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外探测器

中红外探测器

发布时间:2021-06-02 17:05:27截止时间:2021-07-13
主要内容

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中红外探测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中红外探测器2、项目编号:********0009(SCZC2021-ZB-0554/001)3、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中红外探测器采购。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采购中红外探测器4000只,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光敏面尺寸:0.1mm×0.1mm;

2.光谱响应范围:2mm—5mm ;

3.探测器芯片材料:碲镉汞;

4.探测器类型:光伏器件,吸收区为渐变禁带宽度,形成顺场结构;

5.探测器芯片具有栅格结构并集成薄膜测温铂电阻:栅格结构尺寸≥0.5mm×0.5mm;测温铂电阻与光敏元距离:≤300mm;不同芯片之间测温铂电阻距离光敏面偏差:≤3mm;测温铂电阻线条宽度≤15mm;

6.光敏元测温精度:±1℃;

7.探测率Dlp:≥1×108cmHz1/2W-1(300K);

8.响应率Dlp:≥0.1A/W (300K);

9.线性探测范围:1mW/cm2-1W/cm2(300K,连续光照下);

10.响应时间:≤1ms;

11.封装形式:采用微型金属管壳无制冷气密封装,管壳尺寸可满足间距不大于5mm的阵列式排布安装;视场半角不小于30度,窗口材料为白宝石,探测器对心误差小于100mm。

12.工作温度:-50℃-+40℃;

13.乙方提供波段2mm—5mm范围内探测器室温响应率、-50℃-+40℃温度范围内响应率随温度变化的曲线(每5℃一个点),总测量不确定度优于15%。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所采购内容均为国产品牌,自主可控。

3.3最高投标限价:620万元;

3.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3.委托代理人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具有(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具有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6.具有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7.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4.8.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1. 如为供应商需提供代理资质,厂商除外。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文件咨询时间:2021年6月2日起至2021年7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1.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与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5.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三部

5.3.发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以下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

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电子邮箱********84@qq.com中,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完成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或2020年)专业会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页面须包含截图时间,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8)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9) 如为供应商需提供代理资质,厂商除外。

注:

①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3)、(4)、(5)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③事业单位或高校如无法提供上述第(1)项中要求提供的书面声明原件及第(6)项中要求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可由授权代表签字。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其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投标地点:(北京/西安)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 (北京/西安)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9.联系方法:

9.1.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叶叶 白国锋 王莉

电 话:***-********

9.2.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赵工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红外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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