种类应为按货物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的“一切险(All Risks)”。12.3卖方应对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进入项目现场的人员、车辆、施工器具和双方商定的其他情况进行保险。12.4如卖方未按12.1、12.2、12.3款所列事项办理保险并保持有效时,买方可办理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卖方应承担买方在办理此类保险时所支付的保险费用。13.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4.运输标记14.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用kg表示) 8)尺寸(长x宽x高用cm表示)14.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15. 技术服务费用15.1设计和设计联络费用15.1.1买方人员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旅费、当地交通、生活费用、人员保险等应由卖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卖方人员所需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5.1.2卖方的设计费用及相关的会议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5.2培训及费用15.2.1对设备的有关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15.2.2培训费用包含在卖方的合同总报价中。16.备件信息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通知(这些备件是由卖方制造或分销的):16.1买方从卖方处选购的备件信息,其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义务;16.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事先将欲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16.3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图纸和技术规格。17.工厂监造和检验17.1 工厂监造17.1.1 买方根据需要可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货物进行工程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与货物有关的所有加工和组装工作以及组装、检验、试验和包装情况并签字。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提供主要配套设备、材料供应商清单(名录、地址和电话等)。卖方有配合监造和检验的义务。17.1.2 不论监造人员或买方是否参与监造和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人员或买方参加了监造和出厂检验并签署了监造和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承担的责任。17.2 工厂检验和测试17.2.1 在交货前,卖方对所有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必须进行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最后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17.2.2 买方视需要派有关人员赴卖方工厂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17.2.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免费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8.安装施工18.1 安装施工卖方按合同规定,依据安装施工进度表进驻工地和施工,卖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国家和大连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程与规范的规定,本合同的构成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及质量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18.2 安装施工及质量1)电梯安装竣工后,由卖方组织竣工验收,帮助买方报请政府有关监测主管部门,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及国家安全规范验收。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卖方须随时接受买方代表及其委派监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并按其要求返工、修改。因卖方原因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则卖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仲裁条款解决。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2)卖方应提供买方一份这些检验结果的证明报告。如果买方的检验人员未能出席检验,或双方同意其不参加,卖方可在没有买方检验人员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并提供给买方一份检验结果的证明报告。3)如果有部分材料或工程不能通过检验,卖方应修正或替换这些材料或部分工程,重新进行测试和/或检验。18.3 竣工验收与工程保修18.3.1 竣工日期为卖方满足下列条件时的日期:1)已完成本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2)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3)场地已清理好,通过买方组织的竣工验收,或待试运营之日起向买方办理移交手续;4)在工程施工中卖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环境目标要求执行,若不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且买方将一次性对卖方进行10万元/次罚款。18.3.2 操作指示及记录图纸在安装工程移交前,卖方须为所有安装工程编写完整的中文版操作及维修手册。在手册的详情获得同意后,卖方须向买方提交叁套装订妥当的维修操作手册,并须在工程竣工日期前提交。1)维修及指导手册应包括:A. 封面填有:?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受托方的名称及地址B. 内页设有类似封面的资料外,还包括正常时间及紧急联络电话等:?目录页?安装说明?主要设备及配件的明细资料?系统操作程序操作指示?维修及错误探索指示,包括日常维修细则?所推荐之备用零件及润滑剂?附有制造商名称、地址?制造商指引,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目录其他一切在技术规范内提及所需资料应根据辽宁省建设档案建档及归档的要求编制。2)手册应以A4尺寸的纸张编印,各部分须适当地分隔及容易辨认,每页须有连续性页数及总页数须包括在目录页内。经批准的手册以活页图及硬面订装形式。3)竣工图纸可以被摺成及存于已经批准的手册内(如适用)。4)竣工图纸应包括整个系统的分布图解,其中包括上述所列之主要设备及机械的参考名号。5)两份临时手册,连同暂定竣工图纸,应在竣工前至少一个月提交,使买方能对安装工程得以熟悉。临时手册的格式应在与最终发放的手册相同,但对于一些只能在竣工或测试后才能落实的资料,亦需暂时填上。6)卖方须按照保修计划和操作手册定期检查设备的质量和功能运行情况,现场或设备附近必须备有一份检查清单和指导使用手册。每次的验收和检查必须记录在保修手册上。18.4 交付使用1)以买卖双方签署完工验收合同证书或试运营之日起(两者日期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计算)交付使用,此前由卖方负责产品保护。若前述约定日期晚于中标设备自当地政府技监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则质保期的起算日期以中标设备安装完毕并经政府技监部门验收合格之日满3个月之日起计算。2)卖方将对八位买方有关人员在质保期内提供必要的设备相关使用的操作培训。18.5 免费保修、保养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之日起,即开始进入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修、保养,在此期间,除整机以及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以外,卖方免费提供所有零部件;卖方所实施的24个月的免费保修、保养内容与所提供的有偿保养合同内容一致。18.6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进行验收。买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开始进行验收,卖方应对买方的验收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借用可能需要的专用仪器。18.7 买卖双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证书。