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项目编号:QLZB-GP20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项目编号:QLZB-GP20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 2021年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 (项目编号:QLZB-GP20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ZB-GP2021-001 项目名称:2021年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6万元 最高限价:83.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聘工作全部完成(特殊情况以实际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0天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资质要求: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到 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 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直接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7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5号 联系方式:139*****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全联(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7-230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 电 话:***-******** 全联(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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