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1CG2021FW08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中
原:
获奖情况 3 分 | 1、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物业企业证书的得分1.5分; 2、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在管环卫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证书的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
现更正为:
获奖情况 3 分 | 1、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物业(或环卫)企业证书的得分1.5分; 2、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在管环卫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证书的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
2、本项目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中
原:
设备配备 4 分 | 在满足设备最低配置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拟配备以下设备的: 1、总质量25T及以上重型自卸货车1辆,得1分; 2、总质量10T及以上冲洗车(洒水车)3辆,得1分; 3、小型人行道冲洗车1辆,得1分; 4、新能源电动保洁清扫车6辆及以上,得1分。 备注: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
现更正为:
设备配备 4 分 | 在满足设备最低配置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拟配备以下设备的: 1、总质量1.5吨及以上皮卡1辆,得1分; 2、总质量10T及以上冲洗车(洒水车)3辆,得1分; 3、小型人行道冲洗车1辆,得1分; 4、新能源全封闭式电动保洁车6辆及以上,得1分。 备注: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陵县何湾街道
联系方式:18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53*****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153*****931
采购人: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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