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地铁1线项目商品砼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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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地铁1线项目商品砼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06)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地铁1线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6月4日09:00起至 2021年6月8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 年6月15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6月15日 9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采购管理中心。 5.3 电子版投标报价表、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在开标的同时须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173*****981 邮 箱:********5@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联 行 号:********0018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不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不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不含税合价一致。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物资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06 包件号:HNT-05
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计量方式:采取送货单与过磅相结合方式计量。 5、本包件付款方式:在业主计量支付下来后三个月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当月货款的8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的90%,在末次清算后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开累结算总额的95%,甲方工程竣工交验后买方无息支付剩余货款的5%。 6、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物资需求明细表2 招标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202106 包件号:HNT-06
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计量方式:采取送货单与过磅相结合方式计量。 5、本包件付款方式:在业主计量支付下来后三个月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当月货款的8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的90%,在末次清算后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开累结算总额的95%,甲方工程竣工交验后买方无息支付剩余货款的5%。 6、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 一、执行技术标准 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2.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299-2018)。 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11)。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2)。 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1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1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13.《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1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 15.《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6.《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2008。 17.《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5-2010)。 1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17)。 19.《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9603-2015)。 20.《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 21.《铁路混凝土梁支架法现浇施工技术规程》(TB 10110-2011) 2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 23.《铁路混凝土》(TB/T 3275-2018) 24.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管理的要求。 (1)轨道一号线通〔2019〕5号 轨道一号线公司关于加强轨道交通1号线主体结构混凝土质量控制的通知 (2)轨道一号线通〔2020〕20号 轨道一号线公司关于更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目录的通知 (3)轨道一号线通〔2020〕60号轨道一号线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用砂质量监管的通知 25.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要求。 二、耐久性设计要求 1.本工程项目的耐久性设计使用年限不可更换的结构构件部分为100年。 2.本工程环境类别与作用等级: 根据《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拟建望洪站~道滘站区间地下水碳化环境的作用等级为T2,氯盐环境作用等级为L1,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化学侵蚀环境的作用等级为H1。岩类结晶破坏环境的作用等级为Y1。 混凝土:梁体采用强度等级为C50、C55混凝土,封锚采用等级为C50、C55的微膨胀混凝土。桥墩混凝土分为C40(H1、L1、Y1)、C40(T2)、C50(T2),距地面1.0m以上采用C40(T2)、C50(T2)混凝土,距地面1.0m以下采用C40(H1、L1、Y1),以上采用,承台及桩基础混凝土标号为C40(H1、L1、Y1)。,混凝土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的要求;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的要求;其中C50混凝土弹性模量3.55×104 MPa。 3.混凝土耐久性指标 混凝土耐久性指标一般是指混凝土的抗裂性、护筋性、耐蚀性、抗冻性、耐磨性及抗碱骨料反应性等。具体的混凝土耐久性指标应根据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所处的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等确定。 4.混凝土的电通量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其56d的电通量应满足下表中的规定。
5.耐久性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1)水泥:配制耐久混凝土的水泥可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为42.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组分要求见表6.3.2-3,熟料主要含量为CaO、SiO2、AI2O3、Fe203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盖为主要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盖矿物不小于66%,氧化钙质量不小于2.0。天然石膏应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和M类二级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工业副产品石膏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采用前应经实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水泥的技术要求除应满足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下表中的规定:
