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达现代越野车一辆招标公告

胜达现代越野车一辆招标公告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胜达现代越野车一辆
    评估价格(万元)6.750000评估机构宁夏正业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0.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车辆中,湘L0HX80车辆产权证为个人,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说明,该车辆为抵债资产,未办理过户手续。2、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转让方提出踏勘申请,经转让方同意后,由转让方组织到转让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到转让标的现场进行踏勘。3、踏勘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5*****480,踏勘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茅塘居委会华湘路厂区内。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茅塘居委会华湘路711号注册资本17500.000000

    法人代表李复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3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9Q
    批准单位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中盐华湘机器设备等资产处置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且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如有上述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资产另行处置。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原路无息返还。4.过户地不限,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车辆如过户本市,受让方须有本市小客车指标,车辆不带指标转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结算账户;(2)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已知悉标的车辆产权证为个人,该车辆为抵债资产,未办理过户手续;(4)受让方应在出具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应同时将过户变更后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交予转让方;(5)标的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自标的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转让方将车辆移交给受让方;(6)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本项目所公示的相关附件,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递交挂牌附件所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7)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8)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9)已知悉转让方按照以下标准开具增值税发票:2008年12月31日(含)以前购置的资产按3%税率,2009年1月1日(含)以后购置的资产按13%税率,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认可转让方根据财务账册中记载的购置日期开具发票;(10)无论以协议方式或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1.8%交纳交易服务费且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若交易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1000元收取。)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80000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厂牌型号:*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
    产地:车身颜色:
    车辆所在地:使用性质:
    资产描述:
    燃油种类:

    项目及价值介绍

    项目logo: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CPXH厂牌型号<![CDATA[]]>PZHM牌照号码<![CDATA[湘L0HX80]]>FDJH发动机号<![CDATA[]]>CLSBDH车辆识别代号<![CDATA[]]>CSYS车身颜色<![CDATA[]]>CLSZD车辆所在地<![CDATA[]]>SYXZ使用性质<![CDATA[1]]><![CDATA[非营运]]>RYZL燃油种类<![CDATA[1]]><![CDATA[汽油]]>ZCMS资产描述<![CDATA[]]>XMLOGO项目logo<![CDATA[]]>XMTP项目图片<![CDATA[]]>TJSM项目及价值介绍<![CDATA[]]>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
  • 图片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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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越野车 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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