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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2021年-2024年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2021年-2024年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2021年-2024年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2021-06-02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乙方: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ZJYZX[GK]*******的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2021年-2024年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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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2021年-2024年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 向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提供保安服务、保洁消杀服务、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服务、绿化服务、楼管服务、布草清洗服务、防疫消杀服务、垃圾分类服务、应急响应服务、物业移交服务、会务服务及重大活动保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保安服务、2、保洁消杀服务、3、绿化养护服务、4、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服务、5、楼宇管理与服务、6、会议服务管理、7、布草洗涤服务、8、物业移交服务9、应急预案、10、考核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贰拾玖万壹仟伍佰捌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赤鲤村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4.3交付条件: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坐落于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赤鲤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67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69117平方米,可一次性容纳1500名学生学习、实践和生活。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65784平方米,呈南北形态分布,主要建筑有主体教育中心(中心馆、消防安全教育馆、防震减灾教育馆、闽台文化馆)、教学实践楼、行政办公楼、教职工宿舍、食堂、体育馆、青年交流中心及配套用房等,整个一期工程已竣工。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3333平方米,主要建筑有国防教育馆、环保教育馆、农业科普馆及配套用房等,二期目前暂未启动建设(二期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若后期建成投入使用,中心不再另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整个中心共设有三个出入口,其中主出入口位于北区西面,另北区西北面设1个次出入口,南区设1个次出入口。 5.2主要建筑物情况表 序号 项目 楼层 面积(㎡) 备注 1 中心馆 4层 10987.38 2 消防安全教育馆 3层 2509.2 3 防震减灾教育馆 3层 2509.2 4 闽台文化馆 3层 3382.28 5 教学实践楼 5层 10541.64 1#~4#,共四栋 6 行政办公楼 4层 5392.63 7 学生宿舍 6层 11314 1#~3#,共三栋 8 教职工宿舍 7层 3341.95 9 食堂 2层 3203.85 10 室内体育馆 1层 3749.17 11 青年交流中心 3层 4278.32 分别有大堂、食堂及两栋客房 12 环保教育馆 1层 1087 13 农业科普馆 1层 1159 14 国防教育馆 1层 1015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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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若未有学生入住,仅支付本期应付金额的43% | |
2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若未有学生入住,仅支付本期应付金额的43% | |
3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若未有学生入住,仅支付本期应付金额的43% | |
4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若未有学生入住,仅支付本期应付金额的43% | |
5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若未有学生入住,仅支付本期应付金额的43% | |
6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若未有学生入住,仅支付本期应付金额的43% | |
7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8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9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0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1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2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3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4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5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6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7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8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19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0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1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2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3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4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5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6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7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8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29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30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31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32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33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34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35 | 2.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
