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年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现就2021年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名称:2021年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食堂设备。详见用户需求书。

1.3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1.4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6月 15 日9:00至9:30

报价截止时间及开价时间:2021年6月 15 日9:30

递交报价文件和开价地址: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1室(东莞市东城大道561号)。

招标人邀请所有的报价人参加开价会,报价人因故未参与开价的,视同认可开价结果。

1.5.报价人资质要求

A.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投标及处理投标相关事宜的权限,授权书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B.报价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 gsxt. gov.cn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F.报价人不存在以下情形:①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②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③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④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报价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须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G.报价人需提供洗碗机设备的CE认证,国家饮食服务机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MA)质量检测、以及近一年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对洗碗机清洗的餐具(含密胺餐具和不锈钢餐具)样品检测报告各一份(加盖公章);检验项目必须包含: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参考国标指导文件GB14934-2016)。

1.6 领取询价文件期限及需提交的资料

3)1.6.1领取询价文件期限:2021年6月3 日8:30-17:30至2021年6月 9 日8: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4)领取询价文件地址:现场或邮寄纸质材料报名领取询价文件均可,现场报名或邮寄地址为: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车辆段综合楼A454室,接收人:蔡先生,联系方式:0769-********

1.6.2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页需备注领取询价文件的项目名称、接收人邮箱以及接收人联系方式;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1.7询价文件售价:本询价文件不收费。

1.8报价保证金

1.8.1 报价人必须交纳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即¥3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或亦可按自愿原则交纳壹万元整(¥10000.00元)年度报价保证金,此年度报价保证金仅需交纳一次即可参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该年度的所有自主采购项目,每年度报价人可申请退还,不申请退还者将自动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1.8.2交纳报价保证金办法:报价人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报价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且交款人与报价人名称必须一致。报价人应按下列一种方式交纳报价保证金。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账户上 。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

收款单位账号:****************81

(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车辆段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报价保证金)

说明:报价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者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1.9项目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包括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食堂 。具体服务时间、地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比选原则: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再对项目包整包比价,在完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项目包报价总价(含税)最低价中选为原则。

1.12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3采购人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14采购人只接受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1.15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dggdjt.com/

1.16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报价人,请在开标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未按此要求执行的报价人将影响其参与采购人后期主办的其他采购项目。

1.17其他注意事项

1.17.1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1.17.2项目询价(实施)期间,报价人与业主存在争议、质疑、投诉、纠纷、诉讼等情况,在上述情况处理结束之前,业主有权拒绝其询价文件的索取。

1.17.3本项目集中举行现场勘察

本项目于2021年6月10日9:00-11:00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东城车辆段食堂集中进行现场踏勘,如投标人需要参与现场踏勘,须2021年6月10日前1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经营管理部(caijiahao@dggdjt.com)提交参与现场踏勘人员的名单及防疫登记资料扫描件[包括:参与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粤康码(如未及时上报健康监测信息的可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等书面资料],且保证出席人员与名单一致,以供招标人做好防疫报备工作,广东省疫情重点防控地区人员暂不接待,有需要的报价人可由业主提供现场照片。
说明:①现场踏勘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②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及导航设备;③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④踏勘当天未参加实地踏勘者,视自动放弃踏勘的机会,后期不再进行现场踏勘。

1.18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车辆段综合楼 A454室

联系人:苏小姐、蔡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175695 、********

邮箱地址:suhuimin@dggdjt.com、caijiahao@dggdjt.com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年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2021.4.26.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食堂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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