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电图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脑电图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一批,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公开-0025-1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调字【2013】3号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共三包

第一包:脑电图机1台、小儿雾化治疗仪6台、超声雾化治疗仪4台、肛周熏洗仪4台、电脑大肠灌洗仪结肠灌洗设备3台、痔科套扎器(吸注套扎器)1台、特定电磁波治疗仪26台、蜡疗仪1台。预算价:50万元。

第二包:动态血压监护仪1台、中频治疗仪20台、推拿手法床21台、远红外按摩理疗床6台、电针仪20台、腿浴治疗器14台、足疗仪6台、全身型中药熏蒸设备5台、贵重药瓶柜1台。预算价:50万元。

第三包:佩戴式电子经络治疗仪15台、多功能艾灸仪9台、智能通络治疗仪2台、熏蒸床4台、智能型中药熏蒸汽自控治疗仪1台、冷藏柜1台。预算价:50万元。

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

1、预审时间:2013年 7 月 16 日-2013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预审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第一包5000元,第二包5000元,第三包5000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4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3年 8月 9 日 上午 10:00 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3年 8月 9日上午 10:00 时

(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3 号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波

联系电话:(0471) ******* (0471)*******(传真)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邮政编码:010010

采购人:呼市卫生局

联 系 人: 王金瑞

联系电话:(0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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