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史馆改造及法治文化建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院史馆改造及法治文化建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及法治文化建设设计项目(二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及法治文化建设设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X********6
三、项目规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楼B座1楼诉讼服务大厅建筑面积约243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B座四楼省法院院史馆建筑面积约349.65㎡,院史馆馆外大厅建筑面积约249.6㎡,南走廊建筑面积约343.85㎡,办公楼A座东连廊建筑面积约685.44㎡,办公楼A座西连廊建筑面积约685.44㎡,总计建筑面积约4743.98㎡。
四、招标范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史馆改造及法治文化建设设计项目(二次)基本设计理念及概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各功能分区效果图图册及PPT方案展示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5.3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展厅或展馆或文化建设类设计业绩;
5.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卧龙路山东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大厦2217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费回款截图(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书费)等证件原件扫描至我公司邮箱(sdjz363859@163.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
投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1年7月2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南楼20层2006会议室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恕不再受理,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南楼20层2006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
联系人:殷志文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卧龙路山东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大厦2217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2*****855
邮箱:sdjz363859@163.com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
标签: 设计 法治文化建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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