(2)矿物掺合料 粉煤灰按照GB/T1596Ⅱ级灰以上标准执行。 矿粉符合GB1046中的S95级以上的要求。 拌合水氯离子含量小于<250mg/L。 (3)骨料 普通混凝土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8mm,高标石混凝土骨料粒径不得大于16mm,碎石采用反击破方式机械加工,碎石中氯离子含量≤0.02%,含泥量小于0.7%,泥块含量≤0.3%, 吸水率小于1%,针片状含量≤10%。 砂要求:细度模数2.3-2.9,含泥量小于1.5%,泥块含量小于0.5%,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3%。 (4)外加剂 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能明显提高混凝土耐久性且质量稳定的产品。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当混合使用各种外加剂时,应事先测定它们之间的相容性。混凝土中宜适量掺加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的多功能复合外加剂,如多功能多膨胀源的膨胀剂、增强密实剂、缓凝高效减水剂、防水剂等。 各种外加剂应有厂商提供的推荐掺量与相应减水率,主要成分(包括复配组分)的化学名称,氯离子含量百分比,含碱量,以及施工中必要的注意事项,如超量或欠量使用时的有害影响、掺和方法,和成功的使用证明等。 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重的0.02%,外加剂碱含量<10%。 6.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最大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应满足下表要求。
(2)混凝土中的最大氯离子含量(包括水泥、矿物掺和料、粗骨料、细骨料、水、外加剂等所含氯离子含量之和)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06%; (3)混凝土中的最大总碱含量为3.0kg/m3; (4)高性能补偿收缩混凝土的限制膨胀率应符合表6.3.2-4的规定,且最大膨胀率不应大于0.060%。补偿收缩混凝土膨胀剂掺量需根据限制膨胀率的要求经过配合比试验确定膨胀剂的准确掺量。补偿收缩混凝土配置、限制膨胀率试验和检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200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 表6.4-2 限制膨胀率的设计取值
三、混凝土拌合物 3.1坍落度:混凝土入模坍落度应满足施工方依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提出的性能要求,并且应该具有较小的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值。 3.2凝结时间:应满足施工方依据施工工艺提出的混凝土凝结时间的性能要求。 3.3不得有泌水、离析、要有良好的均匀性,混凝土入模温度应在10℃~30℃之间。 四、混凝土力学性能 混凝土的力学应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C50、C55混凝土均为梁体混凝土,要求5天强度需达到95%以上,满足现场张拉时间要求,原则上采用P.O52.5水泥,一级粉煤灰(在确保强度前提下,投标单位也可自行调整),设计配合比需经项目部试验室验证后报业主单位审批同意。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须满足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轨道一号线通〔2020〕5号 轨道一号线公司关于加强轨道交通1号线主体结构混凝土质量控制的通知 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为了保证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线工程建设质量,减少混凝土结构裂缝的产生,根据《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GB/T51310-2018 )、《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JGJT 385-2015 )、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等规范标准,以及市住建局《关于东莞市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司对1号线沿线搅拌站现场调查情况,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体结构混凝土使用提出以下要求,请各部门和1号线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 一、搅拌站选择要求 (一)料仓应设置全封闭棚罩,骨料不得露天堆放、暴晒。 (二)夏天拌制混凝土应有降温措施,具备使用冰水搅拌混凝土条件。 二、混凝土原材要求 (一)关于水泥: 1.不得使用早强水泥(水下混凝土除外),水泥细度(比表面积)不小于300m2/kg且不宜大于360m2/kg。 2.水泥入仓温度不应大于80℃,不得使用温度超过60℃的水泥拌制混凝土。 3.不应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4.严禁不同品牌和强度等级的水泥混用。 (二)关于骨料: 1.应采用二级或多级级配粗骨料,粗骨料的堆积密度应大于1500kg/m3,不应使用碱活性骨料。 2.细骨料宜选用坚硬、抗风化性强、洁净的中粗砂。 3.禁止使用海砂。 (三)抗裂防渗混凝土应优先选用聚羧酸类高性能减水剂,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严格控制。 (四)不应采用C类粉煤灰和II级以下级别的粉煤灰。 三、配合比设计要求 (一)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且应遵循下列原则:低用水量、低水泥用量、适当水胶比、最多堆积密度、活性掺合料和高性能减水剂双掺等。 (二)除满足抗压强度、抗渗等级常规设计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外,尚应满足结构耐久性指标要求,硬化混凝土应进行氯离子扩散系数或电通量试验。 (三)混凝土中的最多氯离子含量为0.06%,且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 (四)混凝土最大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应满足下表要求。
四、现场施工要求 (一)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前宜在混凝土核心区设置冷却管,以降低水化热。 (二)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不应超过30℃;新浇混凝土与钢膜、邻接的已硬化混凝土或周边介质之间的温差不得超过15℃;混凝土浇筑体的里表温差不宜大于25℃,混凝土表面和环境温差不超过20℃。 (三)高温季节施工,应随压实赶光随覆盖,防止水分过快蒸发,并应避免太阳光直射,终凝后应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应少于14d。 五、其他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对搅拌站使用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对砂的氯离子含量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复测,确保砂的氯离子含量满足规范要求,同时在现场对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 (二)请各施工单位按照我司《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提前将混凝土搅拌站及配合比设计资料报监理审核后报我司审批。 (三)为避免搅拌站恶性竞争,施工单位应将拟选用搅拌站及备选搅拌站的报价一并上报。 (四)未经审批的配合比和搅拌站不得投入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号线沿线搅拌站推荐名单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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