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破37号广州港钜电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粤01破37号广州港钜电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州港钜电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根据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钜公司)重整一案(案号为[2021]粤01破37号),并于2021年1月6日指定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为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开展破产重整工作。为最大程度地释放港钜公司的重整价值,实现港钜公司的资源整合,依法推进港钜公司的重整工作,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港钜公司工商初始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名称为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16日由港资企业港钜实业有限公司总投资550万美元成立,其中固定资产485万美元,流动资金65万美元,投资者认缴注册资本385万美元,首任法定代表人为陈雄光。2019年4月16日后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董事长尹志亮。公司最初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梅花岗工业区。2005年9月20日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144号。
1.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物业出租、物业管理。港钜公司营业期限是30年。
2.公司注册资金:公司设立时注册资金为385万美元,此后经三次增资,总投资由550万变更为18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85万美元变更为1500万美元。上述出资的变更情况均有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予以证实。
3.港钜公司对外投资情况与分支机构情况:
根据港钜公司工商档案登记资料显示,港钜公司无对外投资,有一个分支机构,名称为“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2005年12月20日成立,于2017年6月23日被吊销,未注销。
二、主要重整资产状况
管理人接管港钜公司后,对港钜公司财产进行了初步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掌握的主要重整资产状况为:
(1)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144号A栋。房产登记号:********91,建基面积2291.5平方米,9层,建筑面积22045.3平方米,权属证号:*******,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目前被广东蔚海移动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蔚海云数据有限公司等单位占用。
(2)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144号B栋。房产登记号:********9,建基面积2291.5平方米,9层,建筑面积22045.26平方米,权属证号: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第********号,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目前部分楼层被用作仓库或办公使用。
(3)番禺区石楼镇砺江路144号,又称“综合楼”。房产登记号:********6,建基面积2202平方米,9层,建筑面积20228.3平方米,权属证号: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第********号,房产已抵押,抵押权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目前部分楼层被用作仓库或办公使用。
(4)其他未见报建资料的有:商铺28间、承租集体土地上自建两层仓库(具体建筑面积需进一步核查)及1600KVA和1000KVA变压器各一台。
三、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
至本公告发布前债务人自行提供的拖欠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债权数额约205万元(有待核查),其他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约3.1亿元,其中有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约1.45亿元。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中,以法院最终裁决确认数额为准。
四、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投资资金,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四)本次重整公告不接受联合投资人。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24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或未缴纳保证金的无权参选。
报名材料可通过现场或邮寄两种方式提交,邮寄提交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准。参选人发出函件后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管理人。
保证金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150*****477706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11楼,联系人:陈硕,联系电话:130*****823,电子邮箱:********1@qq.com。
(三)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格式自拟),内容主要包括参选人简介(包括投资意愿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自愿参加港钜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声明、对投资人遴选过程中获悉的信息予以保密的承诺,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
2、参选人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济实力等内容介绍。若投资人为自然人,则提供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材料;
3、参选人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和征信证明材料;
4、参选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书;
5、参选人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函;
6、参选人系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名按印,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后退回;
(四)尽职调查
参选人在提交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和签署保密文件后,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可以与管理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咨询。
六、遴选程序
管理人将根据公告载明的标准,进行投资人遴选程序:
(一)提交初步重整方案
参选人应当在2021年6月24日17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初步重整方案》,提交的方案必须密封,一式五份,可通过现场或邮寄两种方式提交,邮寄提交的以方案妥投时间为准。方案应当包括拟投入资金、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偿债方案和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参选人应当保证初步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建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法官、债权人代表(3人)、债务人、管理人(2人)等人员组成的七人评审小组,按照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参选人提交的方案进行统一开封,以投资款金额为核心评判标准并结合付款方式进行现场遴选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三)签订重整协议
被选中的参选人即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拟定《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同时重整投资人需缴纳6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此前已经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予以抵扣。
(四)保证金的处理
管理人将于重整投资人及其重整方案遴选结果公布后十日内无息退还由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且未违反保密义务的参选人缴纳的保证金。
如被选中的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未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在法院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重整投资人未能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对其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如因重整投资人拒不履约导致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对于超过部分,重整投资人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募公告仅为重整投资人提供参考,相关内容由广州港钜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调查所得,不代表管理人对债务人现状的承诺;
(三)本次重整以债务人现状进行重整,参选人向管理人提交《初步重整方案》的,视为其同意按港钜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广州港钜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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