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公安局井冈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1】12-1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公安局井冈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1】12-1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安市公安局井冈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吉安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1】12-1号

项目名称:吉安市公安局井冈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858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吉安市公安局井冈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

一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2.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5日00:00至2021年06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zfcg.jian.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二号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二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2.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未缴纳或未按照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仅允许一名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为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5)根据吉新冠指办字[2020]97号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还须凭赣通码(绿码)进入开标会现场。赣通码申领步骤:①打开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小程序,点击“赣通码”图片,进入信息填写页面。也可在支付宝搜索。②点击“申领赣通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③提交后即可完成申领,回到“赣通码”页面,点击“我的赣通码”即可亮码使用。

(6)各方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离场,不得聚集扎堆。

(7)省外来(返)赣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禁止入场。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

(8)2021年5月31日起,由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茂名市旅居来吉返吉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吉返吉人员,须持有入吉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否则禁止入场。

(9)供应商在开标厅内仅限食用饼干、面包、牛奶等干粮类食品,十一楼电梯处有自动售卖机,食用后垃圾请丢至十一楼的垃圾桶内,不得食用盒饭、方便面等易影响场内环境卫生的食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8号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白鹭苑二期一栋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482

电子邮箱:********92@qq.com" data_ue_src="mailto:********92@qq.com">********9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482            

特别说明:响应人须将除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外的零散资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文件及登记表.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办案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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