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口岸平台保障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电子口岸平台保障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电子口岸平台保障资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商务局(本级)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3日17: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4日10: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预算金额¥2638.7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北京市商务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pdf

项目概况

北京电子口岸平台保障资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24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24102_000051-JH00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电子口岸平台保障资金项目

预算金额:2638.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38.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釆购需求:包括(1)报关单证信息合规化服务及口岸统计分析展示服务。(2)口岸特色辅助通关服务。(3)通关单证信息手工补充预录入服务。(4)口岸保税仓库信息合规化处理及保障服务。(5)口岸舱单信息合规化处理及保障服务。(6)口岸运输工具信息合规化处理及保障服务。(7)口岸系统宣传推广、业务咨询及北京口岸用户合规化前置培训服务。(8)电子口岸安全产品制发及后续延伸服务。(9)电子口岸呼叫中心(客服坐席)服务及保障。(10)单一窗口评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03 至 2021-06-1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方式:

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

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北京电子口岸平台保障资金项目文件费”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 ****************243

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需要在公告期限内将上述资料以 PDF 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为“北京电子口岸平台保障资金项目采购项目报名资料”,正文写明投标人名称、通讯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收悉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向按要求提供了全部资料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24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3. 项目编号:XHTC-FW-2021-063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商务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联系方式:董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联系方式:付强,***-******** xxy@xhtc.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强

电 话:  ***-******** xxy@xhtc.com.cn

标签: 保障 平台 电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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