36 | 3.75 | 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80%≤满意度<90%,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满意度<80%,本期不支付金额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1 本合同期限三年。 2021年 5月 21日起至 2024年 5月20日。。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与要求 14.1.1总体要求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向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保障物业区域内各项用于办公、教学、实践活动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及以上的状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根据不同楼宇和场馆提供与之功能相符合的专项管理和服务,确保中心内正常的良好秩序,为招标人和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规范、有序、干净、整洁、美观的工作与教学环境。 14.1.2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消杀服务、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服务、绿化服务、楼管服务、布草清洗服务、防疫消杀服务、垃圾分类服务、应急响应服务、物业移交服务、会务服务及重大活动保障。具体如下: 14.1.2.1.保安服务:负责实践中心活动范围内的保安工作、车辆及人员出入管理等工作;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及消防演练,以及应急突发情况处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南北区消监控室的管理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值守和巡查,年龄50周岁以下,且无刑事和治安管理处罚纪录,同时需根据中心意见合理配置男女服务人员比例。 14.1.2.2.保洁服务:负责实践中心活动范围内建筑及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宿舍卫生清洁(退宿后)、环境消杀(常规四害消杀:苍蝇、蚊虫、老鼠、蟑螂及红白蚂蚁)及防疫消毒等工作。其他临时性的、突击性的任务,按照实践中心的要求及时完成。保证中心所有保洁区域,达到中心提出的卫生标准,年龄55周岁以下,且无刑事和治安管理处罚纪录,同时需根据中心意见合理配置男女服务人员比例。 14.1.2.3.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服务:负责实践中心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制定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建立中心设备台账,由中心和物业共同保管;负责中心各项修缮工作。大楼内急修15分钟到场。保证中心设施设备均正常使用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含9部电梯的维保及年检) 14.1.2.4.绿化养护服务:负责中心公共绿地养护(绿地率约为75%,绿化面积约有33万平方,其中下凹式绿地和水体面积约为10万平方,一期绿化约为16.5万平方)。包括各类绿植的日常养护、补植、施肥及虫害消杀,以及日常修剪、割草产生的垃圾清运。 14.1.2.5.布草清洗服务:负责每周学生宿舍1500人次的布草清洗更换,全年预计28次;负责青年交流中心日常布草清洗更换,全年预计28次;按时对布草的清点及管理,统计破损的布草数量由甲方负责补充。若每年布草清洗次数超过28次,中心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4.1.2.6.防疫消杀服务:根据疫情防控需求以及广大师生健康为重必须严格对各公众场所定期进行防疫消杀服务。 14.1.2.7.病虫害防制服务。综合实践中心处于森林密集区域该地区病虫害问题需重视特别是红火蚁的防制,必须定期对“四害”检查、消杀进行相关防制工作。 14.1.2.8.垃圾分类服务:根据国家推进的垃圾分类政策以及综合实践中心本身发挥的引导中小学生各方面教育需求出发,必须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政策并进行宣贯宣导。 14.1.2.9.会务服务及重大活动保障:负责实践中心各类会务服务工作及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4.1.2.10.物业移交:协助实践中心与施工方进行移交工作,建立中心设施设备清单及台账。 14.1.2.11、应急响应服务:结合物业服务管理范围能考虑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井然有序地处理突发事件,在最大限度内控制事态的发展。为预防停水以及其它可能发生应急服务需求,物业需第一时间提供各种应急设备及作业车辆。 14.1.2.12.楼管服务:负责实践中心3栋学生宿舍的巡视工作,协助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实践中心对宿舍各类工作进行管理。 14.1.3物业服务要求与标准 14.1.3.1、保安服务 14.1.3.1.1保安人员的基础素质应与中心要求相符。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服装配备情况应达到或超过中心的要求。 14.1.3.1.2在中心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服从中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档案, 建立完善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每日防火巡查、登记制度。 14.1.3.1.3保管、保护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每月巡查保养、清点登记一次,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对损坏、丢失或失效的应及时修复和补充。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每周对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 1次以上。并建立备查档案。 14.1.3.1.4物业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本工作(种)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悉预防火灾措施,熟悉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发生火灾后,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14.1.3.1.5保安人员应作为中心的义务消防队。根据中心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制定义务消防队和其他物管人员的消防训练计划。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14.1.3.1.6协助中心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14.1.3.1.7按照中心突发火灾应急处置方案,每幢建筑应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保持通畅。 14.1.3.1.8主要门岗执勤人员实行站立服务,负责对出入中心内的人员、车辆进行询查、管理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物资出门必须凭物资出门条;严禁推、促销人员和商贩进入中心;严禁宠物带入;防止车辆阻塞出入口。 14.1.3.1.9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外来联系工作、办事、会客的外来人员进行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并填写会客单后方可放行,必要时须先电话联系。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中心相关部门报告。 14.1.3.1.10确保门禁系统正常工作,严格执行门禁系统操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相关部门报告。 14.1.3.1.11负责中心停车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严格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禁止车辆乱停乱放,保障车辆出入畅通。 14.1.3.1.12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报告中心相关部门。 14.1.3.1.13协助处置物业辖区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各种突发事件。 14.1.3.1.14负责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积极抢救伤员,及时向中心相关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14.1.3.1.15热情接待来访者,及时受理处置员工的治安报警和求助。 14.1.3.1.16协助完成中心重大活动的安全防范、礼仪执勤等任务。 14.1.3.1.17协助中心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乙方安保部门必须服从中心相关部门的指挥。 14.1.3.2、保洁消杀服务 14.1.3.2.1根据中心要求制订工作制度,并以之对工作品质进行考核。 