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园3#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宏安园3#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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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泽县宏安园3#住宅楼工程已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审批发【2013】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市桂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安泽县武装部西20米处。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332.14㎡,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17342.56㎡,地下建筑面积为2989.58㎡。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地下1层。
工期计划为400天。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安泽县宏安园3#住宅楼工程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信息厅(体育北街73号)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建筑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8)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临汾市体育北街16号市政公司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开评标地点为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体育北街7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桂林房地产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诚迅达招标
有限公司 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俊峰 联 系 人:刘俊杰
电 话:159*****340 电 话:135*****066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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