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资溪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招标编号:FZMD-2013-39)公开招标公告

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资溪县农业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1、招标编号:FZMD-2013-29
2、招标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货物数量清单: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气相色谱仪
1
2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3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4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5
溶解氧测定仪
1
6
EBC浊度仪
1
7
罗维朋比色计
1
8
阿贝折射仪
1
9
高速组织匀浆机
1
10
固相萃取装置
1
11
氮吹仪
1
12
移液器
2
13
菌落计数器
1
14
均质机
1
15
超声波清洗器
1
16
智能消解仪
1
17
恒温水浴锅
1
18
恒温振荡器
1
19
生化培养箱
1
20
超净工作台
1
21
马弗炉
1
22
电热真空干燥箱
1
23
组织捣碎机
1
24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25
电子天平
3
26
全自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11
27
全自动酶标仪(含洗板机)
3
28
空气采样器
1
29
自动脂肪测定仪
1
30
旋转蒸发仪
1
31
恒温循环器
1
32
超纯水仪
1
33
电导率仪
1
34
电位滴定仪
1
35
电热板
1
36
多功能快速水质测定仪
1
37
不间断电源
1
38
稳压器
1
39
除湿机
2
3、采购预算价:*******元。
4、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需提供主要产品“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酶标仪、全自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的厂家授权原件。
5、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提供原件审核,审核后原件归还。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提供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地、国税)(开标时提供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标时提供原件)
(4)提供主要产品“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酶标仪、全自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的授权。(开标时提供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及开标时本条两项均需提供原件)。
注: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或未带全上述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或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
6、发售标书时间: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费用:标书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7、发售标书及报名地点: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采购单位:资溪县农业局
11、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名仕家园内9-1栋1203室
电 话:****-*******
联系人:汪小姐     咨询电话:189*****599
电子函件:********29@qq.com">********29@qq.com
201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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