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欢迎国内的服务商前来提交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RWZFCG-2013-122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基本标准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营业执照发证日期应在预公告时间之前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后其税收将落户在福州市晋安区。
(2)投标人须有在环卫行业从事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作业经验,且成立年限须在2010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2年度的完税证明,原件携带备查;
(4)投标申请人须承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申请人必须拥有并使用管理过能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洗扫车2辆、洒水车2辆、多功能扫路车1辆,须提供主要作业机的购置发票和产权证明,即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携带备查)。
(6)投标申请人现有的从业人员应≥60人,须提供2012年度从业人员向社保机构缴交的社保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投标,不接受委托非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员工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提交一个资格预审文件。如果投标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申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
(1)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材料中对是否符合以上2至4条款的要求须单独作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
(2)投标申请人应完整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预审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以上所有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复印件均是真实、且与原件一致的(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且可提供原件备查)。
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文件将于2013年7月16日起至2013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楼)发售。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二个日历日内向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绝接受。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本次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原件并加盖公章)与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七、以上如有变更,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华兴采购电子化平台(
http://www.cncg.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fzzfcg.gov.cn通知,请潜在投标申请人及时关注。)))
八、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 郑婷婷
电子信箱:
fjrwzb@163.com 九、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
****************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