18.8 买方应为卖方人员因工作原因出入工地各部门提供方便,卖方人员在工地时也应遵守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18.9 本条款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义务及其他义务。19.质量保证19.1 标准19.1.1货物应符合“用户需求书”中所述的“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该标准必须是有关机关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19.1.2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19.2 检验与验收19.2.1 验收要求19.2.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买方人员检查和验收均不减轻卖方对货物及服务质量的全部责任。19.2.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出厂前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4)最终验收。检验试验根据“用户需求书”(或国家“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19.2.1.3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19.2.2 货物出厂前检查货物出厂前检查按“用户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19.2.3到货验收19.2.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19.2.3.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19.2.4预验收预验收即货物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19.2.5 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保期的责任和义务后,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19.3 保修19.3.1 在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之日起的24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承担正常维保的材料、消耗品费用,并对货物由于制造工艺或原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19.3.2 如发现上述问题,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19.3.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和部件。19.3.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没有按19.3.3款要求办理,买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19.3.5 上述19.2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无论未发现问题还是已按索赔要求对货物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19.4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文件之日起起24个月。20.索赔20.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0.2在本条款第1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货物缺陷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了索赔,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用规格、质量和性能符合合同要求的新零件、新部件和(或)新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因此而蒙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卖方应按本条款第19条的规定,相应延长更换和(或)修补件的质量保证期;(2)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同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费用。2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二十八(28)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二十八(28)天内或在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条款第2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使买方满意,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20.4除以下卖方的三种责任外,在任何情况下,卖方的责任都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百(100%):(1)在与人员伤亡有关的任何卖方责任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2)合同第7条规定的卖方责任;(3)由于卖方原因导致卖方设备出现故障而需更换部件时卖方的责任;(4)由于卖方故意、重大过失、民事侵权造成的索赔。21.履约延误21.1卖方应按照“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列明的“货期进行交货并提供后续的伴随服务。2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或提供服务,则将受到以下制裁:(1)没收履约保证金;(2)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2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了可能妨碍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原因、可能拖延的时间及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尽快对所述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2.误期赔偿22.1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未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0%;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合同货物迟交,违约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工程施工有重大影响的货物如迟交超过2个月时,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过合同总价的5%,与此同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2.2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迟、疏忽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且卖方还需支付由于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直接损失的费用。22.3 卖方对于根据合同22.1、22.2款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23.侵权和保密2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以及在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一项或部分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及停止使用合同货物或接受服务的损害。23.2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2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为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包括全部复印件)交还给买方。24.不可抗力24.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4.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25.税费25.1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应由卖方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送交买方一份由买方认可的一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26.2履约保函的金额应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26.3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6.4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应由卖方负担。