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高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G106醴陵城区绕城公路(王仙-龙源冲)工程(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

醴陵市高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G106醴陵城区绕城公路(王仙-龙源冲)工程(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发布时间:2021-06-03 14:18:00原文链接地址

一、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高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G106 醴陵城区绕城公路(王仙-龙源冲)工程(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21〕151号批准建设,并以醴发改招核〔2021〕015号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模式为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经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醴陵市高铁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G106 醴陵城区绕城公路(王仙-龙源冲)工程(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醴陵市。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项目总投资约为81544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其中设计费594.12678万元,施工工程费52409.7239万元。本项目全长13.366公里,项目起于王仙镇北古岭,与G106桩号K1753+950处相接,止于醴陵市东富镇新关(龙源冲),与城市外环线A段S333相接。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0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全线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其中,下穿沪昆高铁桥梁工程依法另行实施,相关工程费用列入不可竞争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因规划等原因导致招标人调整具体建设规模的,最终以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且经招标人与中标方签署本项目《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予以最终确认后的具体建设规模为准。

4. 合作期限:6年,其中建设3年,付款期3年。

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6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施工图设计、施工、交/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7、承包方式:投资人+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资质: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为正值,2020年度净资产≥20亿元,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80%;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信誉要求:①不得存在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情形;②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本项目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类别和资格条件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需提供具体名单和资格条件资料。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各方可以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独立法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联合体分工中承担投融资分工的一方满足,“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满足即可,“信誉要求”第①项联合体分工中设计方和施工方均需满足,信誉要求第②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5)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递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00.00(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4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指示电子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4、本项目全程受监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r.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梧桐大道与醴陵大道交叉路口产业服务中心17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5*****97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河西村史家老屋组(左权路与仙岳山街道交叉口向南20米)

联系人:彭先生 白先生

电话:185*****813 181*****101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2)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附件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投标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落实到位,确保交易活动快捷高效、平稳有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及各级关于防疫指令和相关要求,经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制定本交易服务指南。

1、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

2、所有参加项目投标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

3、投标单位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要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

4、乘坐电梯时,每趟不超过四人,并尽量隔开间距,提倡第一个进电梯的人员负责按键。

5、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


附件1: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投标人名称)现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疫情期间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投标人按上述格式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承诺书无需装订和密封,单独递交。


附件3: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根据《关于春节期间严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通告》(株疫防组告〔202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有序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凡在疫情期间到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株人员还必须提供在株隔离期满证明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中心办理业务。

二、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

所有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后,应做好个人防护,分散、隔位就坐,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请及时有序离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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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设计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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