14.1.3.2.2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方位保洁。清洁卫生实行动态保洁。 14.1.3.2.3乙方使用的清洁剂、保养剂等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由中心与乙方协商后确定使用固定产品,保证对人员无不良影响,对材料、物品无腐蚀和损害。未经中心同意,不能随意更换固定产品。 14.1.3.2.4按中心统一部署,做好消杀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做到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内无蚊、蝇、蚁、虫、鼠孽生地。每周对教室、功能室进行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天消毒)每月对办公楼全范围消毒一次,每半年灭鼠一次(灭鼠药等管控药品由中心协调卫生防疫部门提供)。化粪池、生化池每年清掏两次。 14.1.3.2.5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检查时,积极配合中心搞好卫生工作,随叫随到。 14.1.3.2.6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灰尘、垃圾,地面清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油渍。 14.1.3.2.7入口及大堂清洁要求:每天动态保洁。地面干净无灰尘、杂物,玻璃无手印、无污迹,保持光洁明亮;踢脚线、指示牌、垃圾桶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灯饰、通风口、空调风口无蛛丝、无污尘。 14.1.3.2.8楼层公共区域部分清洁要求:楼道每日动态清扫,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地面、墙面、消防器材、果皮箱、垃圾桶无污迹、痰迹、尘迹,消防通道无随意堆放垃圾、杂物、或占用,天花吊顶、送排风口无蜘蛛网和灰尘污迹;电梯轿厢每日清洁2次,地面无污渍、尘迹,轿厢侧壁不锈钢无手印、无污迹;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保持光洁明亮。 14.1.3.2.9会议室等区域清洁要求:地面定时清理,无杂物;桌椅无尘迹污迹;玻璃、灯饰明亮。做到随时可投入使用。 14.1.3.2.10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垃圾分类,并进行二次分类收集后运送到固定区域交专业部门进行处置,并做好台账登记。 14.1.3.2.11卫生间清洁要求:公共卫生间行课期间动态清扫,地面干净光亮,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墙面瓷片、门、窗等无灰尘。地面、墙面、门、窗、玻璃镜面隔板无灰尘污迹和其它杂物;小便器、蹲便器、马桶、洗手台盆无污迹、无积水、无垢、无臭味,瓷器保持明亮光洁;保持下水管道排水通畅。 14.1.3.2.12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按照福州市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和对各楼层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捡,并运送到固定区域交专业部门进行处置,做好台账登记。每日清运1次,每日清洗1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箱、垃圾桶清洁,垃圾桶内无异味。垃圾存量不超过上沿,垃圾不在筒、箱内过夜。垃圾中转站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消毒,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无异味。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14.1.3.2.13各类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间卷纸、洗手液、垃圾袋、清洗剂、消毒剂、洁厕剂等)及保洁设施设备由乙方承担,中心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4.1.3.2.14学生离宿后宿舍内部卫生清洁,确保宿舍内部环境卫生达到新一批学生入宿标准。 14.1.3.3、绿化养护服务 14.1.3.3.1每天全天候保洁,及时清理绿地内垃圾、杂物、杂草、枯枝、落叶等,无卫生死角;树木、草坪修剪后枝叶、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过夜,做到不乱丢不乱抛。 14.1.3.3.2及时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伤根系;树穴整修,草坪内树穴与绿篱及时切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应有分隔沟;经同意使用除草剂需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确保不发生药害。 14.1.3.3.3根据实际,对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适期适量浇水、喷水,及时抗旱,确保正常生长;绿地内不积水,坑坑洼洼必须及时填平,确保雨后积水及时排除。 14.1.3.3.4绿地及道路内树木无死株、断枝、枯枝;树木无大片光秃落叶;绿地内乔灌木、绿篱及满种模纹、草花有缺株应及时补缺,少数树种因季节不能及时补种除外;绿地内树木无倾斜、倒歪现象,高大乔木在大风来临时应采取防倒有效措施,因台风等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时,应及时扶正支撑倒伏树木;草坪应长势良好,无黄化、积水及明显杂草未拔除迹象,草坪如有空缺应及时补栽;绿地养护期间,围护桩(杆)应扶正,拉绳应规范,有必要的温馨提示;护树设施应安装规范,设施不应对树木造成损伤。 14.1.3.3.5绿地、草坪、植物按要求施肥及时,每年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2-3次追肥,规范操作,施肥后及时覆盖;施肥方法适当,用量合理,不产生肥害。 14.1.3.3.6发现病虫害应主动汇报,积极防治,效果明显;使用农药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配比、用量正确,无药害产生;结合冬季树木修剪,及时清理消灭越冬虫蛹、虫茧及有关病原体。 14.1.3.3.7树木修剪规范整齐,定枝、整枝合理均匀;花灌木修剪及时、准确;色块、绿篱适期修剪,曲线润畅,轮廓明显,不脱脚,不缺损,三面整齐平整,球类修剪圆整;根据树木习性及时修剪剥芽,修剪符合要求,树木通风透光良好;草坪按照1/3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保持一定高度,修剪面平整,边角无遗留,草屑及时扫尽运出。草坪修剪高度:冷季型为5-7cm;夏季型为6-8cm;暖季型3-5cm。 14.1.3.4、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服务 14.1.3.4.1综合维修管理 14.1.3.4.1.1含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运行管理(不含:中心设施设备更新)。 14.1.3.4.1.2小型维修(保修期外):单次单项、单次单件材料费在200元以内的维修、维护、更换工作由乙方承担,维修完成后,需将发票、维修记录等整理成档,交于中心。单项单次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由中心承担,乙方负责具体维修工作,如需第三方专业公司维修,则乙方负责监督具体维修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14.1.3.4.1.3建立维修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做好维修登记记录并建档。 14.1.3.4.1.4设立24小时报修电话,并在各楼宇内将维修电话进行公示,做到维修及时、迅速,一般维修,1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24小时内修复,维修及时率100%;紧急维修随叫随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无法解决或大范围故障应及时通知中心管理部门。为防止“不报、不修”,每学期须两次普查维修,中心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 14.1.3.4.1.5接到报修电话和报修信息要有记录,留下联系电话,维修后要有信息反馈或经报修人签字确认。 14.1.3.4.1.6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加强各楼宇的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4.1.3.4.2房屋维修管理 14.1.3.4.2.1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 14.1.3.4.2.2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应保持排水畅通,发现有防水层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14.1.3.4.2.3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门、窗、锁具、窗扣、防盗插销等要保证无缺少损坏现象。 