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分公司榆林服务区2021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分公司榆林服务区2021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分公司榆林服务区2021年小业态租赁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工作计划。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商。
1.项目概况、招商范围
1.1项目地点及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 | 服务区名称 | 方 向 | 经营业态 | 档口概况 | 最低限价 (万/年/侧) | 备注 |
1 | 榆林服务区 | 双侧各1处 共2处 | 中街冰点 | 双侧30㎡ | 3 |
1.2合同包划分:本招商项目共1个合同包,响应人可对当前合同包报名。响应人报名家数满足3家及以上时由评审小组按招商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报名家数不足3家时该合同包按招商失败处理。
1.3经营租赁期限:2021年6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 (其他时间可以申请延期经营,但需经营开发事业部审核)。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响应人须为地方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包含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1.2响应人单位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需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2.1.3响应人需拥有实体店面至少有1家且营业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或响应人需拥有实体店达到2家及以上且营业面积累计不低于20平方米。
2.1.4响应人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在行业中有良好的声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2.1.5响应人在人员、管理、服务标准及质量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和规范,能够满足服务区相关要求。
2.1.6响应人如以往经营过我服务区经营部门,需无欠缴服务区租金、水电暖、罚款等各项费用的记录。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服务事故。
2.2信誉要求:
未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其他
2.3.1响应人不得为公司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2.3.2响应人与招商人、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3.3响应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响应人与本项目招商人不存在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行为。
3.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3.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1年 5 月 29日至2021年 5 月 3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持以下材料购买招商文件: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等真实有效资料,【报名人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得他人代替)】到 沈阳绕城高速榆林服务区 报名。
3.2招商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商文件。
4.招商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2021年 6 月 1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在榆林服务区会议室举行招商预备会,届时请潜在响应人准时出席。
招商预备会结束后于2021年6 月 1日15:00时 (北京时间)前响应人缴纳询比保证金。询比保证金成功缴纳后,潜在响应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询比招商活动。潜在响应人递交询比保证金后视为其已完全了解并认知现场实地所有相关信息。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响应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商人均不负责。
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比时间:2021年 6 月 4日14:00时整,响应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14:00时将报价文件文件递交至沈阳北分公司榆林服务区办公室。届时请响应人准时出席询比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由招商人在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发布,同时在服务区现场张贴招商公示。
7.招商声明
本次询比招商是企业自主招商行为,在招商过程中依据《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8.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北分公司
联系人:武志宇
电 话:187*****735
2021年5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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