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材料厂ZL-22成型设备改造项目布带盘伺服控制系统改造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卷烟材料厂ZL-22成型设备改造项目布带盘伺服控制系统改造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董决[2020]35号及鄂烟工【2021】14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卷烟材料厂ZL22成型设备改造项目布带盘伺服控制系统改造
2.2招标编号:GXTC-C-*******
2.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2021年度预计采购数量(台) | 拟服务起止日期(年) | 服务要求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不含税,元/台)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ZL22成型设备布带盘伺服控制系统改造2台 | 2 | 3 |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质量达到合格 | 840300 | 1 |
以上采购数量为2021年度预估数量。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2.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年内有效。
服务/工期期限要求:1年。
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2.6质量标准要求:改造后设备运行稳定,无异常噪音,长短误差范围在±0.1mm;改造后能与滤棒成型机组正常配套使用,满足功能、质量、生产要求,不影响设备效率。
2.7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或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若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4.其他事项4.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及行业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将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4.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6月3日9时至2021 年6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招标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大厦-A座16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地点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9时30 分。
7.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hbtobacc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97号龙潭SOMO A座16楼
邮编:430070
联系人:许绍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3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设备工程科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
电子邮箱: ********8@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 闵女士
电话: ***-********
电子邮箱: minyang@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夏侯女士
电话: 188*****019
电子邮箱: XIAHJ@hbtobacco.cn
2021 年 6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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