14.1.3.4.2.4所有卫生间洁具要齐全规整,管道不能有渗漏水现象,高压软管老化要及时更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冲水便阀、洁具、给排水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停水维修,要通知办公室值班人员,维修完毕,恢复供水。 14.1.3.4.2.5楼宇周边窨井盖板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疏通下水道要及时,并且把污物清理干净,保证排水正常无堵塞。 14.1.3.4.2.6室外雨水落水管不能有脱节和管子堵塞、断裂现象,管子要规范整齐,平时要经常检查房顶落水口保证畅通无堵塞。 14.1.3.4.2.7保证本区域内灯具正常照明,不能有灯具不亮、或损坏现象。 14.1.3.4.2.8定期对各区域内的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等进行检查,保证箱、柜门的锁具的正常使用,锈蚀的要及时油漆维修。 14.1.3.4.2.9定期对各楼宇顶层的避雷带、避雷针、顶层屋面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对各楼宇强、弱电间内的机电设备接地装置进行检查,遇有问题及时解决,保持各楼宇顶部所有的避雷设施及所有金属物体的接地完好。 14.1.3.4.2.10配合中心完成其他维修任务。 14.1.3.4.3供电系统 14.1.3.4.3.1负责中心内所有的高低压配电房、配电柜(箱)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4.1.3.4.3.2制定完整的设备维护制度、计划和值班制度,有完整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 14.1.3.4.3.3遇供电部门停电通知要第一时间通知中心,遇紧急情况需临时停电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及时发布停电公告。 14.1.3.4.3.4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记录。 14.1.3.4.3.5变(配)电柜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稳定,符合工作要求。 14.1.3.4.3.6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各类表计显示正常。 14.1.3.4.3.7变(配)电系统联络自切正常。 14.1.3.4.3.8功率因素自动补偿电容器(组)运行正常,自动切换正确可靠。 14.1.3.4.3.9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确保用电安全。 14.1.3.4.3.10配电间实行封闭管理,钥匙专人保管。 14.1.3.4.4给排水系统 14.1.3.4.4.1制定并严格落实供水、用水管理制度和给排水系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加强对给排水系统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水房、管网、阀门等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和清通工作,确保给排水系统24小时正常、安全运行。 14.1.3.4.4.2水箱、开水器定期清洗、水质检测、消毒(一年四次,在不影响中心日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进行)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维保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关清洗、检测、消毒等工作,并向中心报备(向中心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和专业检测、维保机构资质证明材料)。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工作过程的配合、监督等事宜,承担所有费用和监督责任,并留存专业机构检测、维保报告。若乙方开展上述工作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中心有权直接委托专业维保机构开展上述工作,具体费用由乙方负责。 14.1.3.4.4.3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油漆。 14.1.3.4.4.4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中心相关部门。 4.4.5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工作。 14.1.3.4.5消防、安防监控系统 14.1.3.4.5.1负责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每栋楼内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的完整有效(由中心配齐,移交给乙方)。对灭火器、应急灯、安全疏散指示灯、消防标识、消火栓(含玻璃、水枪、水带)等进行每月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如有非正常损坏、丢失,应及时负责修复、补齐。同时,应做好巡检台账记录,随时备查,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和管理考核。 14.1.3.4.5.2负责做好楼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在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畅通,公共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物品,做到消防设施无乱粘贴、杂物遮挡和堆积等现象,排除消防隐患,并及时做好整改。重大或无法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报告中心管理部门,并做好防护,确保安全。 14.1.3.4.5.3负责楼内监控设施设备的完整性管理。及时做好监控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卫生清洁工作,确保监控设施设备齐全、整洁、无人为损坏。如有非正常损坏、丢失,乙方应及时负责修复。同时,应做好巡检台账记录,随时备查。 14.1.3.4.6强弱电间 14.1.3.4.6.1建立健全强、弱电间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14.1.3.4.6.2日常巡视,保证强、弱电间平常处于安全管理状态。未经批准,不允许无关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强、弱电间。 14.1.3.4.6.3强、弱电间钥匙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原则上,强、弱电间钥匙一律不许外借。特殊情况报中心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借用人员抵押相关证件或押金,由管理人员进行开门,结束后管理人员应检查现场情况后关闭并退回相关证件或押金。 14.1.3.4.6.4如第三方在强、弱电间安装设备及时记录在案,并和中心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14.1.3.4.6.5强、弱电间出现设备、线路故障应第一时间及时修复,不得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14.1.3.4.6.6注意强、弱电间的防火安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 14.1.3.4.6.7强、弱电间管理档案资料完整、有序存放,便于查询,按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14.1.3.4.6.8负责中心各多功能厅、场馆、会议室等各类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麦克风、幻灯机、电视机、录音(像)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投影系统和电脑系统等)的日常维护和会前设备的开启、操作与会后的关闭。 14.1.3.4.7电梯升降系统 14.1.3.4.7.1与中心管理部门签订《履行电梯安全义务承诺书》。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协助做好电梯维保、电梯年检管理工作。 14.1.3.4.7.2按照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年度维保等的不同内容和要求协助专业维保机构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后应达到《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和《电梯制造与安全规范(GB7588)》等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 14.1.3.4.7.3电梯维修时,至少1位电梯管理员必须全程配合、跟踪,了解电梯损坏的情况,对需要维修的配件拍照留底,电梯维修记录表必须电梯管理员本人签字。 14.1.3.4.7.4保证电梯系统处于正常运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做出故障告示。 14.1.3.4.7.5电梯出现困人故障时,乙方电梯值班人员3分钟内赶到现场抚慰被困人员,并按照《电梯困人应急流程》组织施救。 