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家岭社区御景湾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谷家岭社区御景湾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合隆镇谷家岭社区御景湾小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隆镇谷家岭社区御景湾小区项目施工 已由 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农发改审批字[2013]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长春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规模:合隆镇谷家岭社区御景湾小区项目包括1#~26#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113988㎡,总投资额约11639.36万元。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包括1#~7#住宅楼,建设规模约48110㎡,投资额约5051.62万元;二标段包括8#~26#住宅楼,建设规模约65877㎡,投资额约6587.7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农安县合隆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年 8 月 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工期14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_月 15 日至 2013 年 7 月_19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人民大街8777号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阜投标单位需提供入吉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 年 8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 133*****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刘贺

电话:****-******** 传真: ****-******** 

2013年0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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