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吉林分公司设备无线智能锁项目询价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设备无线智能锁项目询价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吉林分公司设备无线智能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设备无线智能锁
1.2 项目编号:CZ202100283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项目总预算:74400.00(单位:元,人民币含税)
序号 | 采购内容 | 品牌 | 型号(技术标准) | 预计购买数量 (单位) | 单价限价 (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 | 单价报价 (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 | |
1 | 设备无线智能锁 | 详见备注 | 1(套) | 74400 | |||
产品质量保证 | 1、质保期一年; 2、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全免费维修,如芯片损坏无法修复,免费更换单体锁体整机; | ||||||
备注 | 一、所采购设备无线智能锁1套内数量为300个单体锁体。 二、设备无线智能锁技术标准 1.总体要求 1.1 标准和规范 1.1.1遵循GB/T 38648-2020信息安全技术蓝牙安全。 1.1.2遵循Bluetooth Smart 蓝牙核心规格4.0。 1.1.3遵循UL 1642 安全标准。 1.1.4遵循RoHS标准。 1.1.5遵循电池安全GB/T 10077-2008标准。 1.1.6遵循GB/T 36441-2018 硬件产品与操作系统兼容性规范。 1.1.7遵循GB/T 26232-2310 基于J2EE的应用服务器技术规范。 1.1.8遵循GB/T 30994-2014 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检测规范。 1.1.9遵循GB/T 30961-2014 嵌入式软件质量度量规范。 1.2.1相对湿度: 20%-100 %,平均 60.3 %。 1.2.2最大风速:20m/s。 1.2.3海拔高度:≤2000米。 1.2.4最大降雨量:300mm/24h。 2. 技术要求 2.1 智能电子锁 2.1.1可全天候7*24小时工作,超低功耗,电池寿命需大于1年。 2.1.2具备电磁抗干扰能力,在机场各区域中能正常工作,同时不会对其他系统和设备造成干扰。 2.1.3采用蓝牙通信,信号强度≥-45db,最大连接距离不小于10米。 2.1.4产品尺寸不超过600mm*500mm*800mm。 2.1.5锁绳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定制。 2.1.6锁绳抗拉力度≥20kg。 2.1.7锁绳抗剪力度≥500Mpa。 2.1.8使用智能手机进行开、关锁操作,支持苹果手机及安卓手机。 2.1.9开、关锁过程中,操作简便,界面友好。 2.1.10如手机蓝牙相关权限未开启,应给出相关提示及操作指引。 2.1.11设备领用及归还(对应开、关锁)具有人员权限配置控制,无权限人员无法操作。 2.1.12权限控制可支持他人归还功能,如人员A领用设备,人员B进行归还。 2.1.13设备领用后,电子锁处于锁定状态,归还时,必须执行扫码归还操作后,锁舌才可插入锁内。 2.1.14设备的开、关状态及电量等信息可上传至后端软件平台。 2.1.15电子锁针对各种无动力设备,提供专用锁扣,安装操作简便。 2.1.16电子锁上应具备唯一标识,标识清晰稳固,长期风霜雨雪环境下不会导致无法识别。 2.1.17电子锁开锁及关锁单次时间最长不超过20秒。 2.1.18电子锁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5,具备一定的防雨、防潮性(需提供CMA或CNAS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19在-30~60℃温度范围内,电子锁可正常工作(需提供CMA或CNAS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无动力设备无线智能管理平台后台软件系统基本要求。 2.2.1软件平台环境为CentOS 6.9(64bit)以上操作系统。 2.2.2软件运行环境为Tomcat8以上。 2.2.3数据库采用MariaDB10以上。 2.2.4系统采用B/S架构,含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2.5开发技术采用J2EE标准、组件技术,支持XML/JSON多种数据交换格式。 2.2.6采用SOA理念,支持分布式应用部署及分布式数据库。 2.3软件系统功能要求 2.3.1实时监测无动力设备领用时间、设备名称、编号、领用人、领用部门、联系方式、领用时长等信息(需提供CMA或CNAS软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2实时对无动力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以图表化形式展示。 2.3.3提供无动力设备维保情况提醒,可清楚明了观测到指定周期内的设备维修、保养及报废等情况(需提供CMA或CNAS软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4提供资产保养登记功能,记录资产详细保养信息。 2.3.5提供资产维修登记功能,记录资产详细维修信息。 2.3.6提供资产报废登记功能,记录资产报废信息。 2.3.7支持各类数据的打印、导出。 2.4 软件系统性能要求。 2.4.1满足150个终端,5个后台用户规模可以在使用方服务器稳定运行,且容量具备可扩展性。 2.4.2高稳定性,7*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 2.4.3系统页面(含加载数据)平均打开时间不超过1s。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1 | 设备无线智能锁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南航吉林分公司飞机维修厂 | 乙方应在签约合同后,按甲方实际需求,在甲方提出需求后3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所订购的产品按要求交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供应商可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5 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7001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1资质证书。(注意: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7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1年6月 4日至2021年6月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南航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邮编:13003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先生 ,0431-80515962
EMAIL: sunyuzhi@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航吉林分公司飞机维修厂
联系电话:18643113825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吉林分公司采购办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5038号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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