14.1.3.4.7.6有完善的紧急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出现紧急突发事件时,合理指挥调度,有效的协调各相关岗位积极应对。 14.1.3.4.8空调系统 14.1.3.4.8.1建立健全中央空调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 14.1.3.4.8.2保持中央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接收各部门、单位的维修要求,记录在案并及时通知空调维保单位尽快维修,解决完问题及时反馈。 14.1.3.4.8.3严格遵从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单位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开、关机,由于乙方工作人员开、关机不规范、不负责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4.1.3.4.8.4安排人员不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央空调管路、末端检查维护;管路、阀门、保温、末端过滤网和空气净化器的检查维护、保养。 14.1.3.4.8.5负责中心内各型号空调的维护和保养,每年5月、11月在空调使用前后分别对空调进行一次清洗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中心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4.1.3.5、楼宇管理与服务 14.1.3.5.1教学楼、场馆管理与服务 14.1.3.5.1.1负责做好中心管理部门委托的相关教室、办公楼、场馆设施的管理工作。 14.1.3.5.1.2确保楼栋场馆内所有资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14.1.3.5.1.3做好楼宇场馆开关门窗工作。 14.1.3.5.1.4做好教学区、各类场馆多媒体设备、监控、风扇、空调、课桌椅、电灯、插座、玻璃、门窗、窗帘、龙头、下水道等设施的检查、保修或维修工作。 14.1.3.5.1.5做好资产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课桌椅的调配工作。 14.1.3.5.1.6做好楼宇管理的日常档案记录,及时报告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 14.1.3.5.1.7配合中心管理部门做好教室借用工作,确保借用教室公共财产完好无损,有损坏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中心管理部门。 14.1.3.5.1.8不得擅自利用教室及场馆进行营利性活动,应及时发现并阻止第三方未经批准的营利性活动。 14.1.3.5.1.9经中心管理部门批准后,负责桌椅的借出和收回工作。 14.1.3.5.1.10保证日常或教室借用后移动桌椅的整齐有序。 14.1.3.5.1.11确保各教室课桌椅完好、不丢失,将教室外的桌椅回收放置到位。 14.1.3.5.1.12确保公共区域的休闲椅完好、整齐有序、不丢失。 14.1.3.5.1.13根据教室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禁止未经中心管理部门批准的个人或班级私自长期占用教室,一经发现应及时清除。 14.1.3.5.1.14保持教学区的安静,制止一切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14.1.3.5.1.15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教学楼管理的有关事务,及时处理师生的服务要求,主动接受师生的投诉等。 14.1.3.5.1.16教室需要的粉笔、黑板擦、白板笔等应及时供应和补充,满足教师上课需要,购置由中心负责。 14.1.3.5.1.17做好教室的防盗工作,不相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14.1.3.5.1.18教学楼教室、走道、楼梯、卫生间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关启。 14.1.3.5.1.19保证教学楼供水系统正常运作,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14.1.3.5.1.20日常巡视,保证屋面、天台日常处于安全管理状态。未经批准,不得允许无关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各楼宇的屋面、天台。 14.1.3.5.2教职工、学生宿舍楼管理与服务 14.1.3.5.2.1配合中心管理部门做好宿舍的综合管理服务(包括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引导、生活区与宿舍的维修管理以及安全检查、文明督导等相关工作)。 14.1.3.5.2.2设置专职宿舍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中心的管理要求进行值班服务、公共环境检查、楼宇设施设备查验、受理报修投诉、现场核查、应急响应、禁止外卖进入等。 14.1.3.5.2.3依据中心相关规定,做好生活区保洁(包含学生退宿后宿舍卫生清洁)、门岗安保、维修、消防的巡查登记工作;定期做好宿舍设施和物品的清查与登记、存档(反馈)工作。 14.1.3.5.2.4协调保洁与维修力量做好空宿舍退宿后的卫生清理、布草更换与基础维修,并协助中心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接待、登记(核对)、退房等工作。 14.1.3.5.2.5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好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做好宿舍的调整、归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中心管理部门。 14.1.3.5.2.6协助做好宿舍钥匙的交接、管理及日常备用钥匙管理。 14.1.3.5.2.7做好宿舍楼天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协调、协助保安,做好宿舍楼周边各类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协助受理失物招领等各便民服务工作。 14.1.3.5.2.8配合中心管理部门做好师生防火、防盗、安全用水用电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具体工作,规劝、制止破坏宿舍设施、扰乱宿舍生活秩序、“门前三清”不到位(无明显垃圾、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打架谩骂等不文明行为并做好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对违章者及时劝导、制止或报送中心管理部门处理。 14.1.3.5.2.9做好中心未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能源管理,做好公共设备安全、楼宇安全、消防检查、防台与能源管理工作。遇天灾(如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协调组织做好防护应对工作,并配合中心管理部门排查登记学生宿舍阳台等易坠落物、清理园区及周边宣传横幅、竖幅等防台防涝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4.1.3.6、会议服务管理 14.1.3.6.1根据会议规模和会议要求先将甲方提供的各种用具和设备准备好(如会议桌、椅、台布、台裙、盖杯、开水、茶叶、纸、笔、横幅、鲜花或盆景、会议牌以及席卡的摆放和电子屏的播放等);按要求将所需设备摆放到位,并将相关会议设备调试好(如麦克风、幻灯机、电视机、录音(像)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投影系统和电脑系统等)。 14.1.3.6.2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备好充足开水、调试音响,开启灯、空调)。 14.1.3.6.3检查台形是否符合会议要求,台面要整洁,各种用具干净、齐全,摆放符合标准。 14.1.3.6.4根据要求,将指示牌放在特定位置。 14.1.3.6.5会议开始前10分钟,根据会议规格至少有1-2名服务人员在会议室门口做好迎宾工作。 14.1.3.6.6参会人员入座以后,及时提供茶水,休息室或小会议室内每次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大型会议须有2名以上服务人员。 14.1.3.6.7每20分钟左右添加一次茶水,特殊情况可按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14.1.3.6.8会议期间服务员站立于会议室门口直至会议结束。 14.1.3.6.9会议中间休息,要尽快整理会场,补充和更换各种用品。 14.1.3.6.10会议结束后,服务人员要仔细地检查一遍会场,看是否有客人遗忘的物品和文件等(如有应及时登记上交),检查设备设施是否有损坏,做好记录并清理现场卫生。 14.1.3.6.11将会议用具、设备整理好并关闭,关闭空调、电灯、窗,锁好会议室门。 14.1.3.7、布草洗涤服务 14.1.3.7.1负责对宿舍、客房的被套、枕套、床单、浴巾、毛巾等及时更换与清洗。 14.1.3..2按时对布草的清点及管理,统计破损的布草数量和补充的布草数量,确保各类布草无破损、无污渍、无异味。 14.1.3.7.3负责对专业公司清洗过程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各类洗涤物资符合有关标准。 