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海事中队感应自动移门、运政中队电动遥控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海事中队感应自动移门、运政中队电动遥控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海事中队感应自动移门、运政中队电动遥控伸缩大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控制价单价 | 控制价合价 | |||||
1 | 单开电子感应门 | 1、类型:单开电子感应门 2、门代号及洞口尺寸:2.71*2.67 7、原金属门窗拆除 | 樘 | 2.00 | 6250 | 12500 |
2 | 电动伸缩门 | A、门体技术要求 | m | 7.50 | 933.33 | 7000 |
招标控制价合计:19500元 说明:1.报价含材料费、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所有税金、成交服务、原有设施设备的拆除及修复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相关要求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 2.本项目结算价=实际数量×投标单价。 |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中包括相应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2.质保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一年的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3.售后服务要求:
(1)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成交供应商会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如用户需要我方到现场进行处理,确保在6小时内(具体根据投标时承诺)到达并在24小时内(具体根据投标时承诺)解决;对于重大故障,如当日内不能修复的,我方提供性能可靠的完好替代部件给用户临时使用直至维修完好。如在30日内不能修复,我方提供替代设备直至设备修复为止。
(2)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3)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供货与安装周期: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20天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位置交货安装、调试到位,否则按违约处理。
5.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在在其指定位置安装、安放,确保正常使用(具体地点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转为质保金(利息均不计)。
7.约定事项:
①、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随机资料及相关软件资源,如涉及进口货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处理。
③、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④、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⑤、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⑥、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可自行从网络下载“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index.html)。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标包,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所有税金、成交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税金、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对采购人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供应商如有疑问,应按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不再作任何修改,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对完成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货物、服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其余配套材料项目、措施项目等,均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算量后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对该部分不作任何调整。
3.报价文件构成
(1)资质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一)
(3)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二)。
(4)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四)。
(5)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密封送至启东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大会议室工作人员处(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姜先生
联系电话: 138*****328
地址:汇龙镇人民中路720号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380元的报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交至启东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大会议室工作人员处(请将保证金密封存在信封内,并标明报价单位名称)。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返还(不计息)。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约定事项:
1.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服务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研究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投标人应自行认真填写投标文件“报价清单”,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
3.根据合同规定,应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各项的报价之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投标人可参照国家相关咨询费收费标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等各项因素,自行测算规划研究服务费用。
5.本项目涉及省、市两级评审,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省、市评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各项的报价之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6.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index.html)予以公布。
2、签订合同: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等问题后退还(利息均不计)。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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