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工程招标公告

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工程招标公告

【竹口镇】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竹施公招[2013]8号

1、工程名称: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项目工程

2、招标单位:竹口镇竹上村村民委员会

3、地点:庆元县竹口镇竹上村

4、工程概况:竹口瓦窑山山地公园六角亭建设及亮化建设

5、招标内容、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50日历天。

8、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庆元县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相应专业市政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或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

10、投标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期限内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招标文件将于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7日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招标)网上发布并供下载(网址:www.qyztb.gov.cn)。

13、相关款项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报名资料费交后不退。2013年7月18日10:00前,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报名资料费及招标保证金。

14、投标人须填写《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报名表》,报名表于2013年7月18日10:00前交庆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口镇分中心兰君处,未提交报名表和超过报名时限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上午10时30分。

17、联系人:陈朝寿 电话:138*****571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口分中心

竹口镇竹上村村民委员会

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项目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盖章):庆元县竹上村村民委员会二0一三年七月十五日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编号:竹施公招【2013】8号分管领导意见(签章):招标单位(盖章): 庆元县竹上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备案单位(盖章)庆元县竹口镇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登记单位(盖章)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口分中心核准日期: 2013年7月15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一、总 则二、投标价格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 标六、评 标七、定标八、授予合同九、工程结算方式十、其他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一、施工工期二、质量与验收三、合同价款与支付四、材料和设备供应五、设计造价变更六、违规处罚七、其他第三章技术规范附件1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工程名称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庆元县竹口镇竹上村村民委员会招标单位联系人姓名陈朝寿电 话138*****571(661571)邮编323807地 址庆元县竹口镇竹上村招标方式公开组织方式□√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不允许分包投标人主要条件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施工企业要求庆元县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等级:要求具有相应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建筑面积(规模)平方米结构类型层数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5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到岗每月不少于15天审定标底价202988元有效下浮范围(含本数)3%-5%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2013年7月18日10:30前金额2000.00元(人民币)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间签订合同前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现场踏勘时间自行组织地点庆元县竹口镇竹山村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贰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接收人:兰君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8日10时整 开标时间: 2013年7月18日10时30分整地点: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附后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前附表二-----重要事项说明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委托项目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资料费的缴纳交纳的注意事项:⑴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提交的报名费及招标保证金必须是现金。⑵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7月18日10:00前,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报名资料费及招标保证金。⑶收款单位名称:竹口镇竹上村村民委员会具体金额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5备 注1、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取三名预中标候选人。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当场退还,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招 标 公 告竹施公招[2013]8号1、工程名称: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项目工程2、招标单位:竹口镇竹上村村民委员会3、地点:庆元县竹口镇竹上村4、工程概况:竹口瓦窑山山地公园六角亭建设及亮化建设 5、招标内容、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7、工期:50日历天。8、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庆元县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9、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相应专业市政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或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10、投标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期限内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招标文件将于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7日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招标)网上发布并供下载(网址:www.qyztb.gov.cn)。13、相关款项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报名资料费交后不退。2013年7月18日10:00前,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报名资料费及招标保证金。14、投标人须填写《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报名表》,报名表于2013年7月18日10:00前交庆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口镇分中心兰君处,未提交报名表和超过报名时限的将拒收投标文件。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1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上午10时30分。17、联系人:陈朝寿 电话:138*****571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口分中心竹口镇竹上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7月15日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 符号为采用,带“□×”符号为不采用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满足施工要求 ;(2) 施工道路已通;(3)施工用水、电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4)现场环境:符合种值要求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二)投标人资格和投标费用1、投标人资格:⑴投标人资质等级:庆元县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⑵项目负责人资质:相应专业市政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或项目经理三级以上(含三级)。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本工程招标□×允许□√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四)工程审定标底价1、工程审定标底价是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并参考目前工程所在地价格,经县相关部门审定后得出。二、投 标 价 格(五)投标价格1、投标价格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投标价格=审定标底价×(1-投标下浮率)3、投标人对工程施工周围建筑、构筑物等一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作正确估价计入报价,以后工程实施,招标人概不负责相关费用,如造成周边任何设施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付。 4、工程审定标底价参考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等编制□√施工图及庆元县及丽水市建设工程信息价(相应基期)□√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标准图集或通用图集;□√ 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2)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6、投标货币:人民币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六)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由技术投标文件组成(1) 技术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综合承诺书2、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不提交技术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七)投标担保投标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方式采用: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招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外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3)投标人取得入围参加技术标评审资格,但无故不参加技术标审查的;(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期间有违规违法行为。3、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4、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当场退还,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八)踏勘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九)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招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同时在密封口及包装袋所有接缝处贴上封条,并在封条骑缝处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的名称全称。(十一)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九)和(十)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十三)开标1、开标会议在竹口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下,由竹口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主持。2、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加;或者委托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者委托本工程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3、开标会议程序(1)、由招标单位介绍工程前期情况;(2)、镇分中心工作人员技术标审查,并宣布到位人员的合法情况;(3)、宣读开标会场纪律(4)、宣读评标定标办法(5)、抽取下浮率计算合同价,抽签决定中标企业(详见评标办法);(6)、宣布中标结果;(7)、预中标人表态发言。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镇纪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投标文件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应经法定代表人签署而未签署的;(3)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而未加盖的;(4)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未加盖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编制的;(6)未按规定标志、包封的;(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9)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1)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六、评标十四、评 标1、开标原则(1)竞争优选;(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3)合理低价,工程质量等级及建设工期响应本文件要求。(4)反不正当竞争等。2、评标办法附后3、评标内容的保密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参与评标的任何人都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4、本工程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评标。