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四支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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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四支队就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项目要求

直属四支队雷达模块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sszd*******

4

99875

详见“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 技术参数及要求:

    具有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数据挂接软件给甲方,能与现有档案管理系统及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软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可将数字化成果批量挂接至档案管理系统,签订合同前需演示挂接流程的企业或单位。

    (一)数字化加工档案范围

    本项目需进行数字化加工的纸质档案约组卷790卷、扫描105000页,条目录入33500条,具体类型如下: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的文书、专业档案。

    (二)数字化加工工作主要内容

    1、档案交接、拆装、整理等操作科学合理,确保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原件不受损伤。在条目数据录入和全文扫描前后,应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质量和档案安全。包括核实档号页号、拆除装订、页面修整、整理登记、恢复装订,必要时补充、打印卷内目录,更换封面封底等。其中,档案原件100%不缺损;装订还原差错率≤0.1%。

    2、条目数据录入:对档案案卷目录(封面封底信息)、卷内目录和业务档案涉案人员信息进行条目录入工作。包含对条目内容重新核对、修改、编号、录入、校对等完整的条目录入流程;其中人员信息著录项需中标方自行从档案中查找提取。对于原始老档案中存在繁体草书、内容不全、错误、遗漏等不规范情况的,要求对部分原始档案信息进行重新核对、修改。

    3、档案内容数字化扫描:对档案进行拆装、扫描、图像处理、校验等工作。

    4、OCR汉字识别:对文书档案中涉及成批人员表彰奖励、处分、职务任免和机构变动的正式文件进行全文OCR汉字识别。OCR汉字识别正确率99%以上。

    5、格式转换:将扫描并经图像处理后的彩色300dpi精度JPG格式图像文件转换成多页双层PDF文件。

    6、导入系统:将加工后的目录信息及电子图像导入江西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7、扫描原件图像、录入条目信息和加工后成品电子图像备份存档。

    (三)加工流程要求

    1、调档交接。中标单位应指定专人按照与甲方共同制订的计划分批次对需要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及资料进行调档,并指定专人一起做好档案及资料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2、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前处理。在扫描之前,必须逐卷、逐份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实,察看有无缺页、倒页、漏号、重号、错号等整理不规范现象,进行相应修改,并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按下述步骤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并视需要做出标识,确保档案数字化质量。

    (1)目录数据准备。根据《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按照用户提供的《公安档案数字化条目录入要求》,规范档案条目内容,包括确定档案目录的录入项、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等。如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案卷题名、文件名、责任者、起止页号和页数等,应进行相应处理,并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必要时由用户进行审核。涉案人员信息由施工人员从案卷中查找提取。

    (2)拆除装订。拆除装订物进行数字化加工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3)页面平整。对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确保较薄易破损、底灰较深、字迹较浅等纸张质地状况较差的档案扫描图像清晰。

    (4)档案前处理登记。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详细记录档案前处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和页数等情况。

    3、档案扫描

    (1)扫描图像的顺序应与计算机的著录顺序一致,与纸质档案的案卷和文件的顺序排列一致,不可颠倒;不能有漏扫和重页,保证电子影像的完整齐全。

    (2)扫描后的影像文件要保持字迹清晰、不失真、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色彩自然,对比度适中,有利于排版、建库处理。

    (3)扫描后的影像文件页面要端正,无扭曲。

    (4)扫描后的影像存储、转换格式。以目录数据库内文件档号对应扫描图像建立文件夹,并对文件夹内图像文件按照用户规定的规则进行命名。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硬盘储存和光盘储存各2份存档;转换、整理为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的成品电子文件提交硬盘储存和光盘储存各2份做备份之用。

    4、档案装订归还。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具体装订要求如下:

    (1)保持档案原貌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装订。

    (2)档案装订应按照历史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的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

    (3)对于装订时某些页面必须进行折叠的情况,应以尽可能地减少折痕数为原则,能不折叠就尽量不折叠。

    (4)档案装订必须采用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可使用金属装订物;如原始档案中发现金属装订物,应予以剔除。

