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盛世桃源房屋租赁二次招商公告

原盛世桃源房屋租赁二次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

青海青藏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人)。

  • 招商项目及编号

招商人拟对原盛世桃源房屋租赁进行公开招商。

本次招商编号为FDCGS—2021—003。

原盛世桃源房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湟中路43号,地处西宁火车站和昆仑东路快速路繁华商业圈,距西宁火车站3km,公交22路、36路、83路、85路、301路、k2路直达,交通便利,房屋结构安全,项目门前有空场地可停小型汽车70辆,地理位置极佳。本次招商项目总面积为11145.1㎡,其中负一层5030.5㎡;一层3201.5㎡;二层2913.1㎡。

三、包件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及中商资格有效期

本次招商共拟设包件1个,包件的具体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详见下表。

包件号

资产名称

业态

结构

招商面积(㎡)

招商底价单价(元/㎡*月)

招商底价(元)

竞价步长(元/㎡*月)

中商资格有效期(年)

1

原盛世桃源房屋

商铺

钢筋砼

11145.1

/

*******

50000

10

竞商报价=招商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

四、招商期限

为能更好、更快的完成租赁,以达到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为确保经营稳定并兼顾考虑经营项目后期发展,故招商期限拟定为10年。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为自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履约起10个完整年度,每一个履约自然年度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中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当年履约保证金按一个完整年度合同价的百分之十预缴。中商人中途放弃租赁权利时,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招商人同意后中商人可以退租,在房屋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退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如招商人不同意,中商人退租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合作方式

1.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青海省、西宁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办理相关证照,严格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中商人不得以从事的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证照而延迟、少交或拒交租金。

2.本次招商的房屋以现状进行出租,竞商人自行前往现场对招租房屋状态进行现场查看。本出租房屋用途仅限于中商人在政府部门办理审批的业态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将房屋或场地转租、联营;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或场地使用性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或场地结构、乱搭乱建。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改变门窗位置、拆砌承重墙体的前提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专业评审,书面报招商人批准后,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严格按照报批的设计文件执行。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收回房屋或场地,并保留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商房屋的现状、功能布局规划经营业态,不得从事超出房屋正常功能范围的经营活动。

3.招商期限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屋,清缴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中商人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不得拆除中商人对房屋的装修,维修改造的水、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保证房屋水、电、暖、消防系统正常运转。

4.本次招商房屋若因政府拆迁、房屋征用、铁路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然终止。

5.本次招商期限10年,包含免租期5个月。招商房屋内现有物品、装饰由中商人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6.本次招商房屋的用水、用电由中商人按照经营业态需求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用水、用电申请,由招商人负责办理水电的接入,办理水电接入的全部费用由中商人承担。招商人负责将水电接入房屋第一个总配电柜(水表阀门),房内用水、用电等线路由中商人自行负责接引。日常使用的水电费由中商人按月向招商人缴纳,招商人向水电供应单位缴纳。水电价格以供水、供电单位价格为准。除水电外的暖气、燃气、电视、电话、网络等服务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向提供服务的单位申请办理。排水服务由相应物业公司提供服务,费用由中商人承担。垃圾清运等由中商人自行负责或委托第三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并按照政府部门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中商人须在《中商通知书》发出的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完成合同签订,且第二年起每年在上年合同租赁价格基础上,上调2%作为当年合同租赁价格。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一次性缴付一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具体缴费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从次年度起,于上一年度10月15日前签订次年度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缴付合同年度的租金。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限制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招商、招标活动。

七、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竞商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资质真实、信誉良好,无违法及失信记录。竞商人为企业的,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注册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前,企业信誉良好。竞商人为个人的,个人固定资产市场评估价6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取得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前。

3.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在竞商报名时缴纳竞商保证金(招商底价的2%),竞商人中商后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每个包件一个完整年度合同价的10%,不足部分由中商人一次性补缴),竞商人未能中商的在15个工作日之内由招商人全额退还竞商保证金,竞商人中商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不与招商人按照中商通知书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归招商人所有,中商人中商资格自动灭失。

4.为了确保竞商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竞商,防止恶意竞商,竞商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商评审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一次性向招商人缴纳25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竞商人中商后与招商人签订履约合同,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度合同的租金(不足部分由中商人一次性补缴,超出部分抵扣第二年度租金)。竞商人未能中商的在10个工作日之内由招商人全额退还诚信保证金。

5.竞商人与铁路方存在利害关系、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八、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领取

1.竞商人报名

竞商人须于2021年6月16日17时30分前在国铁集团95306网站(网址:https://zs.95306.cn)招商平台完成报名。未注册的竞商人应在报名前先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所填报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须真实有效,因竞商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等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报名期间竞商人也可在招商人的协助下完成网上报名。

2.招商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21日(工作日8:30至11:30,15:00至17:30),招商文件免费领取。

3.招商文件领取地点

青海青藏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办公室。

4.招商文件领取要求

领取招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在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和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自然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自然人的受托人须出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自然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

九、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商人应按拟竞商的包件足额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必须按拟参与竞商的包件数分别缴纳,每个包件竞商保证金为底价的百分之二。

2.竞商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并从竞商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竞商保证金须在2021年6月21日17时30分前转到招商人账户。招商人在竞商保证金到账后,应及时向竞商人提供收据。

3.未按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失去竞商资格。

4.竞商保证金退还

(1)竞商人在招商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放弃竞商且已提交竞商保证金的,招商人应当自收到竞商人书面告知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商保证金。

(2)招商人应当在招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

(3)竞商人在提交竞商文件后无故退出竞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商人串通竞商报价,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5)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骗取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6)竞商人在召开招商评审会议期间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干扰会场秩序、导致招商评审会议无法正常进行的竞商人则失去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商通知书》发出后,竞商人拒签或未按时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商资格。

(8)招商结束后,中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年履约保证金,不再另行退还。

十、竞商文件递交

竞商人应在2021年6月21日17时前向青海青藏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办公室递交竞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青藏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招商办公室。

联系人:赵涛0971--*******138*****395

开户名称:青海青藏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城东支行

账号:****************280—111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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