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轻烃基地相控阵超声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镇海炼化轻烃基地相控阵超声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镇海炼化轻烃基地项目相控阵超声检测
(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镇海炼化轻烃基地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9〕327号批准建设。镇海炼化轻烃基地项目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宁波瑞福特气体储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设立轻烃基地项目合资公司为宁波镇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或“镇海炼化”)牵头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宁波镇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镇海炼化轻烃基地项目相控阵超声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或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宁波镇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镇海炼化轻烃基地项目相控阵超声检测。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厂外管线约1500道焊口的相控阵超声检测。
2.4建设投资:本招标项目暂列合同金额65万元。
2.5计划工作服务期:暂定171天(计划2021年7月10日开工,2021年12月28日项目中交),检测需与项目建设同步,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相关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委托的焊口相控阵超声检测,主要包括厂外管道施工所需的焊口检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获准从事超声波检测(UT)工作;并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可以按照《钢制承压设备焊接接头相控阵超声检测》Q/CSEI01-2013标准进行相控阵超声检测。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具有管道工程相控阵检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
①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UT―超声检测Ⅱ级及以上);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UTⅡ级及以上);
③应持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2018年以来具有管道工程相控阵超声检测项目经理业绩;
⑤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2)技术负责人:
①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UT―超声检测Ⅲ级及以上);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UTⅢ级及以上);
③应持有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2018年以来具有管道工程相控阵超声检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⑤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质量负责人。
(3)检测责任师:
①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UT―超声检测Ⅱ级及以上);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UTⅡ级及以上);
③应持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2018年以来具有管道工程相控阵检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师管理业绩;
⑤检测责任师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4)安全负责人:
①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应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具有三年及以上无损检测行业安全管理业绩;
⑤安全负责人必须由专职人员担任,不得兼职其他岗位。
(5)质量负责人:
①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UT―超声检测Ⅱ级及以上);
②应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UTⅡ级及以上);
③应持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④具有三年及以上相控阵超声检测技术或质量管理业绩。
3.4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4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资格审查方式4.1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5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参与(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5家(含5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格式见附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直接参与投标。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5.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5.2申请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1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9日9时00分。
5.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00分。
6.投标保证金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7.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7.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3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00分。
7.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传真:/;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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