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课题招标公告
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课题招标公告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经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我市2021年宁波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课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研究课题及金额
三、 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备市级及以上新能源汽车方面课题研究工作经验。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必须紧扣课题内容,符合宁波市情,把握时代特征。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所有权属于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4、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宁波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21年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提出课题研究方案,编写写作大纲(细化至三级目录),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于6月11日(星期五)前(以邮戳时间和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一式六份邮寄至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并在主题处注明具体研究课题申请。
5、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视情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后下达通知。
6、课题承担单位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与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
四、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6月底前形成研究课题报告成果,提交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议审查。
2、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7月底前向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3、研究期间,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204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郭剑轩,联系电话:89183132,13685828103,邮箱:14786012@qq.com,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报。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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