26.5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7.预付款保证金27.1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买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7.2 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7.3 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采购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7.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退还卖方。28.争端的解决2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的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提请仲裁。28.2仲裁应由大连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28.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8.4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不包括律师费用)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8.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29.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29.1 合同的变更29.1.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29.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的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9.2 合同终止29.2.1当合同双方完成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29.2.2若双方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29.2.3 如果买方发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卖方在本合同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包括卖方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投标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货物规格型号、关键部件配套厂家、降低质量等。29.2.4买方根据29.2.3款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完成被中止了的工程。卖方应承担买方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完成中止工程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9.2.5如果买方严重违背合同规定,而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部分和全部。但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1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如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弥补,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9.2.6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清偿能力,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30.分包与外购30.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的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比例应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30.2 卖方对所有外购部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31.安全责任31.1 本合同项下在制造、运抵指定地点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卖方自行负责。31.2 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考核、验收过程中,如买方人员完全按照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或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卖方负责。32.通知32.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须随后补发挂号信函确认。32.2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为生效日期,两个日期中以较晚的一个为准。3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33.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买方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合同、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范围。33.2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本条款第36.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3.3除合同本身外,本条款第3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的所有权人是买方。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和资料(包括全部副本)还给买方。34.合同生效与终止34.1 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合同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2)卖方已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35.其他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第3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分目录一.投标函格式77二. 投标报价表格式78表一.投标分项报价表78表二.伴随服务费分项报价表80表三.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表81表四.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82三.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83四. 技术规格偏离表84附:技术参数明细表85五.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86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7七.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88八. 项目实施方案94 一.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DCZ********-2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0条关于中标服务费的规定。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二. 投标报价表格式表一.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及原产地数量出厂价单价(含税)伴随服务费总价投标价(5×6 7)总价第6栏包括要求供货范围内的主机和附件,出厂装箱清单所列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并包括各种税费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设计费总计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产品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6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表二.