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电梯门框石材项目(编号:GZMC2013-SC-J016/1)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石城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其电梯门框石材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C2013-SC-J016/1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电梯门框石材(国产) | 1 | 批 | 天然莎安娜米黄石材、天然皇室啡石材、天然莎安娜米黄石材线条、详见谈判文件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装饰装修、石材生产、石材加工、石材销售其中之一)、税务登记证副本;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购买: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07月22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9:00~12:00, 15:00~17:30,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可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城办事处现场报名购买资料。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份,邮寄购买者,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扫描到电子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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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qq.com,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其帐号、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需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密封、打包)缴交到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人应按规定缴交成交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07月23日15: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石城县东城区清华苑B栋2号三楼(新移动通讯大楼正对面)
联 系 人:巫 爱 兰
邮 编:342700
户 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赣州银行石城支行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