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金穗路站南工作井-温州北站(不含)区间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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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金穗路站南工作井-温州北站(不含)区间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JH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20〕90 号、温发改设计〔2020〕15 号同意建设,招标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满足上述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金穗路站南工作井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项目,对项目施工所需水泥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1)本工程位于永嘉县黄田街道,区间设计范围包含温州北站北端盾构区间和金穗路站南工作井,其中盾构区间设计范围为CK30 577.433~CK31 072.962,长约495.529m,金穗路站南工作井基坑深约18.26m,大小为22.6m×24.7m,盾构从金穗路站始发,往温州北站掘进,在温州北站内调头,再掘进至金穗路站端头井吊出。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12705.6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工期要求:24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下表(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物资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包件号:SN-01,履约地点:项目部工地 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散装,数量:30000吨。 包件SN-01合计:30000吨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通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证明、纳税证明。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供应商交易名单内的供货商、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近一年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公路或市政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作出承诺。 3.2.2专业条件(水泥) ⑴营业范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⑵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具备年生产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具有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生产能力和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及检测报告,具备跨地域供应和资源调配的能力; ⑶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⑸供货业绩:具有近两年(2019-2020)铁路、市政项目或国家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等)。 ⑹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作出承诺。 ⑺其他: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加盖公章(鲜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手签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同时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陆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陆”——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招标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或投标人将开标后自动解锁进行勾选。 4.2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3日14:00至2019年6月8日14: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水泥包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包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金穗路站南工作井-温州北站(不含)区间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备注: 汇款时务必注明“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金穗路站南XX包件标书款”,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实施单位邮箱(zhaobiaocaigou2018@163.com),招标实施单位核实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3日14时至2021年6月8日14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当日汇款,隔日开通权限。)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完全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时(即为开标时间)。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00)。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及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实施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设备物资管理中心 联系人:洪春龙177*****017 7.2招标物资使用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金穗路站南工作井项目部 地址:永嘉黄田街道大浦洋安置房7栋三单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北站配套预埋工程金穗路站南工作井项目部 联系人:杨坤明135*****363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二○二一年六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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