伴随服务费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服务项目数量伴随服务费单价伴随服务费总价1. 安装费主材费工程费措施费2. 调试3. 检验4. 培训费5. 保险费6.运输费7. 装卸费8.技术服务费用9. 保修保养费(维保费)10.其他合计备注:应包括的其他费用,如施工协调配合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表三.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合计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1.此表所列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投标人自行配备设备安装、维修和质保期服务所使用的备品备件、专用配套工器具。应放置在合适的箱内,以满足业主今后使用和维护设备的需要。 表四.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合计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1. 投标人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质保期后三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并承诺在质保期后三年内提供表中所列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单价不大于表中所列的单价。2. 该价格不进入投标总价,仅供评标时考虑。三.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系统及部件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原产地主要参数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人响应规格偏离偏离简述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技术参数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序号技术资料名称份数编制(开发)单位交付时间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日期: 备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七.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7-1投标人资格声明7-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7-3工程实施关键人员表格式7-4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7-5 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填写须知1)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7-1 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你方 年 月日的(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副本。(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投标人(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名称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地址传真签字邮编电话 7-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明细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中小企业声明函5.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文件、白皮书、彩页、检测报告等。 7-3 工程实施关键人员表格式姓名在工程中担任的职务主要工作经历 7-4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简述合同金额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对表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业绩合同。 7-5 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简述合同金额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安装调试方案、计划;对已完成工程的保护方案;与施工总包方和其他分包方的配合方式;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降低环境污染和施工噪声的措施等。投标人应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人还要按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适应。 九 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格式1、投标担保格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中小企业声明书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投标人除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 ?评 分 细 则 评分细则一、评分细则分项评价因素权重分值说明价格投标报价30%10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注:1、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20%100根据招标、投标文件的技术情况进行逐项对比。1、优秀标准: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非“*”号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的,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81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非“*”号项偏离少,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0-61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提供货物的 技术参数非“*”号项偏离多,但尚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60-40分)。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必须响应,否则投标文件无效。设备的先进性、稳定性、可靠性20%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电梯整体档次、性能、质量、制造工艺水平、配置、各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可靠性、关键部件品质和产地等进行综合评定。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0-81分、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80-61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0-40分。商务部分项目实施方案15%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无完整的安装调试方案、计划;对已完成工程的保护方案;与施工总包方和其他分包方的配合方式;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降低环境污染和施工噪声的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进行综合评定。合理性、科学性突出的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维修保养计划15%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维修保养计划及质保期后维修保养费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定。突出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投标人需列出电梯维保费、售后服务等内容。(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40分)×K2(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2。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40分)×K3(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3。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三、备注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方案等。