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地块的项目概况和作为工业用地的历史生产情况?
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12号,临江大道以北,在红专厂创意园范围内,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23°06’47.89”,东经113°21’50.51”,占地面积约8774.026m2。本地块由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燃料公司员村油库部分用地构成。
鹰金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在1956年以前为农田,1956年-2007年该地块作为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软装饮料仓库及宿舍区使用。2008年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搬迁至从化,并将该地块租借给广州集美组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2017年广州集美组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厂房建筑却保留下来,建成了“红专厂艺术生活创意基地”,属于旅游景点。2018年该地块由广州市政府回收管理,2019年7月该地块厂房建筑被拆除。
广州市燃料公司员村油库于1980年之前存在,1980年后被荒弃,一直处于无人认领和管理的状态。2009-2017年该地块连同鹰金钱公司的地块租给集美组公司,油罐被保留下来,位于“红专厂艺术生活创意基地”内供游客游赏。2018年该地块由广州市政府回收管理,2019年7月该地块油罐被拆除。
综上所述,鉴于调查地块历史收集的资料情况,并基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检查项目的保守性原则,确定调查场地应关注的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和多氯联苯。其中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pH、含水率、重金属(铅、砷、六价铬、汞、镉、镍、铜)、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多氯联苯、总石油烃等相关指标;对于地下水,根据项目的污染特征,并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确定本项目检测项目为基本理化指标(pH、浑浊度、温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量)、重金属(砷、镉、铅、汞、镍、六价铬)、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多氯联苯(多氯联苯(总量)、3,3’,4,4’,5-五氯联苯(PCB126)、3,3’,4,4’,5,5’-六氯联苯(PCB169))、石油烃及石油类等。
4. 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如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
该地块采样时间为2020年10月22、23、26日和11月17日。在调查地块内外共布置设10个土壤采样点(包含场外3个对照点,场内7个土壤采样点),共设6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场外对照点位2个)。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的要求进行。
1.1.1土壤采样点的布设
(1)采用网格和专业判断现结合的方式进行采样点位的布设,采样点的布设如下:针对场地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污染的潜在区域,按照生产工艺的特点及初步污染识别进行专业判断布点,依据资料分析对可能存在疑似污染区域进行布点钻孔采样。历史生产活动可能存在污染区域布设点位见表3。
1.1.2土壤采样深度与样品数量
根据场地特征、土层结构、地下水的深度、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及在土壤中的迁移规律、地面扰动深度等因素,结合场地水文地质情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来确定采样深度,按照变层取样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1)初步采样调查的采样深度原则上应为5-8m,如有其它依据或原因对初步采样的深度设置超出此范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
(2)去除表层的硬化后,土壤表层0.5m以内至少采集一个样品,0.5m以下采用分层采样;
(3)保证在不同性质土层至少采集一个土壤样品,并且变层取样,在土层交界面处进行采样;
(4)当同一性质土层厚度较大(2m以上)或同一性质土层出现明显污染痕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土壤样品采集;
(5)地下水位线附近至少采集一个样品;
(6)地下罐、槽的采样深度应达到罐槽底部以下3米以上,地下管道及沟渠采样深度应达到与埋管深度或沟渠底部深度以下2米以上。
(7)原则上,每个钻孔至少采集4-5个土壤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
(8)每个钻孔均钻探至隔水底板顶部(粉质粘土、淤泥质土或全分化土层)或初见水位下方3-4m处并未发现明显污染时终孔。现场依据土壤污染目视判断(如异常气味或颜色等)来确定采样点的位置。
综上考虑,采样调查大致每个土壤监测点钻孔的纵向深度6米。
1.1.3土壤采样
本项目采用冲击钻探相的方式对厂房内水泥面的采样点进行混凝土破碎工作,并进行土壤采样。冲击钻探不便采样的部分区域采用手工钻进行钻探采样。
在采集土壤VOCs样品时,采集约5g未扰动土壤样品,快速放入盛有甲醇的40mlVOCs采样瓶中,用聚四氟乙烯内衬的瓶盖盖紧;在采集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总石油烃时,为减少土壤样品在空气中的暴露时间,将土壤样品快速装入棕色玻璃瓶;在采集重金属样品时,将所采集的样品混合均匀装于透明聚四氟乙烯袋中。
