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1CG2021FW08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陵县何湾镇环卫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中

原:

获奖情况

3

1、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物业企业证书的得分1.5分;

2、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在管环卫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证书的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获奖情况

3

1、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物业(或环卫)企业证书的得分1.5分;

2、2019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在管环卫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证书的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本项目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中

原:

设备配备 4

在满足设备最低配置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拟配备以下设备的:

1、总质量25T及以上重型自卸货车1辆,得1分;

2、总质量10T及以上冲洗车(洒水车)3辆,得1分;

3、小型人行道冲洗车1辆,得1分;

4、新能源电动保洁清扫车6辆及以上,得1分。

备注: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设备配备 4

在满足设备最低配置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拟配备以下设备的:

1、总质量1.5吨及以上皮卡1辆,得1分;

2、总质量10T及以上冲洗车(洒水车)3辆,得1分;

3、小型人行道冲洗车1辆,得1分;

4、新能源全封闭式电动保洁车6辆及以上,得1分。

备注: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陵县何湾街道

联系方式:18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53*****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153*****931

采购人:南陵县何湾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清运 环卫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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