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怀化智慧e+停车系统项目实施方案评估询价的公告

关于对怀化智慧e+停车系统项目实施方案评估询价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授权,怀化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怀化智慧e+停车系统项目,现拟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为使实施方案更加完善、准确、有效,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咨询评估服务机构对怀化智慧e+停车系统项目编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一、项目概况

“怀化智慧e+停车系统项目”规划实施范围为怀化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约11450个。本项目前端道路停车位拟采用高位视频、低位视频和NB无线地磁车检器等具有先进性及前瞻性的技术方案进行智能化建设;后端拟搭建全场景、全覆盖、全兼容的城市级智慧停车SAAS平台实现一体化监管和运营。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二、评估单位条件

(一) 基本资格条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2021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1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2021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1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

6、具有编制(或评估)同类项目实施方案的业绩(至少1个以上,提供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

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二) 特定资格条件: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三、基本要求

1、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准确性、安全性、完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2、按照计委价格【1999】1283号文件、【2000】湘价房字第95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怀化市国资委系统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稿)规定按照“不高于物价部门定价的50%收取”的原则,最终以价低者获得评估资格。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为2021年6月7日下午5:00,报名时将基本资料和报价密封,交至智慧大厦13B03室,开标日为2021年6月7日下午5:00(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开标的,将电话通知延期)。

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18674518885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智慧大厦13B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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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实施方案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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