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月江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宜宾高县月江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宜宾高县月江水电站工程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 宜计政策[2004]450号。

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 2 个同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类似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比选。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从 2004 年 8 月 5 日起(每天发售的具体时间为上午11时至下午2时),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北京时间 2004 年 8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截止)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

比选文件在 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生产技术科 发售,每套收费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此地点索取或查阅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代理申请书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 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生产技术科,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四川省高县电力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宛宝元
联系地址:高县庆符镇南屏路398号
联 系 人:张庆川
联系电话:(0831)*******
传  真:(0831)*******
邮政编码:645154

                      2004 年 8 月 4 日(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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