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评分说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评委评分 =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相应加分项得分。3、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4、获得最高综合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评审得分高的;6、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 标 一 览 表 开 标 一 览 表招标项目: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招标编号:DCZ********-2 年 月 日序号设备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万元)交货及完工时间、地点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项目名称: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编号:DCZ********-2第二分册 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表序号站名数量(部)提升高度(m)停站层数类型备注1十三里站28.102站2停通透型2二十里堡站26.002站2停通透型3三十里堡站26.002站2停通透型4石河高铁站26.602站2停通透型5海洋大学站15.492站2停通透型27.502站2停通透型需设对重安全钳6石河北站27.502站2停通透型需设对重安全钳17.512站2停通透型7长店堡站28.102站2停通透型8挂符桥站28.102站2停通透型9公交总站站16.392站2停通透型27.502站2停通透型需设对重安全钳10三十四中站28.102站2停通透型11振兴路站18.102站2停通透型12控制中心218.606站6停非通透型13车辆段115.605站5停额定载重:1000kg14车辆段115.905站5停额定载重:2000kg?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无机房电梯用户需求书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3.06目录1 工程范围1081.1 工程概况1081.2 招标范围1082 设备技术要求1082.1概述1082.2安装条件1082.3设备性能指标1082.3.1 技术规格1092.3.2 技术要求1092.4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要求1132.4.1与设备监控系统接口1132.4.2 与土建承包商的接口1142.4.3 与供电系统的接口1142.4.4 与FAS系统接口1142.4.5 与通信系统承包商接口1142.4.6 与CCTV 系统的接口1152.5安全保护要求1152.6培训1162.6.1概述1162.6.2培训材料1162.6.3培训设施1172.6.4培训时间、地点要求1172.6.5培训费用117附表电梯配置一览表1181 工程范围1.1 工程概况金普城际铁路起自既有快轨3号线九里站,向北沿202国道、沈大高速公路、海南路后在古莲公园前拐至海皮路,后至普兰店城区,后向西至普兰店海湾工业区振兴路。线路长度43.006km。其中高架线长度:23.567 km,地下线和山岭隧道长度:1.215km ,地面线长度:18.224km,出入段线长2.252 km。本工程初期设车站11座,其中十三里站、海洋大学站、石河北站、长店堡站、挂符桥站、公交总站站、三十四中站、振兴路站为高架车站,二十里堡站、三十里堡站、石河高铁站为地面站。预留站5座:西三十里站、四十里站、五十里站、五里台站、平安河站。本线在海湾车辆段设控制中心1座,在振兴路附近设张店车辆段1座。1.2 招标范围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车站及控制中心选用无机房电梯,供残疾人和工作人员使用。车站及控制中心共设电梯26部,提升高度为5.00m~20.00m。具体配置见附件《电梯配置一览表》。电梯分通透型与非通透型两种。通透型电梯的轿厢与井道的四壁均为通透型材料,外露部分要整体美观。土建承包商提供钢结构井道及其附属设施。具体要求待设计联络时确定。非通透型电梯的轿厢与井道均为不通透型材料。承包商应提供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提供备品及24个月维护等服务。2 设备技术要求2.1概述由于地铁运营环境及条件具有特殊性,配置的电梯应能在地铁运营环境中良好运行。电梯的技术水平先进、成熟、性能安全可靠;结构及零部件设计、配置合理,并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互换性,以易于调整和维护。2.2安装条件土建预留井道尺寸:2400㎜(净宽度)×2000㎜(净深度)土建已按上述要求预留孔洞。2.3设备性能指标注:投标文件必须对“2.3设备性能指标”所列全部技术条款逐条进行响应,同时带“*”的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3.1 技术规格* 类型:无机房电梯* 额定速度: 1m/s* 载重:1000kg* 驱动:曳引驱动* 控制:微电脑* 厅门外呼:不锈钢操作屏及按钮,带楼层方向显示* 轿顶:采用各厂商的标准轿顶。(投标时附照片)* 轿底:采用防滑、阻燃材料* 轿厢尺寸(宽×深×高):1600mm×1400mm×2400 mm* 厅门尺寸(宽×高):1000mm×2100mm * 开门方式:中分双开门* 轿厢操作:除标准操作面板,增设一套残疾人专用低置式操作控制面板 * 电源:交流380V?10%,3相5线,50Hz交流220V?10%,单相,50Hz2.3.2 技术要求1、 产品符合以下标准及规定:(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4)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5)GB7025-2008《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6)本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的规定。所列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及对于电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零部件,生产商在制造、安装及验收中可采用相关国际标准或制造厂标准,但不能影响电梯整体技术及安全性能。2、 性能要求(1) 环境要求环境温度:-15℃~38℃相对湿度:≤ 95%(2) 操作系统特性:采用微机控制,有故障自动诊断系统,能明确指示故障部位,包括:供电断错相、超越上极限、电梯上行及下行超速时、门连锁故障、楼层信号故障等,故障排除后操作系统恢复原始状态;(3)速度控制方式:主机及门机均采用VVVF变频调速控制;(4)平层准确度±5mm范围内;(5)平衡系数:0.4-0.5;(6)运行能力(正常工作条件):每天连续运行20小时,全年工作365天,每小时启动运行次数≤150次(7)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0dB(A);开关门过程噪声≤55dB(A);(8)电梯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发生失效(故障)次数,应不超过2次,每次修复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9)电梯运行平稳,起、制动和加、减速度段变化顺畅,舒适感好。轿厢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25cm/s2和15cm/s2;(10)电梯具有运行状态及故障远程监控RS485接口,控制系统设有故障自动报警装置,具体内容待设计联络时确定;(11)闲梯15分钟,轿厢自动驶至下端站,关门待客(电梯闲置时间可调);(12)具有再平层功能;(13)强制停靠基站功能;(14)停电时轿箱内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5)电梯底坑下存在人能到达的空间,则该部电梯增设对重安全钳,详细内容见附表。3、主要部件及装修要求(在任何载荷情况下)(1)导轨导轨及其附件和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安全钳装置动作时产生的力和由于轿厢不均匀载荷引起的变形,并对此变形予以限制,不得影响电梯的正常工作。(2) 悬挂装置钢丝绳/曳引带的抗拉强度:由承包商在标书中详细说明。(3) 轿厢门和厅门厅门及其刚性连接的机械零件的动能,在平均关门速度下的测量值或计算值不大于10J。(4) 电梯的门内范围设有红外线光幕保护和机械触板式门保护装置。如果投标人提供电梯的红外线光幕保护装置可满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第8.7.2.1.1.3的规定,可仅配光幕保护装置。(5) 操作按钮:轿厢内及各层厅门所设操作按钮上符号或数字应清晰易辨。厅门召唤箱操作板设于大厅面对电梯的右侧 ,基站召唤箱上应有钥匙开关,该开关用以接通控制电源,地铁车站内各操作按钮应符合残疾人(包括轮椅和盲人)使用要求。(6) 信号装置:每层厅门及轿厢内均设有光电楼层显示装置,指示信号应清晰明亮。承包商应在标书中提供电梯操作厢及信号装置(包括盲人按钮)的彩色样本图片。(7)轿厢内应设有能与轿顶、井道底坑、厅门外控制面板和车站控制室/控制中心值班室进行对讲的五方电话。(8) 轿顶上设检修箱,供电梯检修时使用,检修箱应包括以下装置:a.手旋复位的红色停止按钮;b.检修开关;c.带36v检修照明灯;d.维修用插座(220v,三脚);e.检修运行按钮。(9)电梯设于轿顶的安全窗只能从外部开启,其尺寸不少于 350mm×500mm。轿顶设一台通风风扇。(10)每台电梯应单设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a.轿厢照明和通风;b.