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岐闽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施工(第III合同段)招标公告

琅岐闽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施工(第III合同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QZB*******
开标时间:2013-08-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福州市琅岐闽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
施工(第III合同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琅岐闽江大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能[2010]2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及照明工程施工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琅岐闽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位于福州市马尾区,跨越闽江北支的亭江~英屿河段,连接亭江镇与琅岐岛,上距已建青洲闽江大桥约15km。琅岐闽江大桥为双塔斜拉桥,主桥长1280米,主跨680米,宽28.7米,全桥长2675米;接线工程包括亭江互通立交,琅岐环岛路互通立交及亭江接线。
2.2 招标范围:福州市琅岐闽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范围内的供配电系统(含中心变电站1座、地埋式变压器等);照明工程(路面及桥面单臂路灯、中杆路灯、手孔井、电缆、路灯控制箱;桥梁功能照明;航空障碍灯等)及电缆通道。
2.3本次招标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为: 4 个月。
2.4本次招标合同段控制价上限:招标人将在补遗书中公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00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座钢箱梁的悬索桥或斜拉桥(跨海或跨江河)的供配电项目(或照明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均可独立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07 月15日至2013年 07 月1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二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08 月06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二层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新道路
联 系 人:郭先生、王小姐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
联 系 人:冯先生、梁先生
电  话:****-********
传  真:****-********

2013年07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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