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急救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东丰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GS-2013-LY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2013】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东丰县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建筑面积:721.73㎡;结构:框架结构;层数:地上2层,地下1层;土建、采暖、电气、给排水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东丰镇金鹿大街以东,县医院北路以南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8月9日,竣工日期:2013年11月6日,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一次验收合格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相应资质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3年 7月15日至 2013 年7月 19日(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时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时30 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上述证件报名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本人及授权委托人到场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图纸押金5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招标人不对邮寄中的遗失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 8月 5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卫生局

联系人:马志勇

电 话:186*****6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洪菲

电 话:0437---*******

2013年7月 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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