轿顶电源插座;c.电梯井道照明;d.报警装置。(11)锁闭装置:每台电梯均设有电梯锁闭装置,供工作人员或检修人员用专用钥匙开启或关闭电梯。(12) 电线电缆:a.电源箱至电机间的电线、电缆由电梯承包商提供。b.电缆具有低烟、无卤、阻燃、防水等性能。(13) 轿厢内装修要求a.非通透型电梯的轿厢内壁采用发纹不锈钢。b.轿内地板采用耐磨材料。c.轿内吊顶应美观大方,且有足够的照明,轿厢地板上的照度不小于50lx。d.各层站电梯厅门都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承包商应在标书中提供轿厢内装修的彩色样本图片。(14)电梯应具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如下功能装置:a.电梯轿厢内除设普通操纵箱外,还在左侧壁(面向门内)设一符合残疾人使用标准的副操作箱,操纵箱上设有警铃按钮和对讲机以及其相对应的操作按钮,均为适应残疾人使用(包括轮椅和盲人)。b.电梯轿厢内设扁形不锈钢扶手,为三面设置。c.电梯轿厢内设中英语音报站装置。d.非通透型电梯的轿厢内,位于电梯门对面的轿厢面板采用镜面不锈钢,以便于坐轮椅者出入电梯。(15)重要部件铭牌、标记a.在限速器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已整定的动作速度。b.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c.在轿顶上、井道内、底坑内应按GB7588--2003第15条要求标明各种提示性字符和使用须知。d. 轿厢内应标明测试日期,合格有效期限及测试指标等。(16)控制柜控制柜的制造和试验应符合标准GB14048.5-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a.控制线应整齐的布置在线槽内,线路两端应有永久性线号标志,动力线终端和控制线终端要有效的分开。设计控制柜时,要考虑维修人员安装和替换控制柜零部件的方便性。b.设有电机过载、断相、错相的保护装置;控制柜外壳、电缆屏蔽层、电器设备外壳要可靠的接地;短路保护装置在发生短路故障时能有效保护设备。c.控制柜保护等级:控制柜外壳、安全开关、插座的最低防护等级如下:控制柜外壳安全开关插座IP55IP55IP55d.为向相关系统发出电梯停运、上行、下行、故障、紧急停止、维修状态等信号,在控制柜内应提供相对应的通信接口,电梯与相关系统的通信方案待设计联络时确定。e.为实现综合监控室急停功能,电梯控制柜应提供标准的接线端子。f.在控制柜内装有带超荷刻度的电压表和电流表,柜门内壁上有不易擦除的电路图。g.控制柜的设计还应考虑通风,以保证微机系统的正常工作。h.电子器件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5万小时。i.承包商须说明控制柜的位置及尺寸。(17)电器保护考虑到地面以上玻璃井道内温度可能超过40度,投标人还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以确保电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所采取的措施。(18) 电磁兼容性要求电磁兼容性满足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的相关规定要求。2.4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要求2.4.1与设备监控系统接口电梯预留与BAS系统的接口(RS485接口),具体内容待设计联络时确定。2.4.2与土建承包商的接口序号 电梯承包商提供土建指定承包商提供位置界面目的1实地测量开孔大小,井道尺寸、吊钩位置等。按电梯方要求预留孔洞。井道、各层站等为电梯安装提供必备条件。2对预埋件及吊钩提出具体要求按电梯方提供的要求处理。井道提供电梯承重点。3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安装电梯电梯安装4安装电梯并装饰相关缝隙。装修专业待电梯安装完毕进行装饰装修。电梯周围装饰和美化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4.3 与供电系统的接口序号电梯承包商提供供电系统承包商提供界面目的1提供并敷设电梯井道内电缆提供并敷设三相五线380V电源电缆至电梯井道为电梯运行提供电源2提供井道照明并敷设电梯井道内电缆提供并敷设单相220V电源至电梯井道为轿厢及井道的照明提供电源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4.4与FAS系统接口 (1)物理接口序号接口位置电梯系统提供FAS系统提供接口目的 1 电梯井道内控制柜在电梯控制柜内提供通信接口(无源干接点)提供电缆至电梯控制柜并负责接线。灾害情况下控制电梯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功能接口 在灾害情况下,FAS系统控制电梯。2.4.5与通信系统承包商接口(1)物理接口序号接口位置电梯系统提供通信系统提供接口目的1 电梯控制柜电话机及接口,并敷设井道内至轿箱的通讯电缆提供并敷设综合监控室至电梯井道之间的通讯电缆与综合监控室通话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功能接口轿厢内、轿顶、井道底坑、厅门外控制面板和车站控制室/控制中心值班室形成五方通话。2.4.6 与CCTV 系统的接口(1)物理接口序号接口位置电梯系统提供CCTV系统提供接口目的1 电梯井道内控制柜提供轿厢内的摄像头及连接至控制柜的电缆,并负责连接。提供电缆至电梯控制柜并负责接线。对轿箱内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功能接口监控轿箱运营状况。2.5安全保护要求电梯产品制造和安装须遵循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以防止电梯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故障。电梯应具备以下安全装置:1、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2、撞底缓冲器,其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第3.8条要求。请承包商在标书中出示缓冲器的结构简图和主要技术参数。3、超越上、下限位及上极限位置保护。4、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联动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动作电气 保护装置及限速器绳断裂或松弛保护装置。5、层门和轿厢门的电气联锁装置:(1) 电梯正常运行时不可能打开层门,如果一个层门开启,电梯不能起动或继续运行;(2) 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紧急开锁与层门的自动关闭装置;(3)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在关闭运动期间,当有人过门口被撞击或即将被撞击时,红外线光幕保护和机械触板式保护装置能使自动门重新开启。6、应急照明装置:当电梯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电源被切断或中途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能够自动启动,照明时间不小于1小时。7、紧急操作装置和停止保护装置: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能使轿厢慢速移动至下端站。轿顶、底坑应装有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保护开关。8、当工作载荷到达100%时,电梯处于满载直驶状态;当载荷到达110%时,电梯会发出声、光警示,电梯不能关门及运行,直至载荷降至合适为止的装置。9、轿内设有与控制中心值班室或车站控制室相联的五方对讲电话。承包商须提供每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简图、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及相关特性。2.6培训2.6.1概述1、 承包商所有的技术培训的安排均应服从买方总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的要求,使受训人员应了解所提供设备的细节,并能令人满意地操作及维护、检修设备。2、 承包商需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如下,但不限于此:(1)培训的课程、地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授课人员的姓名及职称;(3)工厂介绍;(4)机械基本知识培训;(5)电气培训;(6)电梯维保;(7)实际动手操作实践;(8)故障处理;(9)问题解答。2.6.2培训材料1、 所有的培训材料,包括音像制品均应采用中文。所有与培训有关的外文资料必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版本为准。2、 在培训实施一个月前,承包商应将培训材料提交给买方代表审批和确认。3、 所有的培训材料应易拷贝,音像制品应能拷贝复制。4、 培训后,要进行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评估和考核,采用现场操作和理论考试两种考核方法,发放结业证,受训人员持证上岗操作。2.6.3培训设施1、 承包商应负责进行工厂和现场的培训,并负责提供工厂(不含异地培训人员交通及差旅费用)和现场培训地点的所有培训设施(如教室、办公家具和声像设备等)。2、 培训时承包商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施,包括辅助教具、模拟装置、演示单元、幻灯片和挂图等)。2.6.4培训时间、地点要求1、 根据培训计划书的具体要求安排培训课时,具体培训时间根据买方的培训计划确定。2、 现场培训安排在设备的安装现场等场所。