具体见附件:1十五、投标文件的澄清(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大写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投标文件中《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内容与开标时提供的《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原件内容不一致;8、投标文件的内容与《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填写的内容不一致的;9、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10、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1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质量目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15、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1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7、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存在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18、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注:1、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 以其能否提供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2、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因各地对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丽水市外不良行为应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2012]38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3、项目负责人在评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中标资格。七、定标十六、定标1、由业主、投标企业代表在有效下浮范围内抽取两个下浮率,取算术平均值计算出该工程的中标下浮率,并计算产生该工程的合同价,再对参与投标企业进行现场抽签,抽出3名预中标候选人。2、中标单位公示后,有违规投标行为举报并经相关部门查实,确属违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金不予退还。3、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的,将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授 予 合 同(十七)中标1、招标人按《庆元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应符合国家、庆元县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十八)标底的核对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对标底有异议的,应进行复核,并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由招标单位召集有异议的投标单位、标底编审单位、县行政监督部门等部门对标底进行审核。如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总价增减量在5%以下的(含5%),不作调整,增减超过5%及以上的,审核调整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报投标人并报县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十九)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七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竹口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提交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期限:当工程质量、项目班子、工期和文明施工等达到投标书承诺时,按合同约定执行(不计息)。3、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招标人与其签订合同的,一切责任由招标人承担。4、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而签订的合同,县行政监督部门将不予备案。5、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九、工程结算方式(二十)本工程结算本工程实行固定价承包。但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工程量按实调整。(二十一)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1、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果有设计更改苗木按双方协商签证价格进行结算2、本工程暂定价材料如由承包商采购,需经招标单位认可。材料暂定单价按招标单位签证单价结算,结算时按中标下浮率让利。3、工程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材料按约定提供,招标人询价认可,材料采购前应征得招标人同意。若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等原因,并经严格审查批准后,以审定标底价中的单价为基础按实调整,调整部分总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后减去中标单位的中标下浮费用。其计算式为:调整部分总费用=按规定计算总费用×(1-中标下浮点)4、若因设计变更后原预算中无该单价的,按现行定额扣除投标人投标的优惠幅度计算。5、标前要充分作好设计论证工作,严格控制标后设计变更,若因特殊原因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加,需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否则竣工后不予以验收。6、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造价,经审计后核减造价超过5%部分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涉及投标单位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进行承诺。一、施工工期1、进度计划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3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必须在4日内开工。奖罚以合同工期为准。3、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1)因设计变更造成增加的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的;(2)由甲方造成延误的;(3)受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的。二、质量与验收1、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定。2、工程质量等级质量有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评定为标准,质量达不到要求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工程的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经甲方核准工程标底价为基准价,分别由招标单位代表和投标单位代表各抽取一个下浮点,该两个下浮点经算术平均后作为中标标底单价下浮点计算出合同价。2、工程价款结算具体结算办法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约定办理。3、工程款支付1、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60%;3、预留40%等成活期达到一周年后一次性支付。具体结算办法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竣工经验收,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后,退回工程履约保证金。四、材料和设备供应1、苗木由承包方进行采购(除暂定项目)。承包方采购苗木时,其苗木树形外观、直径、胸径、地径等图纸及标底包括的内容须报发包方认可,不得采用不合格苗木用于本工程。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3、甲供材料是招标单位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招标单位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按相关规定处理。五、设计造价变更1、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征得招标单位方同意,经原设计单位签章,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2、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及造价增加或减少,按中标承诺降低率结算。六、违规处罚1、工期要求施工单位按中标工期竣工。延误工期的,每日罚200元。延误工期超过10日,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质量工程竣工后,不能达到合格质量等级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招标单位将不予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乙方负全部违约责任。3、项目负责人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每天扣200元,连续20天没到位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七、其它乙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合格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包方)承担。第三章技术规范 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1、附件:1竹口瓦窑山公园六角亭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一、评标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庆元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二、评标要求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办法,投标企业不需提供商务标文件,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文件。三、评标依据1、中标价在审定预算价下浮3%至5%(含3%和5%)范围内抽取。2、决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按承诺抽签决定。四、评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程序进行。五、评分细则1、以经甲方核准工程标底价为基准价,分别由招标单位代表和投标单位代表(通过抽签产生)在3%至5%间各抽取一个下浮点,下浮率间隔为0.25,先抽取整数部分,在抽取小数部分(若整数部分为有效范围上限,则小数部分为0.00,不再抽取产生),二者组合产生第一个下浮点,抽取的数值放入重抽,同样抽取产生的第二个下浮点,该两个下浮点经算术平均后作为中标标底单价下浮点计算出合同价。2、开标按投标人的报名顺序号以抽签的方式选择确定中标候选人。以此方式由招标人连续三次摇出3名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第三、第二、第一中标候选人。六、本办法仅使用于本工程。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 工 投 标 文 件(技术标部分)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目录□√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综合承诺书一 、投标函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元的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户名: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年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单位)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招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日期:年 月日(本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一式贰份,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由被委托代理人随身携带备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姓名: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序号) 的招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月日(注:本资格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参加开标会议时提供,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一份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随身携带备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四、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盖章)年月日工 程 名 称企 业 名 称营业执照证号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号注 册资 金地 址单 位传 真开户行具体名称帐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编号身 份 证 号 码联 系 电 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____技术负责人————拟投入该工程项目班子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编号资 质等 级( )级发 证时 间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 话安全员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编号施工员岗位证书编号质检员岗位证书编号注: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可根据企业任职文件确定的人选,企业未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可不填写该栏目。五、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六、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七、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八、综合承诺书 (招标单位):按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若有违约,自觉接受违约处罚。1、保证该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以上等级。2、保证该工程施工工期在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3、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月到岗绝不少于 天。4、保证开标日投标人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在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和严重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且在本次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同意招标人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若我公司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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