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公路交叉口路口路灯迁改工程
晨丰公路交叉口路口路灯迁改工程
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晨丰公路交叉口路口路灯迁改工程已由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晨丰公路交叉口路口路灯迁改工程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经开区(杨舍镇)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晨丰公路交叉口路口路灯迁改工程:对晨丰公路与国兴路、金沙路、福锦路、国泰路、港城大道交叉口路口约107套路灯进行迁改
2.1.3合同估算价:约95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5 其他:/
2.2发包范围: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发包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1年2月—2021年4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1年2月—2021年4月)。
以上材料须同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经开区限额以下平台并于每页签署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发包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发包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发包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发包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发包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发包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发包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详见发包文件第三章。
6. 发包文件的获取
6.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06月03日公告之时至 2021年06月17日13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发包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于6.1条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到经开区限额以下平台(http://js.etrading.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报名并下载本项目发包文件;
6.3发包文件每套售价R150 □250 元(第三方收取),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 月17日13时30分。
7.2在经开区限额以下平台(http://js.etrading.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上,在截标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幸福杨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南路9号
联 系 人:朱芹、刘德刚
电 话:****-********
发包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联 系 人:朱小燕
电 话:138*****174
2021 年06月03日
招标
|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