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买方的培训计划确定。3、 受训人员有以下几类:(1)电梯操作、维护人员;(2)工程技术人员。2.6.5培训费用1、 培训费用包含在承包商的合同报价中。2、 在买方所在地进行的培训,承包商人员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支付。3、 因承包商原因导致技术培训不能按期完成,买方有权要求承包商重新进行培训,所有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4、 因培训计划变更而引起的培训费用的变更,应由买卖双方重新进行协商确定。附表电梯配置一览表电梯配置一览表序号站名数量(部)提升高度(m)停站层数类型备注1十三里站28.102站2停通透型2二十里堡站26.002站2停通透型3三十里堡站26.002站2停通透型4石河高铁站26.602站2停通透型5海洋大学站15.492站2停通透型27.502站2停通透型需设对重安全钳6石河北站27.502站2停通透型需设对重安全钳17.512站2停通透型7长店堡站28.102站2停通透型8挂符桥站28.102站2停通透型9公交总站站16.392站2停通透型27.502站2停通透型需设对重安全钳10三十四中站28.102站2停通透型11振兴路站18.102站2停通透型12控制中心218.606站6停非通透型合计26注:上述内容均需根据车站及控制中心最终方案作相应调整。 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有机房电梯用户需求书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3.06目录1 工程范围1211.1 工程概况1211.2 招标范围1212 设备技术要求1212.1 系统概述1212.2 安装条件1212.3 设备性能指标1212.3.1 技术规格1222.3.2 技术要求1222.4 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要求1272.4.1与设备监控系统接口1272.4.2与土建承包商的接口1272.4.3与供电系统的接口1272.4.4与FAS系统接口1272.4.5与通信系统承包商接口1282.4.6与CCTV 系统的接口1282.5 安全保护要求1282.6 培训1292.6.1概述1292.6.2培训材料1302.6.3培训设施1302.6.4培训时间、地点要求1302.6.5培训费用130附表电梯配置一览表1311 工程范围1.1 工程概况金普城际铁路起自既有快轨3号线九里站,向北沿202国道、沈大高速公路、海南路后在古莲公园前拐至海皮路,后至普兰店城区,后向西至普兰店海湾工业区振兴路。线路长度43.006km。其中高架线长度:23.567 km,地下线和山岭隧道长度:1.215km ,地面线长度:18.224km,出入段线长2.252 km。本工程初期设车站11座,其中十三里站、海洋大学站、石河北站、长店堡站、挂符桥站、公交总站站、三十四中站、振兴路站为高架车站,二十里堡站、三十里堡站、石河高铁站为地面站。预留站5座:西三十里站、四十里站、五十里站、五里台站、平安河站。本线在海湾车辆段设控制中心1座,在振兴路附近设张店车辆段1座。1.2 招标范围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车辆段选用有机房电梯,供工作人员使用。车辆段内共设电梯2部,提升高度为15.60m与15.90m。具体配置见附件《电梯配置一览表》。承包商应提供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提供备品及24个月维护等服务。2 设备技术要求2.1系统概述由于地铁运营环境及条件具有特殊性,配置的电梯应能在地铁运营环境中良好运行。电梯的技术水平先进、成熟、性能安全可靠;结构及零部件设计、配置合理,并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互换性,以易于调整和维护。2.2安装条件土建预留井道尺寸(净宽度×净深度):2400㎜×2000㎜(额定载重:1000kg)土建已按上述要求预留孔洞。2.3设备性能指标注:投标文件必须对“2.3设备性能指标”所列全部技术条款逐条进行响应,同时带“*”的条款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3.1 技术规格* 类型:有机房电梯* 额定速度:1m/s* 载重:1000kg(提升高度为15.60m)2000kg(提升高度为15.90m)* 厅门外呼:不锈钢操作屏及按钮,带楼层方向显示* 轿顶:采用各厂商的标准轿顶(投标时附照片)* 轿底:采用防滑材料,阻燃* 轿厢尺寸(宽×深×高):1600mm×1400mm×2400 mm,(提升高度为15.60m)1700mm×2400mm×2400 mm,(提升高度为15.90m)* 厅门尺寸(宽×高):1000mm×2100mm(额定载重:1000kg)1500mm×2100mm(额定载重:2000kg)* 开门方式:中分双扇(额定载重:1000kg)中分双折(额定载重:2000kg)* 轿厢操作:标准操作面板 * 电源:交流380V?10%,3相5线,50Hz交流220V?10%,单相,50Hz2.3.2 技术要求1、 产品符合以下标准及规定:(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4)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5)GB7025-2008《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6)本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的规定。所列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及对于电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零部件,生产商在制造、安装及验收中可采用相关国际标准或制造厂标准,但不能影响电梯整体技术及安全性能。2、 性能要求(1) 环境要求环境温度:-15℃~38℃相对湿度:≤ 95%(2) 操作系统特性:采用微机控制,有故障自动诊断系统,能明确指示故障部位,包括:供电断错相、超越上极限、电梯上行及下行超速时、门连锁故障、楼层信号故障等,故障排除后恢复原始状态;(3)速度控制方式:主机及门机均采用VVVF变频调速控制;(4)平层准确度±5mm范围内;(5)平衡系数:0.4-0.5;(6)运行能力(正常工作条件):每天连续运行20小时,全年工作365天,每小时启动运行次数≤150次(7)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0dB(A)、机房噪音≤70dB(A);开关门过程噪声≤55dB(A);(8)电梯运行平稳,起、制动和加、减速度段变化顺畅,舒适感好。轿厢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25cm/s2和15cm/s2;(9)电梯具有运行状态及故障远程监控RS485接口,控制系统设有故障自动报警装置,具体内容待设计联络时确定;(10)闲梯15分钟,轿厢自动驶至下端站,关门待客(电梯闲置时间可调);(11)具有再平层功能;(12)强制停靠基站功能;(13)消防梯应有紧急驱动装置。(14)停电时轿箱内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5)电梯底坑下存在人能到达的空间,则该部电梯增设对重安全钳,具体内容待设计联络时确定。3、主要部件及装修要求(在任何载荷情况下)(1)导轨导轨及其附件和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安全钳装置动作时产生的力和由于轿厢不均匀载荷引起的变形,并对此变形予以限制,不得影响电梯的正常工作。(2) 悬挂装置钢丝绳/曳引带的抗拉强度:由承包商在标书中详细说明。(3) 轿厢门和厅门厅门及其刚性连接的机械零件的动能,在平均关门速度下的测量值或计算值不大于10J。(4) 电梯的门内范围设有红外线光幕保护和机械触板式门保护装置。如果投标人提供电梯的红外线光幕保护装置可满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第8.7.2.1.1.3的规定,可仅配光幕保护装置。(5) 操作按钮:轿厢内及各层厅门所设操作按钮上符号或数字应清晰易辨。厅门召唤箱操作板设于大厅面对电梯的右侧 ,基站召唤箱上应有钥匙开关,该开关用以接通控制电源。(6) 信号装置:每层厅门及轿厢内均设有光电楼层显示装置,指示信号应清晰明亮。承包商应在标书中提供电梯操作厢及信号装置的彩色样本图片。(7) 轿厢内应设有能与轿顶、井道底坑、厅门外控制面板和车辆段值班室进行对讲的五方电话。(8) 轿顶上设检修箱,供电梯检修时使用,检修箱应包括以下装置:a.手旋复位的红色停止按钮;b.检修开关;c.带36v检修照明灯;d.维修用插座(220v,三脚);e.检修运行按钮。(9)电梯设于轿顶的安全窗只能从外部开启,其尺寸不少于 350mm×500mm。轿顶设一台通风风扇。(10)每台电梯应单设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a.轿厢照明和通风;b.轿顶电源插座;c.电梯井道照明;d.报警装置。(11)锁闭装置:每台电梯均设有电梯锁闭装置,供工作人员或检修人员用专用钥匙开启或关闭电梯。(12) 电线电缆:a.电源箱至电机间的电线、电缆由电梯承包商提供。b.电缆具有低烟、无卤、阻燃、防水等性能。(13) 轿厢内装修要求a.轿厢内壁应采用发纹不锈钢。b.轿内地板采用耐磨材料。c.轿内吊顶应美观大方,且有足够的照明,轿厢地板上的照度不小于50lx。d.各层站电梯厅门都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承包商应在标书中提供轿厢内装修的彩色样本图片。(14)重要部件铭牌、标记a.在限速器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已整定的动作速度。b.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c.应在轿顶上、井道内、底坑内应按GB7588--2003第15条要求标明各种提示性字符和使用须知。