14.1.3.7.4床单、枕套、浴巾、毛巾应洁白、无毛发、无污迹、熨烫平整。各种巾类、床单、枕套等要分类折叠,确保规格要一致。 14.1.3.8、物业移交服务 14.1.3.8.1制定土建、设备、水电、暖通、消防等专业制定联合验收方案。 14.1.3.8.2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逐项验收制度,严格按规范执行。做好验收记录并由各方签字。 14.1.3.9、应急预案 14.1.3.9.1针对各种突发事件,包括火灾、台风、地震、暴雨、电梯困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4.1.3.9.2按照全年计划,定期演练,全员熟练各类预案的实施步骤,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做到有条不紊、不慌不乱,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14.1.3.9.3突发事件期间,如现场需要大型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支援,直至事件结束。 14.1.3.9.4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任务乙方应该积极的配合甲方完成。 14.1.3.10、考核标准 14.1.3.10.1、严格按照附件——物业管理服务考评表条款(由中心和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进行每月评价。 14.1.3.10.2、评价方式:采取扣分的方式进行评价。 14.1.3. 10.3、检查人员由采购方派专人负责。 14.1.3.10.4、检查方式:每月随机抽查和普查两种方式交叉或重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条款和分值扣除相应的分数。 14.1.3.10.5、考核基础总分为100分,根据招标要求及中心教职工满意度进行验收通过后支付。若教职工考核得分>90分,本期应付金额全额支付;若教职工考核得分80分≤考核<90分本期应付金额按80%支付;若教职工考核得分<80分,本期不支付金额;服务期内满意度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4.2人员配置(项目未全部投入使用按以下表格要求人员配置到位) 序号 岗位 部门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综合部 1 全面管理项目的各项工作,对安全作业、工作质量、物料消耗、设备等负有管理责任; 2 后勤人员 1 负责日常报事报修登记及结果跟进;项目物资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对接。 3 保安队长 安防部 1 保安队长兼北区次门门岗替班一职 4 门岗 14 负责基地大门周一至周日24小时执勤,其中主大门要求立岗执勤;对所有进出基地的人员进行管控,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盘问、登记。严格限制实践期间在校学生外出。兼任教学楼保安。 5 巡逻员 6 负责园区周一至周日24小时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基地各类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查,对不规范停车进行劝导和制止。 6 保洁员 环境部 5 负责教学实践楼、行政办公楼保洁、宿舍、场馆、户外等保洁; 7 绿化员 2 负责基地内绿化的维护、修剪、施肥、灭害等。 8 土木维修工 工程部 1 负责各类设施保养维护,及时处理采购人的各类报修,确保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9 水电维修工 1 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巡视和保养维护,监控设施、弱电及智能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麦克风、幻灯机、电视机、录音(像)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投影系统和电脑系统等各类网络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及时处理采购人的各类报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小计 32 14.2.1人员配置(项目全部投入使用按以下表格要求人员配置到位)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数 备注 1 综合部 项目经理 1 全面统筹项目的各项工作,对下属员工的安全作业、工作质量、物料消耗、设备等负有管理责任; 2 青年交流中心前台服务员 1 负责青年交流中心前台人员来访登记接待及楼层巡查工作; 3 后勤人员 1 负责日常报事报修登记、派事及结果跟进;项目物资采购,项目档案管理;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对接。 4 仓管员 1 负责物品领用及管理,青年交流中心及宿舍布草、低值易耗品领用及管理。 5 楼管员 3 负责教职工、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纪律维护,协助中心规范化管理。 6 安防部 保安队长 1 保安队长兼北区次门门岗替班一职 7 消监控员 8 24小时负责通过监视系统监控现场安全状况以及人员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跟进处理;负责消防报警信息的测试、处理;负责夜间对各岗位进行报岗监督工作; 8 门岗 14 负责基地大门周一至周日24小时执勤,其中主大门要求立岗执勤;对所有进出基地的人员进行管控,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盘问、登记。严格限制实践期间在校学生外出。兼任教学楼保安。 9 巡逻员 6 负责园区周一至周日24小时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基地各类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查,对不规范停车进行劝导和制止。 10 环境部 保洁员 20 负责中心内教学实践楼、行政办公楼保洁、各类场馆及户外等的日常保洁; 11 绿化员 4 负责中心内绿化的维护、修剪、施肥、灭害等。 12 工程部 土木维修工 2 负责各类设施保养维护,及时处理采购人的各类报修,确保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3 工程主管 1 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巡视和保养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14 水电维修工 2 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巡视和保养维护,监控设施、弱电及智能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麦克风、幻灯机、电视机、录音(像)机、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投影系统和电脑系统等)的运行与维护,及时处理采购人的各类报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小计 65 14.3人员配置及硬件设备其他要求 14.3.1、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坐落于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赤鲤村,地处偏僻,周边设备匮乏,长期需要接待大量学生进行综合实践。基地内有多台电梯,为保障上述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有故障等待外援时间太长,把故障因素降到最低,保障师生安全,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一名水电维修工应配置电梯安全管理作业证,投标人应提供拟派的一名水电维修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电梯安全管理作业证复印件扫描上传,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14.3.2、中心不提供物业人员食宿及交通,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3、中心所需物业、保洁、安保等相关工具,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 14.3.4、乙方需提供高压清洗车、石材打磨、多功能洗地机、全自动洗地机、高压清洗机、石材翻新机设备,需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及清单或租赁合同及承诺书(承诺服务期内为中心固定提供上述设备),并扫描上传。 14.5考核标准 一、人员检查考评 项目 具体内容 考评标准 人员数量及配备标准 1、各岗位未按招标投标、合同、甲方要求及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配备人员; -1分/人.次 2、缺编人数需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延迟的; -0.5分/人.次 3、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 -0.5分/人.次 4、物业负责人变更没有事先报批、报备; -1分/人.次 仪 容 仪 表 1、举止不文明; -0.2分/人.