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市市汇珍新能源有限公司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津市市汇珍新能源有限公司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邮编:4154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

津市市毛里湖镇田珍湖

建设单位

津市市汇珍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光伏阵列位于常德市津市市毛里湖镇田珍湖水面,升压站位于光伏区东南面,项目中心坐标为北纬29°21′10.81535″,东经111°57′53.74471″。用地面积800040m2其中水域面积600000m2,陆域面积200040 m2,项目实际装机容量50MW。光伏电站采用530Wp单面组件,共安装118872块,每26块组件成一串,陈列形式采样固定式。投产后 25 年总发电量为 152693.31万kW.h,年平均发电量6107.73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969.5 h。电池组件采用单晶硅组件,每个组串单元由26块2279mm×1135mm单晶硅组件组成,2行26列排布,电池板竖向布置,每两个组串组成一个支架。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5万。升压站的环境影响评价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加强施工过程管理,落实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加强洒水降尘;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工程建设中的临时堆土区,要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对其进行防护。施工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澄清后回用;生活污水通过修建临时卫生设施加以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施工及生活废水严禁排入田珍湖和周边鱼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2:00-次日6:00严禁高噪声作业。施工期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转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工程弃土回填于场地低洼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升压站内设置一间容积为20m2危废暂存间,废旧电池板、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和废铅酸电池收集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退役期: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废旧太阳能电池和废旧设施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场地拆除建筑废弃物部分回填,其它统一收集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待项目所有组件均拆除完毕,建设单位将对项目裸露的地表进行植被修复,主要对项目区域内田埂进行草皮护坡处理,减少水土流失。


标签: 审批 光伏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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