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项目新建10kV配电工程

石林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项目新建10kV配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小微项目新建10kV配电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发改投(201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林晟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林晟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新建10kV配电工程:包含新装1000kVA变压器(商业负荷)、新装2×630二级负荷(2#配电室)、发电机室、新装630kVA变压器(住宅负荷)。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总投资:17545.58万元
招标规模:*******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核心区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03-01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1-05-31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9]2号)规定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3.9.1营业执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9.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1个(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与投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9.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证照必须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名下,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7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1个200万元及以上的10kV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3.9.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电力、电气、机电类相关专业);且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做任何更换;必须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
3.9.6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提供截止至投标文件上传当天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29 15:30至2021-02-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23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选择以下2种开标方式中任意一种:(1)现场开标:投标人选择现场开标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进行现场解密投标文件。(2)智能开标:投标人选择智能开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签字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同时,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QQ:********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石林晟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石林县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高新开发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B座206招标联系人:王师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 张工招标人联系电话:135*****589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9*****454138*****397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新建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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