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美路12号厂房交易公告

飞美路12号厂房交易公告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PSJY********84)

根据《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坪山六联股份合作公司 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飞美路12号厂房项目 的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飞美路12号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16106.44㎡。其中,建筑面积(厂房、宿舍面积)4621.82㎡,空地11484.62㎡。房产证情况

3.出租用途:工业

4.租赁年限:5年;

5.免租期:3个月;

6.招租底价及递增:152100.48元/月(含税),其中建筑面积租金为18元/㎡,月租金83192.76;空地面积租金为6元/㎡,月租金68907.722年后递增一次,递增10%,即每月租金如下:

1 2 年,每月租金≥152100.48 元;

3 5 年,每月租金≥167310.53 元;

7.物业是否空置:

8.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成交后即可移交。

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要求:鼓励发展类、允许发展类。

根据《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详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官网“办事指南”内的“集体三资交易”),本物业实际经营业态必须为指定类别中的内容。允许发展类为该目录中未提及的所有产业。若实际经营业态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不符,招租人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前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业准入承诺书(详见附件)、环保批文(涉及环评企业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等资料(所有资料须盖公章或按指模)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产业准入核查( 在20216159:00之前将资料发送至wangli1@szpsq.gov.cn,邮件主题处填写:飞美路12号厂房项目(项目编号:PSJY********84的产业核查资料)。未通过产业准入核查将视为应答无效。

产业准入核查单位: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准入核查联系人:曾工,电话:****-********

三、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符合“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要求”(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结果为准);

3.不得为创客以外的个人(提供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此条款由工信局审核,通过工信局的产业审查视为符合该项资格条件;

4.不得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提供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1679:0020216159: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进行产业准入核查及准备应答文件;

2.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20216159:00前将对谈判文件和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组织现场谈判3日前通过网上公告统一发布答疑结果。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20216159:00之前,将交易保证金304200.96(大写:叁拾万零肆仟贰佰元玖角陆分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说明: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PSJY********84交易保证金”);

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4.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视为应答无效。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161614:30

2.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61615:00;;

3.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812;  

4.逾期送达(以北京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5.谈判时间:202161615: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如意向承租人为企业,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所有资料均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如意向承租人为个人,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须携带本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签字并加按手印。交易集团有权拒绝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中指定人递交的应答文件)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方宝卿 ,联系电话:137*****889

八、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 成交人应按照《交易服务费收取通知单》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九、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租赁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股份合作公司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成交人补齐差额。

2.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如需原路退回,需向交易集团提供《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3.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2)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4.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6.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8.成交人应当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的2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9.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十一、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坪山六联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 方宝卿 联系电话:137*****889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803办公室

联系人:李小姐、石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附件:*******">飞美路12号厂房项目谈判文件及产业准入承诺书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1年6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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