    (5)档案装订应采用三孔装订,并保持每页档案原有的排列顺序不变,案卷不掉页、右边和底边整齐(16K纸张和A4纸张装订在一起的以左边和底边整齐)。

    (6)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位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打新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

    (7)在数据验收合格后,应对需要归还的档案实体和资料进行自检,必须对档案实体和资料进行逐卷清点,按数量、状况、与顺序等进行检查,要求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如发现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应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卷间文件颠倒等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8)归还实体档案时应提供扫描加工工作流程情况说明,并随同实体档案一起交接。同时应配合用户指定的专人一起做好实体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四)扫描的工艺选择

    1、扫描工艺。扫描操作员将整理好的档案,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及相关配套专业软件,加工方需根据不同纸张档案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

    >普通纸张

    >较薄纸张易碎(如信纸、便笺纸)

    >字迹较浅或模糊(如铅笔字)

    >脏乱、字型弯曲、版面较偏的纸张

    >领导签名稿

    >底灰较深的纸张(如草浆纸、油印纸)

    >不规则纸张

    >不拆卷档案

    2、扫描登记。认真填写加工流水表单,登记扫描的页数,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前处理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并提交用户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3、扫描仪的选择。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可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处理,A3幅面的档案不允许使用拼接的方法制作。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后再进行合页。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之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

    4、图像处理。使用专业图像处理软件对扫描原件生成的电子图像做批量/手动的旋转、纠斜、剪边、拆分、合并、去噪等处理,进行图像格式文件的转换和多页电子图片的合并,保证电子图像居中、清晰、端正。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

    (2)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要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图像拼接后应与档案原件核实,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确保拼接无误。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处理。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版面外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5)图像深浅不一时,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6)图像数据质量检验。经过图像处理后的电子图像方能进行图像质检,保证图像字迹清晰、原版原貌。

    (7)图像数据质量自检

    ①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②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③发现文件或资料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④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⑤图像自检时应确保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和图像文件的命名100%。

    ⑥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自检结果和处理意见。并提交高新派出所审核同意后,进行处理。

    (五)质量标准

    为确保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质量和效果,项目实施要执行国家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公安部《公安档案信息数据交换格式》、《江西省纸质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保证扫描出的图像清晰完整,达到《江西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标准》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按照任务单进行扫描,扫描加工的正确率保证在99.9%以上。

    1、扫描模式。采用24位真彩模式扫描,扫描分辨率为300dpi。

    2、存储格式及文件大小。原件扫描图像存储格式为JPG;源图不高于20%的压缩率,A4幅面单页文件的大小平均不大于1MB。

    3、图像文件存储、命名。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标准》规定的原则存储图像文件,并以档案号对存放图像的文件夹命名。即:以电子案卷的形式存储扫描处理后的纸质档案原件图像。电子案卷文件夹命名为该案卷的档号,其内以件为文件夹,命名为该件的顺序号(不满3位数,前置“0”),每件的文件夹内单个图像的文件名应与其页号相同(不满4位数,前置“0”)。其中,非全宗单位的基层所队电子案卷命名为档号加上单位编码,即:全宗号-单位编码-类别号-目录号-案卷号

    4、图像清晰度。彩色源图与档案原件相同,肉眼分辨无明显差异。

    (六)扫描后处理

    1、扫描校对。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质检的过程,以便保证扫描的质量。

    2、OCR识别。对文书档案中涉及成批人员表彰奖励、处分、职务任免和机构变动的正式文件进行全文OCR汉字识别,形成规范的以“.doc”后缀的文本文件,并将“.doc”后缀文本与印刷体原始图像进行初步校对、排版,保证“.doc”后缀文本没有乱码,与原始图像一致。非印刷体的老旧档案不做OCR识别处理。

