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1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发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FC2021-GP-017H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3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 1,030,000.00元,项目概况: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购买泾河新城本级和街镇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5 00:00:00至 2021-07-09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5)《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9)《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1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参照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资料)。(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注: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11 23:59: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0.00元(人民币)(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限内(2021-06-0700:00:00至2021-06-11 23:5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室,咨询电话:********88 ;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B 座一楼,咨询电话:***-********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1707室,咨询电话:***-********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21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启毛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5楼508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1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发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FC2021-GP-017H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3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 1,030,000.00元,项目概况: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采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购买泾河新城本级和街镇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5 00:00:00至 2021-07-09 23:59: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5)《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9)《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1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5)《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参照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资料)。(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注: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11 23:59: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0.00元(人民币)(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限内(2021-06-0700:00:00至2021-06-11 23:5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室,咨询电话:********88 ;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B 座一楼,咨询电话:***-********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1707室,咨询电话:***-********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21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启毛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5楼508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物资采购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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