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街道锦华社区2018年度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项目申报公告
东光街道锦华社区2018年度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项目申报公告
东光街道锦华社区2018年度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
项目申报公告
按照成都市社治委《关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锦江区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面向社区居民、社区自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三方征集社会服务需求,经社区居民议事会审议通过,锦华社区拟定在2019年社区保障资金使用24.42万元,采用微公益创投的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社区营造项目,现将社区基本情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基本情况
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锦华社区成立于2010年10月,位于琉璃路358号。东以锦华路为界;南至华润路与翡翠社区为邻;西至石牛堰;北至二环路东五段,占地面积0.62平方公里,社区现服务院落有:东湖国际、万达锦华城、永兴佳苑、央湖名邸、琉璃路88号院(专汽厂宿舍),社区总户数7126户,户籍人口9362人,非户籍人口4890人,2017年3月社区居委会换届后,居委会成员人数10人,下设12个居民组。
二、申报主体
在成都范围内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制度;
2、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3、具有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4、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信誉;
5、认同并接纳公服资金项目管理模式 ;
6、实施项目期间,机构需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与社区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三、征集项目类型
1、社区运行经费
(1)、项目金额:1.30万元
(2)、项目要求:宣传社区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通过“一户一票”、院落会议、坝坝会、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等方式实名制收集居民意见、征集梳理项目建议。
2、党组织服务群众
(1)、项目金额:8.20万元
(2)、项目要求:党员素质提升外出学习、基层党建、服务居民群众宣传、开展型企业联合支部共建系列宣传、课程等活动。
3、社区教育培训
(1)、项目金额:3.82万元
(2)、项目要求:
开展社区舞蹈、音乐团队培训课,提升居民的文艺修养,提高社区的精神文化建设水平,改善社区环境。
4、社区文体公益项目
(1)、项目金额:7.10万元
(2)、项目要求:
以“我们的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节日庆祝类活动,如纪端午、庆“六一”、“七一”、祭祀元、国庆、秋、重阳、运动会、贺新春迎新年等传统节日活动,营造节日气氛,结合本社区文化和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打造传统文化社区。
5、社区志愿服务
(1)、项目金额:1.2万元
(2)、项目要求:
优化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敬老爱老、邻里互助、邻里矛盾纠纷协调、环境治理等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共同治理社区公共问题。
6、社区总体营造
(1)、项目金额:2.80万元
(2)、项目要求:
组织社区自组织开展团建、参访、能力提升、传统节日活动、公益活动等。培育社区自组织为社区发展和居民提供长效性志愿服务,并以此推进居民自治、带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营造积极氛围。
四、申报要求
(一)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域为东光街道锦华社区,项目周期为8个月(2019年5月-2019年12月)。
(二)一个社会组织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具有公益性、创新性、聚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确保项目的实施能真正惠及到有需要的人群。
(四)申报社会组织需深入社区开展针对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与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设计。
(五)项目要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符合辖区居民的需求、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
(六)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社会组织应围绕“撬动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自治和公民教育”的整体目标设计申报项目。
(八)社会组织可根据项目方向自拟项目名称,鼓励社会组织“活动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形成社区品牌项目。
申报材料
(一)社会组织相关资质证明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许可证
应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申报书
项目计划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社会组织自身情况及所能提供的资源情况、受益人群覆盖情况、社会效益、项目评估等内容。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填写《公益项目申报书》,同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双面)并装订成册,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壹式叁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社区办公室。
(二)提交申报项目资料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4日12: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668
申报邮箱:********83@qq.com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358号东光街道锦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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