土壤样品采集完成后,均在样品袋上标明编号等采样信息,并做好现场记录。随后立即将样品放到装有冰袋的保温箱中,并及时将保温箱中的样品转移至实验室进行分析,期间确保保温箱能满足对样品低温保存的要求。
1.1.4地下水监测井布设
本次调查从上述土壤采样点依水文资料及现场情况分析,选取了地下水监测井4口(含上下游监测井)及2口对照井。对于需要采集地下水的点位,采用机械施工的方法,用钻井机进行钻探,以便建立环保监测井。建井、洗井、采样记录详见附件。
场地设计监测井的具体步骤如下:①定位,表面清理;②钻杆安装并钻井,钻井过程中适时清理并收集溢出土壤,并适时连接新钻杆,直至达到预期深度;③击落木塞,装入筛管;④提升并卸下钻杆,逐渐倒入石英砂至计算量;⑤提升钻杆卸下钻杆,同时倒入粘土或膨润土,至计算量;⑥制作井保护;⑦做好井标。
1.1.5地下水采样
在完成钻探和建井后,要对监测井进行清洗,先将井内钻探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污水等抽出,经静置后待监测井周围的地下水重新渗透入井内,再抽取不少于2倍井中储水体积的水并倾倒。在第一次洗井48小时后,待每口井的水位恢复到稳定水位,进行采样前洗井,洗出水量要达到中储水体积的3倍以上,且地下水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等参数基本稳定,以保证可以获得新鲜、有代表性的地下水样。在洗井过程中观察水质异味、颜色、及其它异常现象,确认监测井周围的地下水基本不受钻探施工的影响后,可认为该监测井基本清洗干净。在采样前洗井完成2小时内,可使用专用聚乙烯贝勒管抽取井内0.5米以下的新鲜水样进行采样,地下水样品采集采用瞬时采样法,采样时尽量轻扰动水体。采集石油类分析样品用500mL棕色玻璃瓶收集。多环芳烃的样品,采样时应将水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气,并加入抗坏血酸0.01~0.02g除去残余氯,盖紧密封。分析重金属的样品加酸固定。样品采取后,及时放到装有冰块的低温保温箱中。
测试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的水温后,分装入监测样品瓶内,按规定的要求加入样品固定液并置于低温环境中保存,24小时内送回实验室待检。
分析重金属的水样使用内含盐酸保存剂的250mL聚四氟乙烯瓶盛装,分析石油类的则用250mL的棕色玻璃瓶盛装,其它指标采用1L棕色玻璃瓶盛装
1.1.6样品的转移
样品采集完成后,在样品瓶上标明编号等采样信息,并做好现场记录。所有样品采集后放入低温保温箱中,并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在样品运送过程中,要确保保温箱能满足样品对低温的要求。
所采集的土壤、地下水密封、包装、冷藏后,当日送回本公司实验室,转移到样品间的冰箱中保存待检。
1.1.7样品的预处理
对分析重金属及其它的土样,将所采土样品置于搪瓷或玻璃托盘中,除去枝棒、叶片、石子等异物,充分混匀,经风干后,先过2mm孔径筛,在进行研磨并过0.149mm孔径筛后用,参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的样品制备方法;对分析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样,称取20g左右新鲜样品进行脱水,加入适量无水硫酸钠,掺混均匀,研磨成细粒状后进行萃取,参考《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834-2017)的样品制备方法;对分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样,根据《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05-2011)分析。
水样中多环芳烃的预处理采用液液萃取法,参考《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水样中可萃取性石油烃参考《水质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94-2017);水中重金属参考《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GB/T 5750.6-2006);水样中多氯联苯参考《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5-2014)。
1.2检测分析及风险筛选值
1.2.1分析项目
本项目场地调查的现场采样和分析检测工作主要由我公司承担,其中土壤和地下水的总石油烃和多氯联苯及地下水的多环芳烃指标则委托给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MA证书编号:
********1013)采样和检测。检测项目和方法依照相关规定的分析检测方法进行实施。
根据场地污染识别的情况,对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总石油烃、多氯联苯、土壤常规指标pH、含水率等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
1.2.1.1土壤检测项目
对土壤样品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多氯联苯、总石油烃、pH等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分析。
1.2.1.2地下水检测项目
地下水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基本理化指标、重金属、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类和石油烃等。
1.2.1.3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本项目场地调查的现场采样和分析检测工作主要由我公司承担,使用的分析方法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所用的分析测试方法。
1.2.1.4质量控制方法
本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分为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控制管理两部分。
1.2.1.4.1现场采样质量控制
