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石狮市鹏山学校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石狮市鹏山学校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狮市鹏山学校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配电线路

采购单位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石狮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4日15: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09:30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预算金额¥226.443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78088
采购单位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子芳路512号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邱先生18876515151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5-22578088,15159507988

项目概况

石狮市鹏山学校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JCG2021030

项目名称:石狮市鹏山学校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26.443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石狮市鹏山学校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QZZJCG2021030。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特定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7日至20210611日北京时间8:30-12:00,15:00-18:00(节假日休息),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开标时间:2021062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8.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人: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培琦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子芳路512号5层

联系方法:18876515151

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联系方法:0595-22578088、15159507988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专用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吉路支行

银行账号:1408051419100013862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配电设备及服务采购

1(项)

2264435元

2264435元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子芳路512号5层        

联系方式:邱先生18876515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5-22578088,1515950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5-225780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设备 学校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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