d. 轿厢内应标明测试日期,合格有效期限及测试指标等。(15)控制柜控制柜的制造和试验应符合以下标准GB14048.5-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a.控制线应整齐的布置在线槽内,线路两端应有永久性线号标志,动力线终端和控制线终端要有效的分开。设计控制柜时,要考虑维修人员安装和替换控制柜零部件的方便性。b.应设有电机过载、断相、错相的保护装置;控制柜外壳、电缆屏蔽层、电器设备外壳要可靠的接地;短路保护器及其它保护装置在发生短路故障时能有效保护设备。c.控制柜保护等级:控制柜外壳、安全开关、插座的最低防护等级如下:控制柜外壳安全开关插座IP55IP55IP55d.为向相关系统发出电梯停运、上行、下行、故障、紧急停止、维修状态等信号,在控制柜内应提供相对应的通信接口,并提供电梯与相关系统的通信方案。e.为实现综合监控室急停功能,电梯控制柜应提供标准的接线端子。f.在控制柜内装有带超荷刻度的电压表和电流表,柜门内壁上有不易擦除的电路图。g.控制柜的设计还应考虑通风,以保证微机系统的正常工作。h.电子器件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5万小时。i.承包商须说明控制柜的位置及相关说明。(16) 驱动主机及制动系统a.电梯驱动主机需设手动紧急操作装置,以便借用平滑且无辐条的盘车手轮将轿厢移动到一个层站。b.电梯需设有制动系统,在电梯动力电源失电或火控制电路电源失电的情况下能自动动作。c.制动系统需有一个机—电式制动器(摩擦性),此外,还可装有其它制动装置。d.可以使用皮带将电机连接到机—电式制动器所作用的零件上,皮带不得少于两条。e.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17) 机房机房内设有永久的电气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小于200lx。(18) 电磁兼容性要求电磁兼容性满足GB/T1762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系列标准的相关规定要求。2.4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要求2.4.1与设备监控系统接口电梯预留与BAS系统的接口(RS485接口),具体内容待设计联络时确定。2.4.2与土建承包商的接口序号 电梯承包商提供土建指定承包商提供位置界面目的1实地测量开孔大小,井道尺寸、吊钩位置等。按电梯方要求预留孔洞。井道、各层站等为电梯安装提供必备条件。2对预埋件及吊钩提出具体要求按电梯方提供的要求处理。井道提供电梯承重点。3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安装电梯电梯安装4安装电梯并装饰相关缝隙。装修专业待电梯安装完毕进行装饰装修。电梯周围装饰和美化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4.3 与供电系统的接口序号电梯承包商提供供电系统承包商提供界面目的1提供并敷设电梯井道内电缆提供并敷设三相五线380V电源电缆至电梯机房为电梯运行提供电源2提供机房及井道内照明并敷设机房及井道内电缆提供并敷设单相220V电源至电梯机房为轿厢、机房及井道的照明提供电源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4.4与FAS系统接口 (1)物理接口序号接口位置电梯系统提供FAS系统提供接口目的 1 电梯机房内控制柜在电梯控制柜内提供通信接口(无源干接点)提供电缆至电梯控制柜并负责接线。灾害情况下控制电梯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2)功能接口 在灾害情况下,FAS系统控制电梯。2.4.5与通信系统承包商接口(1)物理接口序号接口位置电梯系统提供通信系统提供接口目的1 电梯控制柜电话机及接口,并敷设机房内至轿箱的通讯电缆提供并敷设值班室至电梯机房之间的通讯电缆与值班室通话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2)功能接口轿厢内、轿顶、井道底坑、厅门外控制面板和车辆段值班室形成五方通话。2.4.6 与CCTV 系统的接口(1)物理接口序号接口位置电梯系统提供CCTV系统提供接口目的1 电梯机房内控制柜提供轿厢内的摄像头及连接至控制柜的电缆,并负责连接。提供电缆至电梯控制柜并负责接线。对轿箱内状况进行监控具体内容待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2)功能接口监控轿箱运营状况。2.5安全保护要求电梯产品制造和安装须遵循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以防止电梯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故障。电梯应具备以下安全装置:10、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11、撞底缓冲器,其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第3.8条要求。请承包商在标书中出示缓冲器的结构简图和主要技术参数。12、超越上、下限位及上极限位置保护。13、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联动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动作电气 保护装置及限速器绳断裂或松弛保护装置。14、层门和轿厢门的电气联锁装置:(1) 电梯正常运行时不可能打开层门,如果一个层门开着,电梯不能起动或继续运行;(2) 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紧急开锁与层门的自动关闭装置;(3)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在关闭运动期间,当有人过门口被撞击或即将被撞击时,应有一个自动使门重新开启的保护装置。15、应急照明装置:当电梯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电源被切断或中途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能够自动启动,照明时间不小于1小时。16、紧急操作装置和停止保护装置: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能使轿厢慢速移动至下端站。轿顶、底坑应装有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保护开关。17、当工作载荷到达100%时,电梯处于满载直驶状态;当载荷到达110%时,电梯会发出声、光警示,电梯不能关门及运行,直至载荷降至合适为止。18、轿内设有车辆段值班室相联的五方对讲电话。承包商须提供每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简图、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及相关特性。2.6 培训2.6.1概述1、 承包商所有的技术培训的安排均应服从买方总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的要求,使受训人员应了解所提供设备的细节,并能令人满意地操作及维护、检修设备。2、 承包商需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如下,但不限于此:(1)培训的课程、地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授课人员的姓名及职称;(3)工厂介绍;(4)机械基本知识培训;(5)电气培训;(6)电梯维保;(7)实际动手操作实践;(8)故障处理;(9)问题解答。2.6.2培训材料1、 所有的培训材料,包括音像制品均应采用中文。所有与培训有关的外文资料必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版本为准。2、 在培训实施一个月前,承包商应将培训材料提交给买方代表审批和确认。3、 所有的培训材料应易拷贝,音像制品应能拷贝复制。4、 培训后,要进行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评估和考核,采用现场操作和理论考试两种考核方法,发放结业证,受训人员持证上岗操作。2.6.3培训设施1、 承包商应负责进行工厂和现场的培训,并负责提供工厂(不含异地培训人员交通及差旅费用)和现场培训地点的所有培训设施(如教室、办公家具和声像设备等)。2、 培训时承包商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施,包括辅助教具、模拟装置、演示单元、幻灯片和挂图等)。2.6.4培训时间、地点要求1、 根据培训计划书的具体要求安排培训课时,具体培训时间根据买方的培训计划确定。2、 现场培训安排在设备的安装现场等场所。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买方的培训计划确定。3、 受训人员有以下几类:(1)电梯操作、维护人员;(2)工程技术人员。2.6.5培训费用1、 培训费用包含在承包商的合同报价中。2、 在买方所在地进行的培训,承包商人员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支付。3、 因承包商原因导致技术培训不能按期完成,买方有权要求承包商重新进行培训,所有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4、 因培训计划变更而引起的培训费用的变更,应由买卖双方重新进行协商确定。附表电梯配置一览表电梯配置一览表序号站名数量(部)提升高度(m)停站层数备注1车辆段115.605站5停额定载重:1000kg115.905站5停额定载重:2000kg合计2注:上述内容均需根据车辆段最终方案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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