现场采样时详细填写现场观察的记录单,如采样点周边环境、采样时间与采样人员、样品名称和编号、采样时间、采样位置、采样深度、样品质地、样品颜色和气味、现场检测结果、采样人员、土壤分层情况、土壤质地、颜色、气味等,地下水水位、颜色、气象条件等,以便为场地水文地质,污染现状等分析工作提供依据。
采样过程中采样员佩戴一次性PE手套,每次取样后进行更换,采样器具及时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样品采集完成后,在样品瓶上标明编号等采样信息,并做好现场记录。所有样品采集后放入低温保温箱中,并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在样品运送过程中,要确保保温箱能满足样品对低温的要求。
1.2.1.4.2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实验室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室内的质量控制(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外部质量控制)。前者是实验室内部对分析质量进行控制的过程,后者是指由第三方或技术组织通过发放考核样品等方式对各实验室报出合格分析结果的综合能力、数据的可比性和系统误差做出评价的过程。为了保证分析样品的准确性,实验室应从人、机、料、法、环5个方面进行样品分析的质量控制,随时检查和发现分析测试数据是否受控(主要通过标准曲线、精密度、准确度等)。
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的要求,同种采样介质,现场空白、实验室空白、实验室平行、加标回收、质控样品数量的总和,不少于总检测样品数量的10%。
5.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需要关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有哪些?其筛选评价标准是什么?
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主要关注的污染物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多氯联苯、总石油烃等。地下水主要关注的污染物有重金属、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类和石油烃等。
土壤重金属优先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其他重金属参考《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由于赤红壤土壤在广州市比较常见,且广州市土壤砷的背景值较高,本项目土壤中的砷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附录A中的赤红壤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60mg/kg。土壤有机污染物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作为污染物风险筛选标准。
地下水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地下水中石油类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6. 该地块需要关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来源有哪些方面?
该地块关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主要来源可能有:油罐在存储和运输燃油过程中发生了泄露,使石油烃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油罐本身是金属制品,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可能发生老化,使附近土壤和地下水受到重金属污染;宿舍区域的变压器存在时间久远,可能里面会发生机油泄露,发生多氯联苯污染、同时机器老化也会使附近土壤和地下水受到重金属污染。
7. 该地块的是否存在污染?是否需要进行风险评估?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中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氯仿、二氯甲烷、四氯乙烯、石油烃存在部分检出但均未超过各指标的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场地内4组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中除部分样品浑浊度、砷、铅及石油类超标外,其它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筛选值。根据《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水资源函〔2011〕377号)、《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9号)及《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等相关规划,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开发。同时场地所在区域已经全面覆盖自来水供水管,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因此,场地地下水不会对人群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石油烃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风险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符合居住用地的使用要求,不存在有机污染及重金属污染风险。整个场地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是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不需要进一步对场地土壤进行调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附件一:
2021-1-28(简本)天河区少年宫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