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KJ-20210604

1.2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3预算金额:13.6万元

1.4最高限价:13.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1.5采购需求: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包含幕府西路厨余中转站改造项目、三汊河南街后街地块场地厨余垃圾转运站项目及橡胶厂路鼓楼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储存)中心功能性改造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为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结束为止。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总监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自发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3.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4.3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本三份(一正二副)、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3本项目监理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28号

联系方式:/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科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501室

联系方式:025-83231931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慧

电 话:025-832319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监理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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