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B区供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B区供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B区供热工程施工


[ 招标单位:阜新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经纬]

招标代码:********120122 建筑工程|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码 :FXJWS2013-013

1、招标条件

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B区供热工程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在阜新市清河门区招标办备案。阜新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阜新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清河门区1号路北侧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贷款

(3)、建设规模:钢板卷管∮325*8 762.05米;钢板卷管∮219*7 964.3米;焊接钢管∮159*6 1132.4米;焊接钢管∮108*6 2131米;焊接钢管∮76*5.5 1113米;PPR管DE50 583.7米;阀门井104座。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5)、设计单位:阜新双益热力设计研究院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7)、报价方法:工程量清单报价

(8)、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3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13年10月15日。62日历工日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方式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足够资产、技术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经理的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或已延续的三级项目经理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以上资料除第8项、第9项、第10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人请到招标代理单位处(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5号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每天8时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0元人民币。

(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3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于开标前提交至招标代理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6日14时。递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6日14时,开标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号

邮 编: 123000

联系人:冯健

电 话: 133*****897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5号( 建行大厦405室)

邮 编:123000

联系人: 张辉

电 话: ****-*******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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