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社区2020年社区保障资金社区营造微创投项目征集公告
沙河社区2020年社区保障资金社区营造微创投项目征集公告
沙河社区2020年社区保障资金社区营造微创投项目征集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的意见》(成委办<2018>19号)、市社治委《关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社治委发<20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使用的九项措施》(成社治办发【2020】2号)的通知,锦社治委【2018】39号文件精神,锦社治委【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居民需求,经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决议通过,沙河社区居委会拟定在2020年拟使用社区保障资金使用174886.6元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在社区开展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成都范围内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工商部门注册的社会企业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
2.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
5.认同并接纳社区保障资金项目管理模式 。
6.年检合格。
二、征集项目类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项目周期 | 项目主要内容 |
1 | 党建引领服务群众项目 | 69886.6元 | 4个月 | 开展基层党建引领服务群众相关活动。 |
2 | 社区营造项目 | 85000元 | 4个月 | 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挖掘组建院落居民自治组织队伍,增进各院落之间的感情,有助于营造和谐的社区建设氛围。 |
3 | 社区自治组织培育 | 20000元 | 4个月 | 培育社区自组织,提升共同解决院落问题的能力,搭建院落自治的基础为提供居民交流、休闲、学习的公共空间,增强凝聚力。 |
三、申报要求
(一)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为沙河街道沙河社区。
(二)一个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人群。
(四)申报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需深入社区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五)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六)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在项目申报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应围绕“撬动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自治和公民教育”的整体目标设计申报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社会组织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年检合格证明。
(三)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社会组织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
五、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填写《公益项目申报书》。同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双面)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壹式叁份,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工作日内)报送至社区办公室,同时电子文档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qq.com),社区两委将对各单位报送项目申报书进行梳理筛选,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社区将电话联系参加评审比选会。
(二)提交申报项目资料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15: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
申报材料提交地址:锦江区马家沟99号沙河社区办公室
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沙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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