次 2、当班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制服、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着装不整齐、非工作需要将衣袖或裤腿挽起等; -0.3分/人.次 3、手部不卫生,指甲超过2mm,指甲盖涂指甲油,有污物; -0.2分/人.次 4、人员头发不整洁,梳理不得当; -0.4分/人.次 5、制服上有明显污渍、折皱或破损; -0.4分/人.次 岗 前 培 训 1、各类人员上岗前未经过相应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0.5分/人.次 2、未经岗前培训上岗的; -0.5分/人.次 3、未按要求组织培训; -1分/次 二、综合检查考评 项目 具体内容 考评标准规 章 制 度1、根据项目特点,未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 -1分/项·次 2、各类物业管理纸质档案资料未分类归档、整齐摆放,管理零乱; -0.3分/项·次 3、各类规章制度未上墙张贴公布; -0.3分/项·次 工 作 计 划 1、未制定工作常规计划的; -1分/项·次 2、未制定突发处置预案的; -1分/项·次 3、计划、流程不够详细、可行、操作性不强,整改未落实的; -0.5分/次 2主管以上人员每周未实施对一次辖区巡查;主管每半月未实施一次午夜后巡查,所有巡查工作没有记录或证明: -0.5分/人.次 3、工作场所与他人勾肩搭背、嘻笑打闹、吸烟、掏鼻孔、掏耳朵、玩弄个人物品闲聊、吃东西等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0.3分/人.次 4、泄露业主的机密信息或个人信息、隐私; -0.3分/人.次 5、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顶撞业主、举止粗鲁,与他人发生争吵、打架; -0.5分/人.次 6、人为或故意损坏设备设施; -0.5分/人.次 7、表单填写不规范、内容不真实、字迹潦草; -0.2分/人.次 8、工作马虎、推诿、弄虚作假; -0.5分/人.次 9、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不重视,不能按时完成; -0.3分/人.次 10、当班时发生案件、事故与其它问题,不及时报告、隐瞒、谎报情况或处置不当;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1分/人.次 11、当班期间饮酒,或在值班、工作场所内发现酒瓶; -1分/人.次 12、拒签甲方开出的处罚单; -1分/人.次 客 服 及 服 务 1、接访不文明、服务态度差; -0.3分/次 2、未及时派工、协调处理客服事项; -0.2分/次 3、未按规定回访或回访不及时的; -0.2分/次 4、相关事项没有做好完成闭合的; -0.5分/次 5、接到报修、投诉及服务申请后未及时到场(未在15分钟内到场处理) -0.5分/次 6、未按规定对卫生、保洁等现场进行巡检的。 -0.5分/次 三、安防检查考评 项目 具体内容 考评标准值 勤 要 求 1、存在睡岗、脱岗、溜岗、串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玩手机的; -0.5分/人.次 2、不熟悉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0.2分/人.次 3、不熟悉办公楼基本情况(包括业主、建筑、消车辆等物业信息);-0.2分/人.次 4、未对责任区域的进出人员、车辆,物品、外来人员/车辆问询、登记、核查,出现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 -0.2分/人.次 5、未对搬出管辖区域的物品进行严格控制、查验、无《物品出入登记表》手续予以放行; -0.3分/人.次 6、岗亭脏乱、有杂物、垃圾未清理、桌面不整洁、墙面有明显灰尘、蛛网、警棍、对讲机、消防应急物品摆放无序等; -0.2分/人.次 7、执勤记录不完整、空档和漏项,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班/队长抽查的频次和记录情况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 -0.3分/人.次 8、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正常秩序,对于妨碍或扰乱公共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未予以纠正和制止; -0.3分/人.次 9、未按规定频次巡视,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巡视未签到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0.3分/人.次 10、在遇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未及时报告甲方管理部门,未及时采取正当防卫等措施,使事件扩大化或造成损失; -0.5分/人.次 消 监 控 岗 1、当班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消监控处置程序,操作不熟练; -0.2分/人.次 2、记录未拷贝,未记录或不完整,误报未及时复位,无复位记录的; -0.2分/人.次 3、设备故障未及时发现及联系维修; -0.2分/人.次 4、闲杂外来人员或串岗人员入室; -0.2分/人.次 5、消监控室堆放杂物,地面、桌面脏乱,设备不干净,消防应急物品摆放无序; -0.2分/人.次 6、规章制度未上墙或不齐全; -0.2分/人.次 7、遇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未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0.5分/人.次 消 防 管 理1、未制定落实消防培训计划,消防专项培训少于1次/季度,无相应的图片和培训记录; -0.5分/次 2、消防通道有堵塞、占用现象,标识不全; -0.2分/次 3、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表面积尘;消火栓上有锈迹、滴漏现象;水带、水枪不齐全;消火栓未按月检查、记录,封条不整齐、破损、起边; -0.3分/次 4、灭火器未按期换药,每月无检查并记录; -0.3分/次 5、未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未落实消防月查、季查制度,记录不完整; -0.2分/次 6、未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未组织每年一次大型消防演练,无演练方案、演习中存在较多问题,无演练图片和记录; -0.5分/次 7、安防人员不熟悉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救生及疏散人员的方法; -0.3分/次 8、做好防火工作和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定期巡回检查,不得挪用和丢失; -0.3分/人.次 9、未制订更新突发火灾应急预案; -0.3分/次车 辆 管 理1、车辆通行线路规划不合理,道路行车路线及停车点未设置提示警示标志; -0.2分/次 2、未建立机动车辆台账(包括车位、车型、车牌、车主、车颜色等记录),并及时更新做到账实相符; -0.2分/次 3、对外来车辆进出管理不严,不按要求、制度管理外来车辆; -0.5分/人.次 4、未及时指挥办公楼内车辆的停放,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占用车位、一车两位、碾压绿地及堵塞过道、消防通道现象,违规停车等; -0.5分/人.次 5、未建立落实车辆管理制度,车辆进出场无检查核对予以放行,车辆进出无记录;车场未安排专人巡查或未按规定频次巡查,发现车辆异常或门窗未关未及时联系车主; -0.3分/人.次 6、车辆发生被盗; -1至3分/次 四、工程检查考评 项目 具体内容 考评标准 房 屋 管 理/ 设 施 维 护 1、楼顶隔热层破损,顶层漏水、脏乱,天沟内有杂物,排水口堵塞; -0.3分/次 2、防雷引下线及屋顶避雷网线脱焊,连接松动,有大面积生锈现象; -0.3分/次 3、房屋外观不整洁,外墙磁砖/涂料有空鼓、脱落现象或其它故障现象、隐患未发现; -0.3分/次 4、楼梯扶手、防护栏杆、公共门窗、楼梯路面、吊顶等有损坏、脱落、脱漆现象; -0.2分/次 5、公共区域内路面、台阶起砂、塌方、破损,垃圾桶、果皮箱损坏,公共休闲桌椅腐烂、损坏; -0.2分/次 6、无日常检查、维护记录; -0.2分/次 7、每月没有对辖区主动巡查及办公楼没有入室主动巡查服务; -0.6分/次 设 备 房 管 理 1、门窗、锁损坏、未按要求关闭,无配置温湿度计,工具摆放无序,应急灯无法保证30分钟照明,未配备专用灭火器或损坏,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无关物品; -0.5分/次 2、机房卫生脏乱,有灰尘、污渍、蛛网,防水、防火、防鼠等措施未到位; -0.5分/次 3、有跑、冒、滴、漏、异响、发热、堵、缺、损、锈等现象或其它设备设施损坏情况; -0.3分/次 4、设备房上无相应的设备房标识、警示标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上墙,运行记录不规范、完整,易被人员接触到转动部位无安装防护罩; -0.3分/次 5、设备房锁匙未集中管理,标识不够清晰,设备房有闲杂人员进入; -0.3分/次 变 配 电 系 统 1、未落实维修保养计划,无实施相应记录; -0.3分/次 2、配电井门锁损坏,井道线路不规整,有裸露电线; -0.3分/次 3、配电井内电箱摆放不规整,电箱及开关标示、安全标示不清楚; -0.3分/次 4、配电房操作人员操作证未上墙(证件有效),高低压配电柜操作无安全防护措施,未配备安全有效工具,未按照安全规范操作或操作不熟练; -0.3分/次 5、未按规定对系统进行检查,母线接头处变形,有放电变黑痕迹,螺栓松动或其它设备故障、隐患现象; -0.3分/次 