    3、格式转换、合成。将彩色300dpi原件扫描图像转换为PDF格式,并以件为单位将单个图像合成电子文件,单个图像大小平均在50KB以内,加制江西省公安厅档案部门要求的电子水印(图像文件输出时叠加)。经过OCR识别后的图像,需经过去污、纠偏等技术处理转换生成可以检索的双层PDF文件提供利用。双层PDF文件的上层是原始图像,下层是识别结果,要求可以100%保留原始版面效果,支持选择、复制和检索等功能,为全文检索提供服务基础。

    4、电子文件存储、命名。转换后的电子文件与彩色源版图像文件的存储原则相同,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对应纸质档案,每卷档案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档号命名,相应的电子文件存放其中。县以上公安机关电子文件命名为其档号,基层所队电子文件命名如下:

(1)文书档案:全宗号-单位编码-类别号-目录号-案卷号-序(件)号

(2)专业(业务)档案:全宗号-单位编码-类别号-目录号-案卷号-序号

电子文件存放在电子案卷文件夹后,可根据具体需要按照类别、全宗、年度等进行目录存放和管理。

5、目录建库及著录:

(1)目录建库应选择通用的数据格式。

(2) 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公安部《公安档案信息数据交换格式》GA/T749-2008和江西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目录数据著录标准与规范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并按照要求进行人工录入(一稿双录,双录双校),并最终形成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

(3)条目录入:案卷级条目、文件级条目和涉案人员信息条目均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录入,具体数据项、字段类型长度等按江西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求确定。

(4)采用人工校对和软件自动校对的方式,对条目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核对录入项目是否完整、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修改或重录。将条目数据进行最终的排序、校验,对没有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的档案进行目录排版和打印(所有目录打印应留出装订线)。

6、数据挂接

(1)转换、整理完成后的图像数据,需要与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其中,扫描件以文件为单位进行存储,卷内文件目录对应相应档号命名的多页电子图像文件(PDF格式)。

(2)在江西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档案采集模块中进行逐件或批量挂接,将条目和对应的电子文件导入到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将查询数据导入公安档案信息查询系统。导库挂接正确率应达到100%。

(七)安全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及高新派出所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本项目所有工作必须在用户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加工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损毁、丢失档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须做到:

1、强化人员管理,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并填写个人简历(附身份证复印件)交高新派出所审核保存,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高新派出所。

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严格措施,杜绝档案信息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成交供应商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4、扫描加工场地需配备必要设施,确保档案原件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成交供应商在工作场所安装无死角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

5、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时,工作站上保存加工数据的硬盘必须拆除交高新派出所处理。同时移交该批次数字化加工的监管系统监控记录。

6、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等。

7、加工过程安全要求:

(1)对服务器的操作采取安全监管措施。

(2)USB端口封闭使用。

(3)各操作均有日志记录:用户登录操作日志;用户文件传输操作日志;系统管理员操作日志;刻录光盘日志;文件上传日志;网络访问日志等。

(4)按照既定规则、路径,自动备份目录数据、图像文件,并可进行数据库恢复。包括数据库增量备份、全库备份、制定时间自动备份、手动备份等。

(八)其它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使用数字化加工管理软件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软件功能应满足本项目的需求,至少包括档号合成、条目数据双录双校、扫描图像命名、图像格式转换、各类数量统计、质量管理等功能。

2、响应供应商须了解江西省公安机关各类档案保管单位的文书档案、专业(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要求,掌握江西公安档案的整理规则、组卷方法、档号编写等基本知识。

3、响应供应商应熟悉江西省公安厅制发的《江西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标准》和《公安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质量检验操作方法》,并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能够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

4、响应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数据挂接软件,能与甲方现有档案管理系统及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软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可将数字化成果批量挂接至档案管理系统。

安装地点:四支队辖区四个档案室(江西新余,萍乡,上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单位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价单必须包含质量保证及后期维护等相关内容的情况。

注: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新欣北大道1999号

3、标书交纳方式:现场交纳或者邮寄,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四支队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908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欣北大道1999号

标签: 加工服务 档案数字化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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