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硬币自循环设备租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硬币自循环设备租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拟金融业务部硬币自循环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响应,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硬币自循环设备租赁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
2、项目预算:项目含税、费总控制价为11.55万元,超过控制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项目内容:硬币兑换机租赁一台(三年期)、硬币兑换机运营维护(三年期)、硬币自循环云服务平台,为银行客户提供批量硬币兑换综合服务,包括清分、包装、配送的批量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磋商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或磋商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4)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就本项目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成交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6)限制磋商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不同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其他供应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采购告知,否则属于弄虚作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7日每天8:3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前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四楼财务部获取。
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相关地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6月15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4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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