6、未建立设备清单,无统一编号、标识; -0.3分/次 7、未按能耗管理规定节约用电、开关设备; -0.3分/次 发 电 机 系 统 1、未按规定试运行、保养,无运行保养记录; -0.3分/次 2、油库未安装防爆灯,油箱有渗漏、容积标尺损坏,储备油量不足8小时发电机油量,蓄电池电压不在正常范围(24V)或其它存在的故障、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0.3分/次 3、未按规范操作或操作不熟练; -0.3分/次 给 排 水 系 统 1、生活水池未按要求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无相应记录、水质检测报告、未建档保存;操作人员健康证未在有效期内(1次/年); -0.3分/次 2、泵体、阀门、管网有跑冒滴漏、锈蚀、脱漆现象,阀杆润滑、阀门状态标识,分区、水流标识不清晰、不正确或存在其它设备设施故障和隐患现象; -0.3分/次 3、二次供水水池/箱盖丢失或损坏、未上锁,透气管(孔)口未用不锈钢网罩,水池不干净有杂物; -0.3分/次 4、管道、井、池、沟未按规定疏通、未及时排堵、清理; -0.3分/次 5、顶层及各楼层排水管道没有过滤网; -0.3分/次 6、水泵运行不正常,消防水泵未每月试机(点动)操作; -0.3分/次 消防弱电系统 1、系统设备存在故障、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0.3分/次 2、未按要求定期组织检测、维修保养; -0.3分/次 其 他 要 求 1、维修不及时,未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到场处理,未及时发现故障,未及时联系维保单位处理,维修单位处理时未有效监管。 -0.5分/次 2、清单、记录、台账、档案、图纸等资料未按规定建档保存或保管不妥当; -0.3分/次 3、未制定年度/月份房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实施; -0.3分/次 4、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导致设备设施损毁; -1分/次 5、维修人员不熟悉掌握操作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0.3分/次 五、保洁检查考评 项目 具体内容 考评标准 基 本 要 求 1、不熟悉安全生产规定,高空保洁、清洗水池、擦拭用电设备、使用腐蚀性清洁剂或操作机器时,未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0.3分/人.次 2、随意放置工具现象,保洁工具/设备未建立台帐; -0.3分/次 3、保洁作业期间,未悬挂相关提示标识(如小心地滑、正在清洁中、电梯刚上油等); -0.4分/次 4、未按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无相应记录; -0.4分/次 5、未划分保洁责任区域,保洁质量不符合服务要求或保洁不到位; -0.3分/次 6、公共区域未按规定清洁(客观因素影响或甲方另有要求除外) -0.3分/次 7、《保洁工作检查记录表》、《四害消杀工作记录表》、《垃圾清运记录表(外包清运的填写)》等质量记录不及时、错漏、虚假,不规整,未按月归档; -0.3分/次 楼 宇 内 部1、天台积水,排水不通畅,有明显淤泥青苔、杂物堆放; -0.3分/次 2、楼梯、走道、墙地面、电梯轿厢等公共部位不整洁,有异味、纸屑烟头、水渍、痰迹、污迹、垃圾杂物、蛛网,乱张贴涂画等,经提醒30分钟内未及时清理的; -0.3分/次 3、每季度检查门窗、窗框、把手、扶手、栏杆、玻璃消火栓,排风口、电表箱,煤气管线等公共设备设施有明显灰尘,污渍、泥渍; -0.3分/次 4、公共物品摆设不整洁,乱堆放; -0.3分/次 室外及附属设施 1、墙地面、雨遮、架空层花坛/花箱、室外雕塑、建筑小品、休闲桌椅、体育健身、庭院灯、立杆灯、草坪灯、标识牌等公共设备设施不整洁,摆放无序,有异味、污渍,明显积水积尘,乱张贴涂画等,经提醒30分钟内未及时清理的; -0.3分/次 地 下 室 / 停 车 场 1、停车场地面有垃圾杂物、积水、蛛网、污渍、明显积尘、乱堆放; -0.3分/人.次 2、各类交通标识、管线、阀门、消火栓、道闸等公共设施有污渍、蛛网、明显积尘、水渍等; -0.3分/人.次 3、人防场地不干净,有垃圾杂物、积水,墙面积尘、有蛛网; -0.5分/人.次 4、排水渠、集水坑有垃圾杂物,周边有积水、污渍; -0.3分/人.次垃 圾 收 集 1、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有满溢散落现象,旁边有堆放垃圾,垃圾水污染地面,外侧有粘附物、污渍、异味; -1分/人.次 2、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未及时清运,未定时冲洗,有异味和污水横流; -1分/人.次 3、建筑垃圾未定点堆放,未及时清运,周边散落垃圾; -1分/人.次 4、垃圾收集车有异味、破损滴漏; -0.5分/人.次 洗 手 1、门/窗、玻璃、墙面、地面、吊顶天花、洗手盆、拖把池、开水器、通风等公共设备设施不干净,有污渍、异味、蛛网,明显灰尘、明显拖拭的水迹,垃圾篓满出; -0.3分/人.次 2、洗水液、手纸、清洁球等物品未及时更换; -0.3分/人.次 3、尿槽、大便池不干净、有污渍; -0.5分/人.次 4、绿植养护不到位,枯萎、死亡; -0.5分/人.次 四 害 消 杀 1、消杀员未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存档; -0.5分/人.次 2、未制定消杀计划并向业主公示,消杀前未向业主的通知告示存档; -0.3分/次 3、消杀使用国家禁用药品,未保存有供货商出货证明和消杀说明书; -1分/次 4、未按规定频次对死水、积水处喷洒消杀药品,防治蚊虫、蟑螂、苍蝇及其幼虫孳生; -0.3分/次 5、四害消杀未使用合适、针对性的药品,配比不正确,消杀不规范,消杀不符合质量或规范等要求; -0.5分/.次 6、辖区内发现蚊子成群,苍蝇飞舞,有明显的蟑螂和鼠迹; -0.3分/次 7、消杀药品未按危险品进行管理; -0.3分/次 8、公共区域、房屋本体部位有白蚁虫害; -0.3分/次 六、绿化检查考评 项目 具体内容 考评标准 基 本 要 求 1、未按规范要求操作使用机具,使用前未做好安全检查防护工作(包括自身防护、地面异物清理、临时围挡等); -0.3分/人.次 2、机械作业、虫害消杀防治时,无现场作业标识,作业时间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0.3分/次 3、绿化作业完工后未清场,未及时清理绿化垃圾; -0.5分/次 4、随意放置工具/器械 ; -0.5分/次 5、绿化日常养护不符合服务等级标准要求; -0.3分/次 6、《绿化工作记录表》、《病虫害消杀记录表》等质量记录不及时、存在虚假、错漏,不可追溯,未按月归档; -0.3分/次 7、未建立《绿化苗木清单》,绿化移交查验资料不齐全(包括图纸、验收报告、移交时间、查验人等); -0.3分/次 8、主要位置的主要绿化苗木无绿化标识牌(内容:名称 、生产习性、科属、产地); -0.3分/次 9、药品/化肥过期使用; -0.3分/次 10、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损坏、脏乱,无提示宣传牌; -0.3分/次 草 坪 养 护 1、草坪高度超过8cm; -0.2分/次 2、修剪不平整,有明显起伏(前期地基原因除外); -0.2分/次 3、树头、灯柱等周边以及拐弯边角处、生长到路沿石或花丛以外缺漏剪; -0.3分/次 4、草坪不干净,散乱草屑、宠物粪便、大片落叶及明显的杂物和垃圾; -0.3分/次 5、有明显杂草,杂草率98%以上; -0.3分/次 6、有明显斑秃黄萎、黄土裸露,易为行人践踏处无防护措施,草地不平整,有坑洼、鼠洞,尖锐突出物,草地里的各类线管外露; -0.3分/次 地 被 和 绿 篱 养 护 1、造型地被轮廓不清晰,棱角不分明,无修边,修剪侧面不垂直,平面不水平,有明显缺漏剪、崩口,脚部不齐整; -0.3分/次 2、有明显枯萎、缺株、枯枝落叶、黄土裸露、缺水、缺肥现象,有杂草、白色垃圾或建筑垃圾; -0.3分/次 3、过密的未及时分栽,老化的未及时翻种; -0.3分/次 乔 灌 木 养 护 1、有明显枯萎、缺株、死苗、黄土裸露、明显缺水、缺肥、施肥不均匀现象;树形不正常,主侧枝分布不均匀,有明显凌乱枝、冗长枝,萌蘖枝、过密的内膛枝,有长20厘米以上枯枝黄叶、折断枝、修剪残留枝,灌木脚部不整齐,造型轮廓不清晰,修剪面不平直齐整,棱角不分明; -0.3分/次 2、 有垃圾挂枝,根部有明显杂草、杂物或沉积的枯枝落叶、建筑垃圾,有利用树木拉绳晾晒衣服现象; -0.3分/次 病 虫 害 防 治 1、针对不同品种、季节 未进行病虫害消杀和预防性消杀,对消杀效果未进行跟踪评估; -0.3分/次 2、绿化苗木普遍性病害,有明显虫害病斑;未及时修剪、妥善处理病虫枝; -0.3分/次 3、药品选用、配比不符合要求,存放不安全(包括空瓶、包装袋),随意放置现象; -0.3分/次 4、绿化苗木有明显白蚁虫害,消杀防治记录未存档; -0.3分/次 5、防治/消杀前无告示,未收存入档; -0.3分/次 6、消杀使用国家禁用药品,未保存有供货商出货证明和消杀说明书; -1分/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 | 乙方: | 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807室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江滨西大道233号滨江半岛4#6层01-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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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2021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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