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秭归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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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秭发改审批[202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久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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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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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秭归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地点:秭归县12个乡镇(包括茅坪镇,屈原镇,归州镇,沙镇溪镇,两河口镇,郭家坝镇,九畹溪镇,杨林桥镇,水田坝乡,泄滩乡,梅家河乡,磨坪乡)1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水源地保护规范化管理工程和水源地保护监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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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秭归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设计、施工、采购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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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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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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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本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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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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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履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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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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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工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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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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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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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和环境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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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安全目标:水利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合格等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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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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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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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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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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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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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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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记录,或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屏;(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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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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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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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类或环保工程类)或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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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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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本单位,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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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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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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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聘用单位应是本单位;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由公司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网络查询的带有电子章的参保缴费信息证明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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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可)提供一项工程总造价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利工程或环保工程同类或类似业绩。(上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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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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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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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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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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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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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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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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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7时30分至2021年6月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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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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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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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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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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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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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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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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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2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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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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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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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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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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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秭归久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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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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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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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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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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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天问路滨湖社区移民综合楼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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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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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5*****98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工程设计施工 饮用水源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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