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台创园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5-08 10:24:42 |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项建设书的复函 庐发项【2020】311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26亩,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班级规模66个班(初中30班,小学36班),小学教学楼5400m2、艺术楼5200m2 、初中教学楼7150m2、综合楼7500m2、食堂2400m2、风雨操场1100m2、报告厅1300m2、宿舍11000m2、看台400m2、配电房200m2、门卫室50m2、地下一层400m2以及附属、绿化、道路、装饰装修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18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不含住宅楼和工业厂房)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9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26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 楼10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庐江县汤池路1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9.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银行账号:185*****6405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银行账号:************************4
2021 年 5 月 8日
项目名称: |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台创园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5-08 10:24:42 |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项建设书的复函 庐发项【2020】311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26亩,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班级规模66个班(初中30班,小学36班),小学教学楼5400m2、艺术楼5200m2 、初中教学楼7150m2、综合楼7500m2、食堂2400m2、风雨操场1100m2、报告厅1300m2、宿舍11000m2、看台400m2、配电房200m2、门卫室50m2、地下一层400m2以及附属、绿化、道路、装饰装修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18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不含住宅楼和工业厂房)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9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26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 楼10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庐江县汤池路1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9.3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银行账号:185*****6405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银行账号:************************4
2021 年 5 月 8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变更7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4:3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答疑公告3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人多次发布软件版补遗文件,对于上述情形,把招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时,是直接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即可编制投标文件?还是先导入招标文件再依次导入所有澄清文件?按以上两种方法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是否影响评标,还是两种均可?请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软件版编制,再依次导入所有澄清文件软件版。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2021年5月2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变更6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4:3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澄清公告4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澄清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变更为: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钢材、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波动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价格波动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钢材(不含脚手架、钢模板等周转性材料)、商品混凝土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期间)。对于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合同中有关工期延误约定,合理顺延相应工期,确定差价调整的周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如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材料价差,如材料价格下跌,按照上述条款调减材料价差。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材料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市建设工程市场信息价》的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报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D为5%。
①投标报价小等于于招标控制价时
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B×(1+D)+C
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C×(1-D)+C ;
②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时
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C×(1+D)+C
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B×(1-D)+C ;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材料价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前,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材料价差调整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约定,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造价审核单位和竣工结算审计部门根据其法定职责和职能,及时准确做好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工作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招标控制价中钢材、商品混凝土材料的价格,材料单价涨跌以材料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市建设工程市场信息价》的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准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2021年5月1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变更5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4:3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澄清公告和延期公告3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变更如下:
一、变更公告:
1、本项目原最高投标限价********8.55元现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为********2.95元;
2、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文件及招标文件补疑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的清单、控制价文件及招标文件补疑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二、延期公告: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1年6月2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2021年5月18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变更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4:3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澄清公告2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澄清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钢材市场价格波动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价格波动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钢材(不含脚手架、钢模板等周转性材料)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基础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期间)。对于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合同中有关工期延误约定,合理顺延相应工期,确定差价调整的周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如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材料价差,如材料价格下跌,按照上述条款调减材料价差。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材料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市建设工程市场信息价》的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人招标控制价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为B;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报价为C;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为D。D为5%。
①投标报价小等于于招标控制价时
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B×(1+D)+C
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C×(1-D)+C ;
②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时
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C×(1+D)+C
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
材料结算价=A-B×(1-D)+C ;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材料价差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前,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材料价差调整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约定,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造价审核单位和竣工结算审计部门根据其法定职责和职能,及时准确做好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工作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招标控制价中钢材材料的价格,材料单价涨跌以材料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市建设工程市场信息价》的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准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变更为: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2021年5月1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变更3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4:3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答疑公告2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答疑公告如下:
1、能否提供CAD版本的规划总图,
答:已上传;
2、答疑地勘报告文件解压错误,能否提供word格式的地勘报告。
答:已重新上传;
3、本工程初中综合楼含一层地下室,能否提供基坑支护图,能否提供降水和支护图
答:因自然地面标高较低,基坑采用大开挖放坡处理,无需支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补疑中相关说明;
4、能否提供本工程的室外CAD图纸(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室外安装等)。
答:本项目室外工程工程图纸正在设计中;
5、图纸不全,能否提供风雨操场,报告厅图纸、配电房等单体图纸。
答:详见食堂综合楼相关图纸;
6、能否提供项目幕墙、精装图纸?
答:无幕墙精装修图纸,参照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7、能否提供看台、风雨操场等钢结构详图?
答:详见看台膜结构图和食堂综合楼网架结构图;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2021年5月1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变更2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4:3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答疑公告1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答疑公告如下:
1、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答:地勘报告已上传,请及时下载。
2、请提供风雨操场、报告厅、配电房图纸及总面图定位图。
答:风雨操场、报告厅及配电房房图纸全包含在食堂综合楼图纸中,总面图定位图已上传;
3、现场踏勘需各单位自行踏勘,能否提供详细地理位置?
答:项目位于庐江台创园。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2021年5月13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8日 14:3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澄清公告1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55元;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工
电 话:173*****175
2021年5月12日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21AFNGZ0091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5月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6月2日
庐江实验中学合肥南城校区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19号
投标报价:一亿五千一百零八万四千四百二十九元五角八分 (¥********9.58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0 日历天
企业业绩:天津体育学院新建体育馆及排球馆项目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邵大伟
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
证书编号:津********1323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顺丰丰泰产业园研发楼1009室
投标报价:一亿五千一百三十七万一千九百三十元五角三分(¥********0.53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0日历天
企业业绩:南翔汽车城6#、7#、8#、9#商办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李昆轮
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
证书编号:皖134*****0675
保证金形式:担保机构保函(编号:2021年合国控保函字第569号)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庐江县
联 系 人:俞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汤池路1号
联系人: 孔工
电 话:173*****175
公示期: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诚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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